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一一一个大人,我是说一一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一一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守望者。”——摘自《麦田守望者》
二战后的美国,仿佛又经历着一次文艺复兴,太多新鲜事物忙不迭地涌现而出,传统的主流文化与其产生剧烈碰撞。大批大批的年轻美国人悲观空虚,他们把肉体托付给酒精和毒品,让灵魂永远漂泊在路上。这些垮掉的色彩鲜艳的年轻人们,浑身长满锐利棱角,所拥有的青春像吸食大量一样迷幻,一次又一次,用身体撞击命运的表层。
独居时代特色的垮掉派中,有一个人叫J·D·塞林格,他写下小说《麦田守望者》,书一经出版便被许多保守人士视为洪水猛兽,甚至有些学校将其当成。可不论怎样,该书获得的成功都是巨大而非凡的,年轻的美国人寻找到新的精神领袖,他们学着霍尔顿笑起来带有邪气,剃上同样乱蓬蓬的褐色水兵发型,戴上红色鸭舌帽,在冬天没有了手套。后来过去多年,塞林格赋予霍尔顿永恒的青春期,自己却抵挡不住时光侵蚀后带来的生老病死,老年时期灵感枯竭,二零一零年驾鹤西去,他那些充沛的生命力只在文字间长存。而那个麦田守望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美国人,青春期从未这样冗长绚丽到堪比烟火。以至书被不停重印再版,越来越多年轻人将其奉为圣经,在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成为有关青春期,有关少年,有关整个美国,不灭的经典。
以至于在多年以后摇滚教父约翰列侬的死亡,都同这本书有着扯不清的关系。列侬在公寓门口被一个疯子开枪打死了,而那个精神癫狂的***人凶手随身带着一本《麦田守望者》。他神志不清地诉说自己喜欢着霍尔顿,和他一样希望世界上虚伪的人越少越好——虽然因为精神上的疾病使得列侬这颗摇滚巨星陨落,但他的内心深处那份对于纯粹的向往,透露出了对于麦田式青春的无比热爱。
从古至今谁都想要最纯粹的回忆,谎言被驱逐得很远,大片金黄麦田填充整个视网膜,一大群孩子在奔跑。年龄永远是十六七岁,连穿帆布鞋都好看得要命。一直都倔强地拒绝着长大,像蚌一样牢牢闭紧贝壳,畏惧着咸涩的海水,内心柔软似鲜美蚌肉。现实却往往违背人们的意愿,蚌终究无法抵挡凶猛的海,再也没有灵气去孕育珍珠。学校里学生个个无法理解,看似道貌岸然的老师有不为人知的癖好,每天都充满不安,在一无所有的年华里总没有什么太痛快的事。
只能用偏激行为表达对社会不满,嬉皮装扮下是柔软的内核。抽烟也好,酗酒也罢,日以继夜地举办着纷繁的派对,都是一种宣泄的方式。垮掉的一代形成的独特文化,从来都有毒迷人。青春很短,哀愁很长,在短暂得几近转瞬即逝的青春期里应该努力疯狂几把。
第一次看《麦田守望者》时我还是个小学生,为书中出格描写而感到惊讶。等上初中后再看两遍,不由为垮掉派而倾倒。仔细琢磨霍尔顿的每一句值得玩味的话,一些看似粗鄙的比喻,文中形形色色的出场人物,尔后对着书页发呆,反复看封皮上塞林格的名字。想象着当年垮掉的一代早为人父母了吧,早已将年轻时破碎成一地的故事束之高阁。不知道他们其中还有谁会说,“我只是想做一个麦田守望者”。只有书中的霍尔顿,松柏似的万古长青,无论怎样也不会衰老、干瘪与死亡,童颜永远,给一代代年轻人输送叛逆自由的能量。
不知道霍尔顿最后有没有抛开一切成为守望者。但他守望于码头,目送一艘艘船驶向遥不可及的未来。
喜欢看着野鸭子的霍尔顿,不知我能不能陪你走过那片麦田。
雨点打在浅灰的水泥地上,染出一个黑色的小斑。雨声几乎没过了木马转台放着的爵士音乐。为了避开这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所有的父母都躲在了转台的屋檐下。而你,霍尔顿,却仍然坐在旋转木马前的长椅上。这就是孤独、叛逆的你——霍尔顿,美国作家J。D。塞林格的著作《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
《麦田里的守望者》讲述了主人公霍尔顿的叛逆生活。他因为五门功课只及格了一门,所以被潘西开除,却又不敢回家,在街头过了两个星期游手好闲的生活。但却在这两个星期中,他认识了自己,也更了解身边的真实生活。
合上这本书,一个个问号从我脑子里跳了出来:为什么这本书里那么多脏话?这样的书为什么成为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
我和妈妈讨论了一下,其实这只是以主人公霍尔顿的视角去看:他发现人与人关系、社会现象的腐朽之处,强烈表达其不满,加些脏字是有利于情感表达从而升华主题的。
看到第17章,我都没有看见一片麦田,更别说有守望者的影子了。那这本书为什么叫《麦田里的守望者》?直到我看见霍尔顿对他亲爱的妹妹说的一段话:“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原来“麦田里的守望者”是霍尔顿的一个梦想。当然,梦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梦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梦想就更美好。而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霍尔顿看似叛逆,但是他有一个纯真的梦想:他要守护孩子们,“悬崖”只是一个比喻,他真正守护的是孩子们一颗颗纯洁而天真的心。不要跌入腐朽现实的悬崖。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所以最后霍尔顿还是回到了家。
如果我有机会能钻到书中去,我一定会变成霍尔顿,尝试追梦,尝试坚持梦想,尝试虽然在现实中碰壁依然坚持自我!
