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大街上有着这样的.一对兄弟。他们父母已经双亡。他们无依无靠,只得流浪大街乞讨。可是好心人太少了,就算有也只会给一两快钱,还不够他们塞牙缝,可也没办法。就这样,一对兄弟一直讨。大街上布满了这样凄凉的声音:“叔叔、阿姨行行好吧!给点钱,我们已经好多天没吃饭了。”
终于有一天,他们似乎看到了希望。终于,好心人来了。有一位年轻的小伙子,似乎看到了他们心中的渴望,看到了他们的饥饿。他从袋里抽出一百快钱,毫不犹豫地放到了那两个疲惫不堪的兄弟碗里,然后转身走了。那俩位兄弟迟疑了一下,搓了又搓眼睛,掐了又掐脸。眼睛注满了泪水,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会有谁没救济他们,可是一切证明了,谁都有爱。他们兄弟俩想找到那好心人,可是那位小伙子也经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爱是另一片天,是一片能让人快乐的花海;是一首甜心的歌;更是一颗火热的心。
那其实算不上我的家乡,那只是我幼年生长的地方。但她比任何一个地方都令我留恋。偏僻的山村,广大的麦田,深深地苇荡构成了我童年的背景。
早晨和孩子们是一起降临到苇塘里的,在清晨的雾里,总能看见一些小小的身影在苇子里转来钻去。早饭是从来不用吃的,野果是遍地可见的零食,只要稍稍一扫便可以收获一大捧各色的野味。坐在渔船边上,听着渔家的长调,手指打着节拍,呼吸着带有咸腥味的空气,日光照不进苇子的深处,在密密的苇叶间却可以看见湛蓝色的天空。新生的苇芽一天一副模样,不几日就长得一人多高。待到整片苇塘里都是新生的芦苇时,苇塘外的鱼塘就开始捕鱼了,有经验的渔民们带着最好的.鹭鸶,驾着自家的船来到河上,口中轻轻发出吆喝的声音,用脚轻轻踏着水面,踩出不同的节奏,于是鹭鸶就随着节奏下水捕鱼。好的猎手能给鹭鸶扎出恰好松紧的“绑脖”让鹭鸶既不会窒息,也不至于把捉到的鱼吞进腹中。初夏的日子就可以挖芦根了,鲜嫩的芦根是乳白色的,柔软而有弹性。每天打过猪草的闲余时间还可以到苇荡的中心去,采上几捧莲叶,回家蒸荷叶粥喝,在夏天也不失为一种美味。等到母鱼的肚子大了,就到了采莲蓬的时候,早开的荷花已结出硕大的莲蓬。靠着日光和鱼肥的滋养,那些莲子无不饱满香甜,每个孩子可以分得几十棵莲蓬,但是家中却不许我们摘绝了其中的莲蓬,每每要留下许多给来年生长。苇塘边有高大的桑树,可以采集桑葚,每个人都吃得嘴唇紫黑紫黑的。
午后的时光是用来挥霍的,折了苇管和柳枝可以做成苇哨和柳笛;在浅泥滩里可以挖到螃蟹和蛤喇,有时运气好还可以找到水鸟的卵;水丛里的草极有韧性,手巧一些的就可以变成篮子、蚂蚱、小猫小狗,在船上打瞌睡的也不在少数。蝉鸣声声,微风吹在脸颊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在黄昏时,远远地就看见炊烟升起,看门的黄狗因为主人的回来撒着欢的跳着、叫着,水牛慢悠悠地一边往家走一边反刍,许多妇女站在自家院门前喊着孩子们的乳名回家吃饭了。于是“哄”的一声,聚在树下的孩子们散开了,赶集的人悠哉地骑着驴子回来了,铃铛叮叮当当的乱响……
可是终于都是过去了,我坐上了离开为苇塘的小船,就这样离我的童年渐行渐远。即使如此,我却依然时时想起那片苇塘想起那野性的年轻的鸬鹚,想那阳光下甩着尾巴的青色鲤鱼,想那密密匝匝的苇子。
在这里固然有现代繁华,可在那里,在另一方天地,有我的无尽幸福和快乐。
天空的幸福是穿一身蓝,森林的幸福是披一身绿,阳光的幸福是镶一身金黄,而我们的幸福拥有一片金色阳光。——题记
在我心中,珍藏着这样一片金色的阳光——书。每当陶醉在书的海洋里的时候,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由衷赞叹:“读书真好!”
