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对娃娃们发出了邀请,于是便有了12个“人”的参加。它们是:三个洋娃娃、一只“鸭子”、一只“兔子”、一只“小猫”,还有“大虫”,谜语“大师”、“小羊”、两只小恐龙奇奇。接着我端来了我养的小花盆,放在阳台上,又用一块白手帕盖住小花。娃娃们依次立在墙边,主持葬礼的.“小猫”走上来庄严而沉痛地“告诉”大家这个不幸的消息。灵车玩具汽车开来了蚂蚱躺在白纸中,我把它放在了花盆旁。较小的玩具立刻排成三角形开始奏歌。我又用小铲刀挖开了花盆里的土,把蚂蚱放了进去又铺上了土。按照习俗是要磕头的,我又用手帕叠成长方形,让娃娃们依次给它磕头。我给土上浇了些“圣水”,这时洋娃娃安要给死去的蚂蚱跳一支舞,她跳得那样熟练,长发随着头飘动。葬礼结束了。
小蚂蚱,再见了!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是爸爸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字叫“欢欢“。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给它取一个福娃的名字,因为我想让它幸福地生活着。
欢欢周身雪白,胖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一张嘴巴不时鼓起来,好像生气了似的,没事总是歪着脑袋,朝天仰望,好像有点想妈妈了。
它特别爱吃肉,每当我端上肉来,它总会汪汪地叫着。扑上去,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立起来,抓盘子里的肉吃。我把盘子放哪,它就到哪,直到我把盘子放在一个固定地方,它立即把盘子压在身下,一个劲吃起来,生怕别人抢了去。吃完了,还舔一舔盘子,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笑出声。
记得有一次,我给它洗澡。它一开始躺在盆里不安分,我给它身上泼了水打了香皂,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它可舒服了,竟不从澡盆里出来了,我费了好大劲,把它从澡盆里抱了出来。刚把它放到地上,五秒钟过后,我一看,它自己又跳到澡盆里去了,我找来妈妈,用它最喜欢的食物把它引诱了出来,这时它才肯罢休,渐渐地,我和“欢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后来爸爸把“欢欢“送到了姥姥家,我可伤心了。每到星期天,我总会让姥姥带它到我家看看,和我玩一会儿。
我爱小狗“欢欢“!
我和亲爱的狗狗在夕阳的余晖中共同迈出脚步。
——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我和家里的狗狗最相亲爱。我想不到竟然三年之久了,连见到它的那天,我都没有忘记。
仔仔,一身浅棕色的卷毛,体型微胖,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珠。
“死狗,快滚进去!”真是作业太多,今天十分不爽,可骂完它,心里的怒火发了出来,自己也不生气了,是的,狗也没什么错,但挨了一顿骂。反正它什么也不懂,骂了它自己不生气了。等我心态渐渐平静下来,斜着身子看它,依旧“稳如泰山”的卧在那儿。正竖耳倾听刚才发生的一切,见它这副傻样,我自己却忍不住笑了,“死狗,过来!”它乖乖地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太搞笑了,养狗之乐即发泄之乐。
狗狗的卧室,就在我家的卫生间。一有机会,它就会从门缝里溜出来,悄悄地卧在门口的布垫上。只要有人回来,它就低下头,叼起垫子,大步流星的冲了出去,把垫子甩起来,像风扇一样卷起大风,真是太好玩了。
后来,我把同学不喝的牛奶带回来喂它,它一见我拿着牛奶进来,便趴在我的腿上这儿闻闻、哪儿闻闻,还没倒完它就迫不及待的,把头凑过来使劲喝,发出弹舌头的声音。
