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十几年来,是这首歌和唱首歌的美丽女人陪伴着我,不管是咫尺天涯,
我明白她一直住在我的心中。
我对她——我的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全然不知,我是靠着几本厚厚的走进她的岁月。1990年的时候,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孩子的世界纯真无邪,孩子的笑能驱散一冬的阴霾,将来我要教我的孩子读书识字。”原来,早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开始了对我的陪伴,以文字的方式。
一岁多的我体弱多病,几乎一整年都躺在医院里,她说那时候的我脆弱的像只刚出生不久的猫,终日很倦的样子。每天吃什么吐什么,我呕吐的时候,她就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流泪。当我又一次的晕过去,妈妈说她就坐在我的床边,几天几夜寸步不离的守着我、陪伴着我。她说,她握着我的手,就是在守护我们俩个的世界。她就这样的陪伴着我,以眼泪的方式。
因为大人们的是是非非,我和妈妈必须分开居住,她只能去乞求幼儿园,让她在午休时与我见上一面。于是我成了第一个在午休时间被探视的孩子。在别的.小朋友睡午觉的时候,我和妈妈坐在滑梯上,妈妈给我剪指甲,中午的阳关洒在周身很温暖。而当大门关闭。妈妈走出去的时候,我在老师的怀里哭的撕心裂肺,同时已经对下次见面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午后的两个小时,她不说话,就静静的陪着我,以剪指甲的方式。
而今,我早已比她高出半个头,会牵着我年轻美丽的母亲向全世界炫耀我的幸福。她的眼角虽然聚了些皱纹,但眼睛依然美丽;她的头上虽然生出了几缕白发,但秀发依旧动人,她在岁月的波澜里褪去了冲动和青涩,多了成熟的魅力,在我的眼里,她永远是无人可及的美女。因为我明白,她的苍老是因为我的成长,她的白发,她的皱纹,都是我的财富。这些都见证了那些或近在咫尺、或远在天涯的陪伴。
妈,我想牵着你的手,两个人去宇宙,没引力左右,月光映出你的温柔。就算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只是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我想你一直陪着我,地久天长,地老天荒!
尊敬的老班:
您好!
此时此刻,您的高徒正坐在考场内给您写信。我觉得用这种方式,能更好地倾诉我的想法,表达我的心声:十分感激这三年来您的陪伴。
刚入初中,对于小学阶段学习态度存在问题的我,第一次月考,一塌糊涂呀!您没有责备我,而是给了我一篇题为《即使倒数第一,也别自我放弃》的文章,嘱咐我每天看一遍。您让我懂得了要做一匹骆驼,因为在沙漠的漫漫长路上,如果用长时间的韧劲坚持下来,前方一定会出现绿洲。”
老班您还记得吗,初一期末后,我在班里排在了中下游,对我来说那真是天方夜谭呀!妈妈、爸爸从您开完家长会后也开始在意我的学业了,对我有信心了。
初二很快就迎来了冬天。雪好大,在风中旋转、升腾,但对于我是丝毫感受不到它的抗争、斗志,有的只是酸楚。父亲下岗了,远走外地去谋生。我怎么也无法去面对父亲不在身边的现实,总感觉天塌下来了。每天上课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同学送我外号“大仙”。也许,你看透了我的心。
老班您还记得吗,那天,学校发了进步奖。您带着它,来到我家家访。母亲从您手里接过我的进步奖,脸上就像开了一朵花,久违的笑声回荡在我的陋室。您临走时告诉母亲,“你儿子已经上升到班里的中上游了,再努力就进入优等生行列了,考入市一中都有希望呀!”
老班呀!您不知道呀!那天您走后,母亲破天荒地为我做了一顿红烧肉。
初三年级的春天来得比往常早。一次月考,我偶然考了全班第一,您并没给我祝贺。月考过后,刚好是您的生日,您请我们几个班委去你家吃饭。席上,我很想听到您对我的夸赞,可您给我们讲的,“这次考得好,下一次不一定考得好;这次没考好,下次不一定就考不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之类的话。
老班您还记得吗,自此我虚心学习,才在优秀生的行列里站稳了脚跟。
今天在考场上,我用最朴实的文字记录下了我的心声:十分感激这三年来您的陪伴。我想说:老班,您的陪伴如花,姹紫嫣红;如歌,美妙动听;如酒,芳香清醇;如诗,意境深远,绚丽多彩。
老班,您可知道,有您陪伴的'日子,真好!
此致
敬礼
您的学生:自强不息
一个人坐在空空的教室里,此时陪伴我的只是那台似转非转的电扇和一盏迷离的灯。今晨激烈的争吵言犹在耳,窗外肆虐的雨水倾盆而下,实不知回家的路该如何出发。
父亲会来接我吗?怕是不会了吧?今天早上我还将他批评得一无是处,极尽言辞之恶毒。应该是不会来了……
我出神地望着窗外那迷离的烟雨发呆。江南的雨的确如此多娇,似烟,似雾,更似情……回首早晨发生的事,回想以前的种种往事,我的脾气确实暴躁了些,总是叫父母亲不要管我的事,动辄怒火冲天,颇有些九头牛都拉不回的架势。可其实我最害怕的,就是他们真不管我了。也许按可笑的星座书上所说,双子座的人是有点双重性格吧……雨雾突然润湿了我的眼睛。
街旁的路灯似明似灭,远处的楼房若隐若现。这雨,还会停吗?父亲,还会来吗?