小时候,老师教我背古诗。“古云此日足可惜”、“尘埃不见咸阳桥”……我每背会一首,就能得到老师一张欣慰的笑脸!长大后,小人书、连环画占据了我的幻想王国;再长大些,手中的书已变成古典小说、西方文学。我读着古今名家们的作品,总会有种蚕吃桑叶的快感,有时也有如饿汉扑在面包上的满足感,以为这是我最大的幸福,与众不同的幸福!
我喜欢读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诗人们写诗,总是反复锤炼,如王安石吟道:“春风又到江南岸”,对其中“到”字很不满,把“到”改成“入”“过”等字,一连改了十几次,直到改为令他满意的“绿”字才罢休;又如贾岛对“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中对该用“推”还是“敲”犹豫不决;再如卢延用“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对自己苦心于写作的生活进行真实写照。由此我明白:要写好一首诗,要写好一篇文章,总得付出千辛万苦。
杜甫在他的诗中这样描述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读到此时我就想:“是不是没有灵感,只要喝酒就行?”现在想想,这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若没有美酒,李白岂不就没有写诗的灵感?由此我明白:若缺乏灵感,即使是唐诗“浪漫主义”流派代表的大诗人,也会感到苦恼。
我喜欢读书,不仅在于它让我明白道理,还在于它给打开一扇神奇的窗,让我见识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获得一段段独特的生活体验。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结识了一位百折不挠的英雄——保尔?柯察金,感受到他为祖国献身的精神;读《本草纲目》,我仿佛看到李时珍跋山涉水、勇尝百草、勤做笔记的情形;读《童年》,我为高尔基不幸的童年生活感到心酸,那段生活,没有欢乐,没有游戏,有的,是无尽的艰苦……每每从书中得到知识,得到他人的生活体验,我就能深深感受到书籍无穷的魅力,感到读书的乐趣。
尽管如今的学习生活非常紧张,但我仍不会压缩读书的时间,不会停下读书的脚步,书简直成了我的精神脊梁!我的生活已不能没有书,就像大地不能没有阳光,就像鸟儿不能没有翅膀。读书使我明智,读书助我修德,读书帮我养性,读书催我进步。也许我该给自己“衣食无忧、家庭和睦、学有所成”的幸福以另一种诠释——以书为友,其乐无穷!
如果上天给我一个实现愿望的机会,我愿做一叶扁舟,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探险寻宝;我也愿做一只小小的书虫,咀嚼书籍的营养而忘乎所以;我更愿做一只殷勤的青鸟,飞翔在书籍的幸福花园里久久不离去。
对于我这个从小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来说,那片草地和上方的蓝天,便是我最熟悉的天堂。每当夏季,最享受的一件事便是和爷爷面对面坐在草坪上的大树下,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我们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抬头看看白云,柔柔的,心里也跟吃了棉花糖般甜甜的;抬头看看天空,蓝蓝的,心里也跟清洗过一般干净。
爷爷很喜欢蓝蓝的天空,每次坐在树下,却只能看见一半天空,而我坐的地方却能看见爷爷的那半边天空。每每眺望蓝天,细密的鱼尾纹布在他的眼角,目光却十分安宁。爷爷为了保护这片淡蓝色的梦想,一直在坚持着捡拾草坪上的垃圾。在外人看来,这两者之间毫无联系,但只有我明白爷爷一直这么坚持的意义——他不想让这些肮脏、不堪的垃圾毁了这淡淡的美丽。
后来,爷爷……病逝了。他就那么安静地躺在草坪上,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身边的树上早已光秃秃,一片落叶瑟缩的打着旋儿落下,渐渐融进了土中。我呆呆的看着他,咬着手指,没有泪水,没有叹息,只是愣愣的站着。
那天的夜里,在星空的辉映下,面朝天空,我开始思索我自己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那时的我还小,望着宁静的夜空深沉了一整晚也思索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便光着脚丫,小心翼翼地踩着柔柔的小草走回了家。
再后来,我们搬进了城市的中心,那里繁华美丽,却没有一丝朴素,那么妖娆。灯红酒绿使我们远离了那一半天空,城市里的喧嚣将我与那一片天空的最后一丝思念无情斩断。站在天台,城市里的繁华景象一下子全都落在眼里——其实我也很少再记起那个幼时美好的天堂。
直到一年后清明节扫墓,一家人又来到了那里,眸光里再次看到了宁静的天空,泪光里再次看到了淡淡的美丽。那蓝色里仿佛夹杂着一丝空旷的寂寥和肃穆。只是谁的另一半天空?你在为谁哭泣?
