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了一篇叫《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散云状种子这一生命的描述,歌颂了生命的伟大,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了一位红军爷爷。
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有一天,老爷爷到市场买菜,这位爷爷捉到了一个小偷,老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而那个小偷毫不在意地说:“我拿生命来开玩笑,关你什么事?”老爷爷说:“你拿生命开玩笑是不关我的事。但是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自己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那个小偷听后惭愧低下了头。
如果,我们就这么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生命,有没有想过,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朋友对你的关怀与微笑,再也见不到有温暖的阳光,有遍地的青草。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题记
敬畏之心,是每一个人在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事物时有的一种正常且正确的心态,心存敬畏,才能时刻看清楚自己的地位与现状,才能使生活变得有意义
敬畏英雄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为了他人而奉献自己,牺牲自己的英雄多不胜数,最值得铭记的,那便是为了中华民族崛起,为了我们能有幸福生活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英雄,心存对他们的英灵,心存对他们不朽精神和意志的敬畏,我们才能继承他们的意志,继续奋斗下去,敬畏英雄,我们才会朝着”英雄“这个目标奋进。
敬畏老师
曾几何时,那个受到每一个人敬畏的“教师”职业已变得让人觉得没那么重要,现在这个社会,甚至有许多觉得当老师没前途,还得整天生学生的气……是什么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敬畏之心,现在的学生和家长失去了对老师的敬畏之心,导致老师不像以前那样认真投入,认真教学,学生不像以前那样认真学习,认真听取老师的教训,这样势必会导致学生的成绩下降,导致名牌大学梦的破碎。所以,我们必须对老师怀有敬畏之心,这样,我们才能虚心求教,认真进取,从而快速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敬畏自然
地球孕育了大自然,大自然创造了万物,养育了万物,作为大自然庇护下的每一位成员,都必须对大自然怀有一份敬畏之心,而随着人类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渐渐依靠自己的智慧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便开始自诩为大自然的主宰,失去了对大自然的敬畏,便开始毫无节制的破坏大自然,等到尝到后果时,才后悔莫及,损人不利己,因为失去了对大自然的敬畏,人类的现状才会如此不堪,所以,敬畏自然吧,这样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地位与现状,从而戒骄戒躁!
心存敬畏,人生才会有意义;心存敬畏,自己才会进步;心存敬畏,才会被别人敬畏,敬畏万物,才会拥有万物!
中国人往往敬畏权威,但是漠视规则或者信奉潜规则。
不遵循规则的人好像很转,其实很苦很累,因为一直要寻思不走寻常路!
我常常站在十字路口犯傻,红灯当前,有时只剩下我一个人不敢闯红灯。有一次,一辆标有某执法单位的小车闯红灯,当它傲慢地与我擦身而过时,我指了指红灯说:看到红灯了没有?那司机居然要停车下来揍我,结果把遵守规则的我吓跑了,他们汹涌着一车人,我可不吃眼前亏。
可悲的是,觉得最转就是敢于不守规矩的中国人很多,敢于不守规矩也是很多国人唾沫横飞吹牛的资本。
有个海归朋友告诉我说,在美国,公司做决策时,往往有许多不同意见,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地鸡毛,但是一旦规则定了下来,不管是哪一派都心服口服地百分百去执行;相反,在国内,在讨论方案的时候,大家好像和气一团,没有争议,可是一旦新规则定下来后,有人就故意找茬不合作,来阴的与规则作对。
从最简单的排队这一社会规则看,不管是在银行、医院,车站、机场,甚至火葬场,总有人插队,大家喜欢挤挤一堂,乱中取栗,不排队或者插队不觉得这很羞耻,反而在很多人心目里是能干机灵厉害的代名词。
很早以前,读过这样一段文字:夕阳西下,旅游团一行乘车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出发,赶往南端著名的菲利蒲岛看企鹅归巢的美景。车至途中恰逢一场大型车赛刚刚散去,迎面蜂拥而来大批的车队。这是一个左右极不对称的车道,一边是光光的道路,从北向南开的车只有我们一辆;一边是密密麻麻数以千计的车队,多是爱炫耀的车迷。没有警察也没有监视器,有的只是车道中间一道毫无约束的白线。然而,对面驶来的.所有车辆没有一辆越过中线,没有一个聪明人试图去破坏这样的秩序如此场景凸现了人们自觉遵守规则之美。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之美。
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炬,让人痛心疾首。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在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做出一个勇敢的选择。原来在这之前,他违反图书馆纪律,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阅读完后再归还。突然之间,这本书成为稀世珍本。该学生怀着不安的心敲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先是表示感激,并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就把他开除出校。赏罚分明,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对此,很多人表示不解,但是校长不做解释,他只亮出哈佛的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在规则面前,他们遵循的是人人平等,要公平就必须敬畏规则。有序的文明社会,必须有各种规则来保证。敬畏所有光明正大的规则,就是尊重公平、效率与我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还不懂得真正的自由,因为中国人还没有真正懂得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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