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书名叫《宠物集中营》。
有一天,笨女孩安琪儿和淘气包马小跳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只小狗。它的眼睛、鼻子和嘴巴长得挤在了一起,很难看,可小狗身上却穿着兰色小毛衣,旁边小牌子上写着:“我想回家。”安琪儿知道小狗的主人,就将小狗送了回去,小狗的眼睛得病了,在宠物医院输液时,小狗的主人冬娜先后收留了牧羊犬拉登,小型狗小吉娃娃和他的四个小宝宝,大姐姐冬娜原来不爱宠物,现在家里到处都是宠物。
我知道了那只叫“丑八怪”的小狗其实一点也不丑,是因为它生了眼病,才被冬娜姐姐给丢弃了。而牧羊犬拉登得了胃病,所以,它的主人不要它了。可冬娜姐姐因此有了爱心,收养了许多小狗狗。
读了《宠物集中营》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原来世上还有许多人是爱宠物的,我们见到流浪街头的宠物,我们应当把他们带回家,让他们也有一个温暖的家吧!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一朵朵梅花,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
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
它要是看见一根骨头,它就像奥运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
它只要见着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职又可爱的小狗,就是它让我学习进步,而且玩得很快乐,它和我在一个温暖无比的童年里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每一年。
上星期,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令我念念不忘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淘气包马小跳之宠物集中营》,令我最欣赏的是马小跳富有爱心,又喜欢帮助别人。
内容讲的是:马小跳和他的好朋友们发现了一只患有结膜炎的西施狗。这只狗的主人是麦冬娜,一个外表美丽,内心却极其冷漠的大姐姐。她讨厌孩子,讨厌小动物。后来,在马小跳帮助小动物的过程中,被马小跳的这种精神感动了,慢慢地消除了对小动物得厌恶,也慢慢地知道了人们为什么要养小动物,因为它们都是忠诚的、有情有义的。此后,麦冬娜不仅成为了一个著名的狗狗服装设计师,还是一个帮狗狗减肥、照顾病狗狗、流浪狗的志愿者。她所居住的红房子成了大家都向往的宠物集中营。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感受是:养宠物就要对宠物负一定的责任,当这个宝贝儿来到我们身边时的那一瞬间,它不仅把生命交给了我们,还把全部的情感也交给了我们。
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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