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以怀疑与学问为题500字作文)

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以怀疑与学问为题500字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2-18 23:53:05
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以怀疑与学问为题500字作文)

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一】

说到信仰,人们总是很自然地把它和宗教联系在一起。其实,宗教是信仰的一个方面,真正的、广义上的信仰绝不局限于此。全世界大概只有十一二亿人没有信仰,而大多数,集中在中国。那么,何谓信仰?

很多人觉得信仰是一个过于“高大上”的词,其实不是,信仰是一个“生活化”的词汇,很多时候出现在日常的琐事中,始终贯穿着我们的为人。梁漱溟老先生说,人,一生中要思考三个问题;按顺序,不能颠倒。首先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其次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后,一定是回归到人与内心的关系。我们思考信仰,其实就在寻求这三个问题的答案;不可避免、回归本真。白岩松被人问及自己的信仰时,他说,他信忠诚、友情、勤奋、家庭……可见,信仰的概念没那么复杂,这个层面上来说,甚至称得上简单;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对信仰的需求。唯有信仰,你才不至迷失;知道规矩、底线在哪里,为什么会被感动。信仰,让你有敬、有畏。有了这把隐形的标尺,你才能真正自由、坦荡、无愧于人、更无愧于已地活着。陈虻曾说,不要因为走了太远忘记自己为什么出发;而信仰的存在,就是使我们能一直保有初心,坚守最初的那份热情与憧憬。

再看现在的这个时代和我们身处的社会。不可否认,物质条件愈来愈好了,可精神上,我们是如此匮乏、可怜、贫穷。20xx年,佛山市的2岁女童小悦悦在被车撞后,15分钟内,多位路人经过,却无一人对血肉模糊的悦悦施以援手,人心的`冷漠、对他人苦难的熟视无睹一目了然。还有那震惊全国的毒奶粉事件,背后也映射出生产者的麻不不仁。在这个***无线扩大的掘金时代的唯利是图,我们不禁自问,这世界究竟怎么了;在怀疑的时代,是否还需要信仰?

答案是肯定的。在怀疑的时代,我们依然需要信仰、甚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需要。帕斯卡尔在《思想录》里写,“人既不是天使,又不是禽兽;但不幸就在于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我愿相信,人性本善,只是“万丈红尘深似海”中,不慎迷失。信仰,是我们唯一的救赎。

找回信仰,就从现在开始。可以是宗教类的信仰,也可以不是。它可以神圣且完美,带有万丈光芒,也可以是一些最平凡,又最易被我们忽视的东西。就比如,一种好的品质,一份可以超越一切的感情。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寻找,从一个很小的点切入进去,一点点地深入其中、潜心挖掘;我们理应知道,平凡中也能孕育伟大,信仰亦是如此。信仰是一种伫立,了然于心间。白岩松说,有信仰最大的好处就是当你心里上有天、下有地的时候,很踏实,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事情。

愿每个人都能够拥有信仰,并且坚守信仰。就像卢新宁在北大的演讲中所言,“选择坚守,选择理想,选择倾听内心的呼唤,拥有最饱满的人生”。

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二】

放眼中外,纵观古今,无数的事实证明,疑既是成功的奠基石,又是前进的绊脚石。所以应“因材施疑”,方可得益。

疑是思之始,学之端。牛顿应该感谢那砸头的苹果,即便成不了维纳斯追逐的金苹果,也应感激由它而诞生的疑,才造就出“万有引力”。假使哥白尼学而无疑,迷信权威圣人,哪来什么日心说?疑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在疑的偶然中,必有新发现的必然。只有那些具备质疑精神和探索精神的人对“无疑处”产生“疑”,努力探求,才能够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发明。科学研究就是破“疑”,破“疑”才能有所创造,有所发明。社会的发展有何尝不是先有“疑”,后破“疑”,再有创新和改革,最终才有进步。

怀疑产生了学问,疑问造就了英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

要想真正取得成功,大胆质疑是第一步。刘翔经常自问道:在世界的田径场上,难道中国人真的不行吗?不,他由疑开始,奋力拼搏,以实际行动和完美的表现打破了欧美人田径神话,获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功。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古人尚能一日三省其身,反思怀疑自己,更何况我们现代人?

多疑曾诞生希望和成功,却又可能成为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拦路虎。有时多疑是人生的大敌。倘若赵王不听秦国的反间计,不怀疑廉颇与李牧,秦一统六国,至少还待时日。或许,不会出现“荆柯刺秦王”、“楚汉争霸”的跌宕事实。无数豪杰折腰于多疑,无数人才跌倒在多疑,从此,多疑便成了罪恶,便成了魔。

惨遭失败,许多时候多疑也同样是第一步。一个人如果连部下、亲友、同学、周围的人都不信任,等待他的惟有孤军奋战,甚至抑郁而亡。有的人怀疑自己的能力,痛失许多良机。马失前蹄于自疑,好不遗憾哉!

总而言之,疑本无过,过在用处,过在用其之人。“疑”是两块相同质地的石头,一块是已风化的顽石,一块是仍亮泽的玉石,却被不同人选择,所得结果也不同。只有因材施“疑”,才能得到奠基石,而不是绊脚石。

只有因材施“疑”,河海不择细流而成其深,泰山不让土壤而就其大,明主不远贤才而得盛世。何不因材施疑?让疑为人类造福吧!