记得我三岁时体弱多病,时常突发支气管炎,有时还转化为肺炎。有一天深夜,也是这样迷离的烟雨、缥缈的'凉风、润眼的薄雾。可宁静的夜中总有不宁静的人,我又因患肺炎住院了。躺在病床上,我用似醒非醒、半睁半闭的眼睛看着在病床前坐立不安的父亲,心里感到很踏实很欣慰。而当我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时,发现父亲已伏在病床上睡着了,只有床头的灯还发着微亮的光。
“砰!”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我的思绪被戛然打断。父亲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纵然不高,此刻,我却觉得很高大。
“今天的雨这么大,我来接你回家。走吧。”
透过弥漫着雨雾的镜片,清晰中有点模糊,模糊中又是那么清晰。这声音是如此的沙哑,或许因为刚才一路小跑爬楼的原因,说话声中还夹杂着些许喘息声。那额间,隐约藏着几丝银发,眼角的鱼尾纹越发明显。
父亲老了,我也长大了……车,行在烟雨中。学校,在暮色深处隐去。尽管我的眼睛又一次被雨雾润湿,却仍能看清家中的灯光闪烁。
雨,仍在下着,如同一幅写意的山水画,在这个江南烟雨之城。
书不是陪伴我长大的唯一物品,但它却是最重要的,它给了我……
——引子
4岁,第一次亲密接触
在我有记忆以来,直到4岁我才拥有一本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书,所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本《舒塔与贝克》的连环画,还记得他俩的一些英雄事迹呢。于是,它便为我读书的生涯拉开了帷幕。所以,我注定要一直被它所吸引。
10岁,既是朋友,又是帮手
连环画早已经收入箱底,那似乎已经不能满足我对书的渴望,或者说是***。在那些美丽故事的引导下,《中国成语故事》,《格林童话》……渐渐住进了我的书橱,当我用《十万个为什么》中的知识解决掉一些问题后,我可以高兴到不吃饭,高兴到忘乎所以,那时候可真是天真呢,书给我带来了无数的欢乐,我总是用稚嫩的声音像爸爸妈妈撒娇:我还要一本《》可以吗?一定要帮我买好不好?
13岁,Madeinabroda(国外制造
是上初中,从语文书后的名着导航中,我认识了保尔,鲁滨逊……于是,我的书橱中又多了好多的外国血液,从《简爱》中,我了解了爱的真谛,从《飘》中,我学到了思嘉坚强的一面……仿佛了瞬间学到了好多东西,像是在一夜中崛起,而这些东西都是课本上学不到的,后来,暗暗发誓要像大卫?科波菲尔一样努力的证明自己,像他一样坚持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
14岁,MadeinChina(中国制造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学校刮起了一阵古典风,我当然也是“深受其害”,《论语》,《宋词300首》什么的,一下子就窜入了我的书橱,所以,那些天总是喜欢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像是在炫耀着什么,虽然现在对那些古典的东西没那么大的兴趣,但回想那段日子,真的很有趣.
15岁,就这么飘来飘去
或许是思想上成熟了许多,或许是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不像以前那么样,现在总小看一些80后的作品,韩寒的《三重门》,小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什么的,当知道年仅16岁的子尤走了后,更是抱着那本《谁的青春有我狂》看了N遍,当想到这个青春的没边的男孩的离去,就要伤心好一阵子,当看到小4书中那些可怜的女子(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怎么说也会黯然泪下……那时候,书橱已经满了,这些书只能胡乱的堆在书桌上……
生活的日子里,书将继续陪伴我,直到走完全程。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今晚,我一如既往,趴在书桌前做着看似根本做不完的作业,心里不住地重复到:哎,每天都是这样,每天都是这样,真烦!难道就不能换一种生活方式吗?
突然,这时不知从哪儿冒出一只小虫,它立马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呆呆的望着它,看着它不停地朝台灯灯光最明亮的地方爬去,它刚开始爬得还挺顺利,但在上那比它身高都要高出好几倍的“台阶”时,却显得十分吃力,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尽管如此,它也似乎完全没有放弃的念头,它仍在坚持着,努力着,然而,它的这种行为,刚开始在我看来不仅仅是可笑,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
于是,我便继续埋头做作业,大约半小时后,当我再一次把目光投向它时,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它静静的,一动不动地躺在灯光最强烈的地方,我以为它一定是累了,所以躺下休息,我便轻轻触了触它,这才发现,原来它已经死了,这不禁令我感慨万分:一只生命力如此脆弱的小虫,竟有着这般伟大的精神,它为了自己心中的那片光亮,甘愿献出了生命。
我想,虫尚且如此,而有的人为什么偏偏做不到呢?飞蛾扑火,可能在很多人看来,这都是一种自取灭亡,很不值得,很愚蠢的行为,但我觉得恰恰相反,飞蛾它能为了自己心中的梦,为了自己的理想,义无反顾地献身,又有什么不值得的呢?
其实,这正如许多人一样,比如贝多芬、霍金等,他们都是身残志坚,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后,却仍然坚持音乐创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这句话不正好体现了他在面对挫折时不屈不挠的精神吗?因患卢伽雷氏症,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霍金,却身残志不残,成功地把挫折化为优势,克服了残废之患而成为国际物理界的超新星。
虽然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尽管他无助地坐在轮椅上,他的思想却出色地遨游到广袤的时空,解开了宇宙之谜,这些都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即使他们身为残疾人,但他们从未放弃过,因为他们有梦,他们从未退缩过,因为他们有信念,他们从未畏惧过,因为他们有理想,他们的脚步从未停歇过,因为他们一直在寻找自己心中那片光亮,纵有千难万险,他们也会面不改色,因为有梦的人是打不败的,有信念的人是坚定的,有理想的人是无所畏惧的。
我现在不仅拥有健康的身体,还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所以,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而去抱怨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光亮,为了它,我们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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