喝完,带它出去遛,撒尿时要倒立,到现在练到不用人扶可以倒立着走好远,可全尿自己身上了!我气的踢它,可还没打到,它就一口气跑出好远,真是太可爱了!养狗之乐即相处自乐。
无论何时,外面一有动静它就会发出警报,以至于我们都烦它叫。每天回来,它总会用叫声欢迎你,一天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我和狗狗没有“你,它”之分,我们是永远相伴的好朋友,同样的蓝天白云,同样“扑通,扑通”的心。我们的心近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我家养着一条小狗,它的名字叫“黑虎”。它是德国牧羊犬。它眼睛的上方有两块浅棕色的毛,后背乌黑发亮,腿是浅黄色的;它的眼睛非常大,闪着v幽幽的光;它的腿粗壮有力,跑起来,谁都赶不上。
它刚到我家时才一个月大,可已经学会了淘气,在屋里上蹿下跳,跑来跑去。
它很贪玩,每天散步时从5楼下到小花园,它可以一直保持冲刺的速度,到了那,它跳呀,叫呀,和别的'狗一起疯啊。。。。。。
它现在依旧很淘气,很爱啃东西,只要是它能咬动的,都会被它咽下肚,见它这么爱咬东西,我便找了块木头给它,结果一个星期的时间,它愣是把这块木头啃光了。
有一次,妈妈在屋里给我辅导数学题,顺手把手机放到客厅的沙发靠背上,突然,我们听到客厅传来“咚咚”的声音,接着就是“嘎吱,嘎吱”的声音,我们也没在意。过了一会儿,到客厅一看,才发现“黑虎”上了沙发,把手机叼到窝里,“嘎吱,嘎吱”咬的正起劲,它看到了我们,便慌慌张张地跑到沙发底下。我们一看它已经把手机套吃了一大半,手机外壳也被它咬了两个洞,妈妈生气地打了它几下,它怕极了,不敢逃也不敢躲,没被大一下便抽搐一下,头底得都快藏到胸口去了。从此以后,它除了咬给它的木头块,别的东西它再也不敢乱咬了。
这就是我家的“黑虎”,一只淘气,贪玩又懂事的小狗。
我在草丛中捉了一只又肥又大的蚂蚱。它全身修长,动作敏捷,身体和妈妈的手指差不多长。它的全身都是青绿色的,所以落在草丛里,它是不容易被发现的。
我好奇地捏住它长长的后腿,仔细地观察起来。它的身体分为头、胸、腹三部分。头上的触角一节一节的,像一对做得很小巧精致的皮鞭,可以灵活地向四周转动。两只芝麻似的眼睛贴在头部两侧。它的腹部有六条腿,最引人注目的是长长的后,比它的身体还要长。这样细长健壮的腿使它成为草丛中的跳高健将了。
蚂蚱的爪子特别吸引我。别看它长得那么细小,仔细一看,上面长着两个尖尖的钩子和一个吸盘一样的东西。它能牢牢抓住东西,甚至是很光滑的东西。我试了试,它的爪子能抓住我的铅笔和铅笔盒,连光滑的'桌面也能抓住。这是怎么回事呢?我问了妈妈才知道,原来蚂蚱的爪子上有能分泌粘液的爪垫,爪垫和钩子相互配合就能牢牢抓住东西了。
看来小小的蚂蚱身上的秘密还真不少呢!
有一天,妈妈带我去公园散步,忽然一只蚂蚱从草丛中跳了出来,我连忙跑上去捉住了它。这时我想起了哥哥曾对我说过蚂蚱的触角是用来辨认方向的,我当时还不太相信这次正好亲自做一下实验。
于是我我把蚂蚱放在一块干净光滑的地面上仔细观察起来。它的身体是绿色的,头顶上有两根又细又长的触角像是电视的天线,眼睛黄黄的,黑黑的眼球在眼眶里直打转,配合着头顶的触角一动一动的,看上去还挺有节奏,尾部有一根又粗又长的后腿,看上去非常强壮有力,一登能跳很远,腿上还有像锯一样的小尺纹,它还有一对透明的翅膀,像是穿着薄薄的纱裙,非常漂亮。我把蚂蚱的触角拔掉,放在大树旁边,这时候蚂蚱猛地一跳,也许是想逃跑,结果一头栽倒了大树上,看到蚂蚱狼狈的样子,我相信了哥哥说的话。因为我亲自做了实验。
蚂蚱的触角看上去像两根细长的天线,可是对于蚂蚱来说,它的作用可能比天线还大吧,蚂蚱可不能没有它,如果没有他,蚂蚱的一生都像盲人一样生活在乱跌乱撞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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