所以,霍尔顿,无论你是在麦田里还是在风雨中,请你继续守望。守望那没有被虚假溺死的真挚,守望那没有被虚荣刺伤的质朴,守望那没有被金钱名利包裹的梦想,守望所有纯洁而天真的孩子们,守护自己的梦想!
麦田的四周长着许多四季常绿的松柏和枫树,松柏就好像是高大的卫士,一年四季都保护着麦田,从不间断。而枫树犹如鼓舞松柏的小姑娘每到秋天它那红的、黄的枫叶,就好像是特别为松柏鼓舞而做的亮光花一点儿,一点儿地洒下来。
我们一家走在麦田边的小路上,向前远眺,只见有许多人都在收割麦子,我虽然看不见他们的表情,但我想他们一定非常高兴,因为今年麦子长的出奇的好,丰收的气息还不时从四面八方飘来。
走进田野里,身边的小麦在微风的`吹拂之下,还不的向我招手,好像要告诉我农民伯伯为了它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多少劳动。我想:“是啊有句话说,春播,夏忙,秋收,冬藏。一年四季,农民伯伯为了庄稼长得好,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心血。每当秋天来到时,农民伯伯就非常高兴,看着这些庄稼,就觉得以前的辛苦都没白费。
时光如水,夕阳西下,我马上就要告别麦田了。临走时,我拾起地上的一些落叶,在纸上拼了一幅画,当作纪念,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一望无际的麦田。
金色的麦田,在我眼里是最美的!我爱金色的麦田!
说起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结缘,是在高中的时候,因为《青年文摘》对塞林格的简介,让我有了想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想法。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大二才得以如愿,看完了之后,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守望的内涵是什么?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就是一个四处狂奔不知道自己往哪里跑的孩子,可是又有谁来守望他捉住他不让他跌入生活和精神的悬崖呢?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之谈。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金色的麦田望着清澈的天,几只云雀穿梭在淡淡的云层中,远处,天空与大地交织而成一条彩色的线,“那儿应该就是生命的尽头吧”我问弯腰在麦田里寻找着什么的奶奶。
即使已经过去很多年,我盘腿坐在割麦子车上的那一幕还是历历在目,不光是那如诗画般的风景,更为已经物是人非的曾经
我小的时候,几乎每次都是这样,爷爷开着割麦子车,奶奶在旁边捡拾着什么,而我,则坐在爷爷旁边,把小小的车厢挤的满满的,车开动的时候,我高兴的拍着手,不老实的想去摁下某个按钮,这个时候,爷爷总是不着痕迹的握着我的小手,并笑着拨到一边去。
金黄的麦子陪我过了一年又一年,爷爷和奶奶陪着麦子一年又一年,时间浇灌着我的身体,车厢里已经不能坐下我和爷爷两个人,我长大了,只能站在麦田上,望着留存着淡淡的依恋和不舍的割麦子车,和车厢上日益消瘦的爷爷,跟着父母,回到烟台。
直到爷爷因为胃癌逝去,奔涌的泪水淹没了所有的神经,那种深入骨髓的痛,直到现在,五年之后,才敢把它化为文字,刻在时间长河的岸边,印在曾经那片金黄的麦田
“奶奶,爷爷应该在那条彩色的线上看着我们吧?”我边说着,边呆呆地弯着右臂想要和爷爷打声招呼,我忽然回过神来,不自然的放下了右臂,嘴里不知什么东西,咸咸的,有点像眼泪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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