我多想大喊,不要哭泣,你还有我!
那一天,一个女孩在大树下暗暗许诺,要守护这一片天空。
之后每到假期和周末,草坪上,总会多了一个忙碌的身影,长长的头发被风轻轻撩起,静静地走着,拾起地上的`垃圾。她只知道,这片天空,是她的另一半天空,至少存于她心中,所以她的梦想,便是守望这一半天空。在那以后,这另一半的天空就是她的依伴。
有多少心愿,随着成长渐渐淡忘亦更深刻,但那最纯洁、单纯的本质东西,我们还是要守护好。因为,如果连自己也遗忘了最初的心悸和梦想,又怎能找到梦想的彼岸呢?如若遗忘,曾飞起的梦想都会化为浩瀚宇宙里小小的尘埃,彼此遗落,找不到归属,看不见内心。
至少,我要守望我的另一半天空。
当我的另一半天空不再蓝,飞起的梦想都化为尘埃……但阳光,依旧还是拨开了云朵,照亮了,被秋风吹过的生活……
最先知晓他,是从他的那本《伊斯坦布尔假期》开始,那时自己年少,尚未燃起环游世界的“野心”,但彼时已经对世界上,诸多拥有异样美感名字的城市印象深刻,例如,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雷克雅未克、布宜诺斯艾利斯、伊斯坦布尔,等等。因此,当时读马克·李维的《伊斯坦布尔假期》,其实也是怀揣着一种想要领略异域风情的心思吧。
然而,正而八经地读完他的这本书,却是在2016年。人的拖延,有时真的相当讨厌,当然,没能成功克服这种拖延习惯的自己,也并不值得赞扬吧。
而后,隔年读完了他在国内读书市场上相当火爆的著作——《偷影子的人》。彼时,对于马克·李维的印象,大抵概括下来,就是“他是一个非常善于讲故事的人。”
而今,读完第三部由他所著的小说——《幸福的另一种含义》,却又对他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其实起初,我个人对于马克·李维的感官并不是非常强烈,也从未想过要系统阅读他的所有著作。何况市面上的图书很多,可供选择得,就更多了。而一个人的空闲时间是有限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各色娱乐相当丰富的年代,比起读书而言,我想更多的人可能会选择影视剧、游戏、短视频,等等五花八门的娱乐方式来消磨时间。
而最终,自己会选择购买并阅读他的这本《幸福的另一种含义》,大概纯粹只是因为这个书名吧。
最近一两年来,自己过得不好,谈不上不顺,只是觉得生活中充满了“负能量”,仅仅用“丧”这个字或许已经无法涵盖全部。那种感受,大抵有些像是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明明独自一人时悲伤难过,以泪洗面,但在工作和生活中,在他人面前时,却又要表现得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可实际上,他人并不会真的在意你的感受,这种戴着面具和镣铐跳舞,却无人欣赏的场面,总让自己觉得,自己真TM像个傻X啊。
往往越是身处于此种境况时,人越会容易思考和怀疑人生,比如说:我是谁?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幸福究竟是什么?怎么样才能快乐?等等。
而我,也不外如是。
且通常,这种自我反思和发问,都是没有结果的。更何况,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一样,三观不一样,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感官也不一样,就更难以得到一个可以通用的结论。
这不禁让人想到了,前些年央视新闻采访中的一个片段,记者在马路上采访一位大爷,问他说:“你幸福吗?”大爷的回答,让很多人忍不住捧腹大笑,他回答说:“我不姓福,我姓曾。”
所以你看,其实一个人对于人生的思考和定义,对于幸福的感受和理解,往往还同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获得的满足程度有关联。
不少人默认的一种规定俗称的结论,大抵就是,物质生活不够丰盛,且精神需求较少的人,通常会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物质生活相当丰富,精神需求更多的人,反而过得不够快乐。
