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性,周密筹划组织,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安排烈士纪念日各项纪念活动:
一、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当天,国家将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我烈士纪念设施国家的我驻外使领馆,都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表达继往开来、接续奋斗的坚定信心。
二、要向烈士墓敬献鲜花。烈士纪念日当天,各地要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我驻外使领馆要动员和组织使领馆工作人员、华人华侨、留学生、中资机构代表等向我在境外的烈士墓敬献鲜花,永远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前后,各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四、要关怀慰问烈士遗属。烈士纪念日前后,各地要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士遗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在记叙文中,一般有两三种人称,即“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前者用“我”“我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后者用“他”“他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第二人称使用一般较少,但在记叙文中抒情时可用到它。用第一人称可使叙述显得真切,而且便于表达细致的思想感情;用第二人称可直接倾诉感情,与未出场的“你”直接对话,自然亲切;用第三人称则便于超越时空限制,更便于叙述发生在不同时间与不同地点的事情。
对于作者来说,不管选用哪一种人称,都应把那一种人称使用到底。也就是说,不应在行文中间变换人称,如果变换了人称,文章的线索就会中断,叙述就会混乱,从而显得不近情理。
写出一篇优秀的记叙文,在语言上要把握住以下几点共同的要求:
首先,规范准确。这是对语言文字最基本的要求。要运用规范的文字,不能生造词语;注意语法的正确和句式的完整;运用修辞手法时,不要违背基本规则,例如比喻的本体和喻体要在某方面有相似性,排比句要由三句以上的句子构成等。
其次,通顺流畅。所谓通顺流畅,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说要用词恰当,意思清楚,没有语病或歧义。这是字面层次上的要求。第二层含义更重要,就是要符合逻辑,上下文联系紧密。
再次,恰当生动一篇记叙文,只干巴巴地交代一个人做了一些事,即使没有任何遣词造句上的语法错误,还是称不上语言优美。在记叙中适当地运用描写,采用修辞手法,挑选恰当而传神的修饰性语句,都会使文章增加吸引力,语言也更有文采。
最后,有特色的语言能使文章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一个较高层次的要求,但经过训练,是可以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语言风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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