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三】

我坐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不是她们都财大气粗吓得我不敢发言,而是我在怀疑她们是否幸福。我不是那种揭短的人,那样会让人脸上无光,自己也很尴尬,于是我只能装蒜。

我的怀疑不是凭空捏造。因为我觉得,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程度描述的越高,她内心的幸福程度就越低。用尽可能的方式,来取得别人的赞赏和羡慕,只能是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能暂时添补内心空白的某种安慰。

举个例子吧。稍微有点钱的人,往往是尽可能地摆酷,而真正有钱的人反而尽可能地不显山露水。凡是有道高僧,肯定不会说他已经悟道之类的话,而常常是一语中得,让别人慢慢去。同理,凡是体味到一些幸福的人,会尽可能地隐秘于心,而真正体味到大幸福的人,却是那种对幸福不置一辞的人。

幸福从来是一种感觉,一种内心的感受。说不清楚,也说不明白,如果幸福能真切地说清楚,那一定不是她想要的幸福。追求幸福是每个人一生都在做的事,之所以追求,是因为现在不幸福或者说不太幸福。可是纵观世人,谁追求到了极限幸福?怕是没有人敢承认。事实上,幸福就是永远追求不到的事,而它却一直伴随着我们。大多数时候是我们忘记了用心感受,会感受会珍惜现有幸福的人最幸福。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一直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会不会更幸福一点?能不能比别人更幸福一点?等等。我们非要同别人比较幸福吗?如果总是比较,我想,不管这个人有多么幸福,她永远不会真切地体验幸福。把幸福的基准放在外面了,那么到底是谁应该来感受幸福呢?

于是许多人不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不幸的.原因有很多种,而大多数原因又是同别人或同自己比较得来的。从前,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有比较才知幸福”。说这话的人很有名,教育人们要常常往身后看,也就是看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这时应该感到幸福。可是人总是向后看的时候少向前看的时候多,这是正常人最应该有的心理反应,而就是这种反应,会让人怀疑自己不够幸福。

我不赞成“比较才知幸福”。比如说,你从前觉得有辆车很幸福,现在有了,反而觉得成了累赘。你以前觉得有个小房子也挺好的,现在有了,才觉得再大一些才好,于是为此心生烦恼。你从前觉得每月挣一千元工资该多好啊,可是现在每月工资二千多元了还是觉得不怎么开心。为什么呢?因为比较。

因为比较,我们怀疑了自己的体验,怀疑了自己的感受。一句话,怀疑了自己的幸福。其实,幸福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等着去感受,然而不管有多幸福,却感到自己很不幸的人越来越多……

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四】

有些时候,我们会对某些知识,或者是某些生活现象产生怀疑。在产生怀疑的背后,总是有着我们好奇探索的精神作为支撑。

然而,有的人就是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对待所有的事情,他们根本就不会对某些事情产生怀疑,甚至有怀疑也不会去探索。在这里我提倡大家不用怀疑,大胆质疑。

怀疑只是你内心的一个小小的想法而已,而质疑则表现了你敢于用真理和行动来去证明一件你所认为正确事情。事实就是这样,我就是一个敢于质疑的人。

在没有上高中之前,我并不是一个敢于质疑的人,因为我性格比较内向,所以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有些事情只是怀疑,并没有在公共场所去大胆质疑。

那么事情还是得从初中开始说起。

上初中时,我对有些事物已经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比如说,这道题是否还会有其他的解法?永动机真的制造不出来吗?蓝藻为什么会吸食阳光呢?一系列疑问,逐渐的在我脑子中徘徊,正是有了这一个个问题,让我对事物产生了一丝丝怀疑。

然而随着自己知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些小问题就已经能够用真理去解答了。比如说能够制造出永动机吗?我们就可以用能量守恒定律去回答。蓝藻为什么会吸食阳光呢?主要因为是蓝藻是一个光合作用的植物,能够通过将吸收太阳光转化为自身的能量。正是因为我学到了这一个个奇妙精彩的知识之后,我才感觉这个世界上知识是真多,真理也是真多,而疑问也是会慢慢解决的。但是我从来不敢在大伙面前当面去怀疑某一件事情。永远都是在背后,就是自己在内心里面去想一件事情到底可不可能。这些小动作称不上是大胆的质疑。大胆的质疑是通过自己认为某一件事情到底是否正确,能够在课堂上或者是当着大家的面去提出疑问的,并且还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那种。然而我并没有充足的知识可以去质疑问题。到了高中我便有能力去质疑有些问题了。

到了高中我的知识水平已经到达了一个新的层次,所以有些知识都已经学到家了,可以灵活的运用在一些解答题上,老师讲完之后,我可以大胆的质疑他这种方法到底对不对。就在一次课堂上我就大胆质疑了,老师提供的一种方法是不正确的。因为那一种方法是针对另外一种情况进行制定的,所以如果将不同的方法套用在同一个题上,答案虽然是正确的,但是过程却是错误的。虽然说出来有让老师难堪,老师还是心里挺高兴的。毕竟这可以证明我们在认真的听老师讲课。

我相信,到了大学,我的知识水平会更上一层。到那个时候我便可以解决世界上更多的疑问和难题了。也因此,我大胆质疑的次数肯定会越来越多,希望我能够登上更宽广的舞台,实现自己能够表达自己观点的美好愿望。

关于怀疑的学问作文【五】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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