当然这只是一种默认的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就像我,物质生活不够丰盛,精神需求却极多,用开玩笑的语调来说的话,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知道作为一个法国作家,他对于幸福有着一种怎样的认知和定义,于是便有了这场阅读。
起初以为这是一段形同《伊斯坦布尔假期》的小说,因为米利和乔这两个人物,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调香师阿丽斯和她那脾气古怪的邻居戴德利。
但故事读到一半时,却觉得它更像是一部公路风格的小说,因为几乎所有的情节展开,都同那辆奥兹莫比尔敞篷老爷车,还有那一段段横贯美国的公路相关联。从一座城市抵达另一座城市,从一个州横跨到另一个州,越过山川河流,只为了追逐那一个不太明确的未来,这样的阿加莎,不得不说,充满了一种别样的魅力。
这是同《伊斯坦布尔假期》中的阿丽斯完全不同的魅力,如果说阿丽斯的伊斯坦布尔之旅,更像是一段追寻过往和爱情的探寻之旅,那么这部作品中阿加莎的横跨美国之旅,更像是去赴一场岁月洗尽之后的约定,有些茫然,但却坚定不移且充满力量。
而且书中讲述到了不少关于美国早年的历史,让比较熟悉历史的读者,更有一种深刻的代入感,觉得这是一场曾证实发生过的故事,而我们不过是在见证着它的再一次讲述。
作品中阿加莎,以及她曾经的伙伴们为了独立和平权所做的斗争,能够让人领略到曾经美国的黑人解放运动以及女权运动的些许片段,也正是因为曾经有着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努力,才有了后来更好的美国。而这些虚拟人物于历史中的穿梭和展现,无疑也代表着身为作者的些许观念和立场。一位作者,是很难完全在他的著作中保持中立的,且马克·李维的这种偏向,更让人感觉到他这个“幕后推手”,即鲜活又生动。
或许,即便身处于不同的文化和成长环境中,人们对于幸福和快乐的追求也是殊途同归的吧。
虽然马克·李维没有在作品中明说,但不管是原谅了汤姆·布雷德利,并愿意和他相伴终老的阿加莎(或者该说是汉娜),还是终于认清自己对于友人所持有怎样情感和心绪的米利和乔,都无疑是在无声述说着“幸福的另一种含义”——那就是,能够认清自己和自己的内心,并能够勇敢追求心中所爱。
也许其他读者会有着不同的解读,但我觉得该是如此吧。
这种唯爱至上的理念,无疑充满着一种法国式的浪漫气息。而中国式的爱情和浪漫,则要显得含蓄得多。
幸福可以是稳定无波澜的工作和生活,可以是体面的生活,不那么深爱却也不那么讨厌的情人,还可以是彼此相恋相守的田园牧歌式生活,更可以是无所顾忌的对于所爱之人和未来精彩生活的热切追求。
幸福,它有着无数种定义,马克·李维说了它的另一种含义,那你呢?
有没有属于你自己的含义?
老实说,其实从马克·李维这里,我依然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可我却并不讨厌他给出的这种解答。
这本书读到一大半的时候,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工作上的繁琐冗杂,承受不了家庭中的沉默不语,还有自己日渐深沉的抑郁癫狂。所以独自一人跑出国去潜水度假,放空自己,什么都不想,只是纯粹旅行着,看看当地人的生活。再回来时,之前的那种心绪不宁已经平静了很多,至少,不再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而回来后,才读完了这本书剩下的一小半。起初拿起这本书,是想从马克·李维这里找一个答案,而今我知道,自己同书中的米利一样,或许只是少了些时间,少了些机缘吧。而距离自己想要的那个正解,中间所隔,也不过只是些岁月变迁和时间沉淀吧。
莫名想到了扉页背面上,保尔·艾吕雅说的那句话,我觉得拿来作为这篇文字的结束挺好。
“世间并无任何偶然,所有相遇早已注定。”
也许,你想要的,其实已经遇见过,只是先前尚未认清自己的内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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