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一只非常漂亮的小狗狗,他叫明明,他长着圆圆的眼睛,粉红的“猪”鼻子,尖尖的耳朵,毛茸茸的尾巴,非常可爱。
他有“痒痒肉”,我和他玩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他的“痒痒肉”,他就满地打滚。他四腿站立着都能到我的肚子,个头很大,但是他很胆小。我用金色发亮的小汽车去逗他玩,他能慌慌张张地逃跑。“溜”他的时候,我想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可是,我刚停下来,他就往前一窜,害得我差点摔了个大屁墩,他真淘气。我把他带到了一片绿色的空草地,他的主人把狗链子解下来,他就疯狂乱跑。接着,我妈妈和我妈妈的同学就跟他玩游戏,推他一下,他就倒下,接着站起来,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我觉得很开心。晚上我与明明分手之后,他的主人“溜”他的时候,他被另外一只坏狗狗给咬了,我非常伤心,我希望明明的伤快点好。
我最喜欢的动物小兔子,它不仅天真烂漫和纯洁,有时也非常讨人喜欢。
以前,我外婆有一只小兔子,似乎离娘不久,虽然有些调皮,也看的出它们得天真来。
它有一对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小小的鼻子;一双圆溜溜的红眼睛,想两颗红色玻璃珠一样;有一个短尾巴;它的毛像冬天的雪一样洁白;形成一只可爱又机灵,非常讨人喜欢的小白兔。
小白兔喜欢吃胡萝卜和青菜,怎么吃都吃不厌。
小白兔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整天几乎对我寸步不离似的。吃饭的时候,他那狼吞虎咽的样子真令人发笑。反正,我能看见它就是了,玩的时候,我们一起玩,它在我左右伴随我,不过总有一天我们会分开的`。
因为我得去上学了,差不多每到寒假或暑假,我才能去外婆家,再次见到可爱的小白兔了。
不仅是这一点,小白兔还有很多特点呢,而且我非常喜欢它那满身洁白的羽毛,像天上的白云一样洁白,你喜欢它哪个地方呢?请你尽快告诉我。不仅小白兔很可爱,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有他的可爱之处,都有天真和冷漠的一面,你说是不是呢?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我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兜兜”。
这是一只红毛贵宾,它的头活像一个小皮球;它全身上下的毛都是巧克力色的,只有胸口的毛是雪白的,如果把他的胸口朝下就好像一块奶油夹心巧克力。兜兜的腿细细长长的,脚底的那层皮又黑又厚,摸上去非常粗糙。它的尾巴很短,就像一个小绒球;它的眼睛和鼻子都很小,可耳朵却很大,像两把芭蕉扇。这就是我家可爱的兜兜。
兜兜的睡相可好笑了!它睡觉时几乎都是先趴着睡,后来侧着,四只脚笔直地伸着,最后四肢就缩成一团儿,肚子朝天睡了,真看不明白它!有次我们不让它上床睡,它就藏在一个小角落里,过一两分钟,它就在床边绕一圈,然后又回到角落,再过一两分钟有绕一圈,又回去······十分钟过去了,它以为我们都睡着了,就一下子跳到床上,钻进温暖的被子里呼呼大睡起来。我拿它没办法,只好让它睡了。
兜兜吃东西时很顽皮。有一天早上,我给兜兜吃蛋黄,在蛋黄下面放了一张餐巾纸。它不想吃蛋黄,就在蛋黄边转来转去,过一会添一点点,好几次想要逃跑,每次又都被我抓回来了。后来它灵机一动,在我们不注意时,偷偷地把纸巾盖在蛋黄上,以为我们不知道,大功告成,然后它理直气壮地走到我面前,摇着小尾巴,好像在说:“你们看,我吃完了!”我看了哭笑不得。
我家的小狗虽然淘气,但可爱,虽然很烦,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给我们家增添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永远喜欢它!
我养过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小鸟、小猫咪、小狗、小鸭子、小乌龟和小白兔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狗了。
记得有一次,我的爸爸从北京带回一条小狗。他每天一睡醒觉就‘旺仔’的跑到我屋,叫我起床。所以,我和爸爸给它起名叫旺仔。他长着一双黝黑黝黑的大眼睛,耳朵也是黑乎乎的,向下垂着,一身黑毛,看起来非常可爱。
旺仔的鼻头是黑色的,只有要一块儿肉,就会闻着香味去吃。它的耳朵也不例外,只要一有人进家,就跑过去看一看、闻一闻,看看是不是自家人。
一个星期天,我和爸爸带旺仔出去玩,我们开着汽车去了广场,那里人山人海,像一根彩带随风飘扬。我高兴极了,带着旺仔跑来跑去,爸爸在池塘边看书不一会儿,来了一条比旺仔大一点的狗。我害怕极了,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腿发抖,没想到,一向乖巧的旺仔急了,看见我心里害怕,一下子扑到我的面前,把我堵在他的身后,他勇敢的面向那条大狗,‘旺仔’的叫着,这时,看到旺仔如此勇敢,我心里无比欣慰。像开了一朵甜蜜得花。只见大狗往后跑,我想:是吓怕了吧。我生怕旺仔跑去咬它,抱起旺仔,它对我直叫,好像在说“我还没有真的发威那。”
我自从买了旺仔,它好像使我变了一个人,不再像以往那样胆小了,我以后,一定不伤害小动物,把旺仔当成一个亲爱的宝贝,宠爱着她,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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