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年年初,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你们知道有多少种动物即将绝种吗?它们是多么珍稀,多么宝贵啊!我想让濒危物种不再有绝种的危险,我想拯救白鳍豚这个稀少的物种。
白鳍豚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和与之连通的洞庭湖,钱塘江等水域中,数量十分稀有,只有30头左右,人们称它为“长江女神”,它是
我幻想着我成了名科学家,来到长江中下游,想捉了一条白鳍豚回去养起来。我想象着自己在长江边守株待兔,终于一只白鳍豚被我发现了。它很大,有一百五十多千克,我们用一部货车把它带回实验室。
然后,我发明了动物复印机,只要放一只白鳍豚进去,就会有两只白鳍豚出来,这样白鳍豚的数量就会变多,不会有灭顶之灾了!我笑了一声,心想:发明机器可不简单。
那头白鳍豚是母的,生了一头可爱的小白鳍豚,我准备复制一只小白鳍豚。我和实验人员用了一天多的时间复制成功了!一头小白鳍豚变成两头了。我思索着也不能“生产”大批的白鳍豚,否则会破坏生物链的。于是我控制它们的数目,进行研究。
我继续想象下去,我又拯救了许许多多的濒危物种,动物复制机成了一个伟大的发明。。。。。。
我想拯救濒危物种,让生命之花在地球上永远开放,再也不会有一个物种因人们对环境的污染,破坏而绝种。生命使世界变得多彩,让这世界上充满生命吧!
我最想让所有的动物在这美好的家园里继续快乐地生存吧!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吗?那就让我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下大富翁棋。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下大富翁棋。我俩首先分钱,然后选标志物。比赛正式开始,我的运气真好,我大喊了起来:我走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爸爸问:你买吗?我连声答道:当然买啦!爸爸的运气也毫不示弱,他抽了一张机会卡,我自言自语地说:他的运气一定差。我注视着卡上的字,上面写着:庆祝中国人民得2000分。唉,我的想法又泡汤了。我连忙一掷,不料,不偏不倚掷到了伊拉克。这下可惨了,伊拉克整天打仗,不把我打死才怪,我急忙说:不买。我急中生智,连续几个回合,得了许多钱。最终,我赢得了胜利。我的心就像久旱了的树苗喝到了春雨一样。
我觉得这种棋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而且可以增强你的信心。
棋子每走一步都会到一个国家。这些国家有的贫穷,有的富裕;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先进,有的落后。我最喜欢既大有强的国家,这儿可以提供最好的学习条件。我不喜欢贫穷落后的国家,因为那儿吃不到饭,更别提上学了。同学们,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做一件事。你们喜欢吗?
伟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意思是当你做一件您有兴趣喜欢做的事情时,会更主动,更专心,更努力,困难不会阻止你,反而会激发你战胜它的***和决心。因为感兴趣,我们会心甘情愿的去付出,在做的过程中,我们收获了极大的乐趣和享受,尤其是战胜一些困难后更使我们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和自信心。
这点我是深有体会的,我喜欢健美操,当小时候妈妈带我第一次去上课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它。每周六都要去学习,老师带着我们练形体、跳韵律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可是,没几节课,考验就来了,为了打好基础,每次上课除了练基本操动作外,还要练习横叉、竖叉、弯腰和把杆。同学们坐不下去,老师就用手按住,用力推,疼得大家直叫,好多同学都哭了,我也疼得抹起了眼泪,妈妈看了心疼的说,如果太难受,就别练了。我摇摇头,老师说,坚持几次就好了,我喜欢健美操,我会坚持下去的。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可以随意的做动作了,看看周围,很多同学因为怕疼不练了,而我却坚持了下来,老师和妈妈都夸我是个有恒心有毅力的孩子,将来会有出息。我也信心倍增。经过几年的训练,现在我都可以代表我们队去参加全国比赛了,还拿过奖。想想现在的成绩,以前的辛苦有算什么呢。
我明白,我最大的动力就是我喜欢这件事情,我愿意为它去奋斗,去吃苦,去流血流汗,而现在,我也终于得到了我梦想中的东西。
我很喜欢端午节这个节日,是因为有一次端午节我们家里的人玩的很高兴。
那一天,我的家人有的在包粽子;有的在烧粽子;还有的'在做晚上要吃的晚饭。晚上到了,大家都排着队盛饭吃。我一吃完饭就马上到炉子那边拿了两个味道不同的粽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当我吃第二个棕子的时候,突然我咬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我就一下子把嘴里的粽子吐了出来。原来是咬到了黑枣的核,其实我已经知道这个是妈妈和爸爸故意放到里面去的,200字《关于喜欢作文200字》。
我喜欢端午节是因为爸爸和妈妈每次都会在粽子里面发上一个好的黑枣,所以我很喜欢端午节这个节日。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母亲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母亲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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