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个性格开朗,爱广交朋友的小学女同学突发其想,用现在新兴的聊天平台,通过周边还在联系的小学同学,一个个的拉线,加友,就是在很短的时间就把小学的同班同学都加入了一个聊天群。
久违之下的寒喧,欣喜,交谈,也有一些带着莫名其妙和不知所措的,总之,再把已经辞职下海的老师一并拉来后,整体班集体倒也齐整。
有些日子大家没见了,初中,高中,很多人都往着不同的方向,也有些家庭稍微贫困的,早早地辍学学手艺,在很好同学还在向家里伸手的时候,他们已经能自己养活自己,有的甚是已成了半大不小的小老板。
春节期间加的群,红包很自然地夹杂在聊天内容中,各自回忆起陈年旧事,当初谁爱打小报告,谁爱哭,谁家买的书包最好看,等等。一切关于回忆的话题,都让大家忆起童年那纯真的友情。
但话总归会聊完的,毕竟多年不在一处,性情多少也有变化,近况三言两语也能了解,于是乎这个群不可避免的从24小时不间断的闲聊到了聊天记录也少了。
然而,还是有一些活跃分子。
我整天看到那上百上千的未读聊天记录,也没爬楼的兴致。近几日,翻阅了些,更是没了兴致,反而有了想退群的冲动。
那些活跃的分子,如今谈论的最多的就是同学配对,谁追求谁,虽说是口头言语上的调侃,然而他们中大多有的已有家室。难道,如今的同学情只能靠这种话题维系?
我不知那位集结同学入群的女同学有没注意到这些内容,变味的同学情,真的还值得回忆吗?
我的同桌是郑同学,聚众多特点为一身的人,其中特别明显的特点——爱吃。
郑同学的爱吃不是一般的爱吃,是拼了命地吃,这从他的一身肥肉上就可见一斑了。
前几天,杨杨给了我一包火腿肠,不幸被“郑吃吃”给看见了。他立刻两眼放光,靠了过来,同时把那对脏兮兮“爪子”伸向火腿肠。为了保证火腿肠的“人生安全”,我只好打了一下“郑吃吃”的手。“啊哦!”他一声惨叫,那对爪子总算收了回去。但他一心想得到火腿肠,绝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你看,他又来了。“我的好同桌,你最好心了,我知道,你一定会给我咬一口的。”他用恶心死人不偿命的声音说。“才不呢!”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别在这白费口舌了,我没那么好心的'!”正说着呢,早操的铃声响了,我不得不把我的火腿肠放进课桌里。
由于天气的原因,做早操是男同学在教室,女同学在教室外走廊。我便越做越不放心,万一“郑吃吃”这家伙趁我不在时下手呢?我真想一下子飞进教室去看看。
终于,操做完了,我迫不及待地想飞奔回教室看看我的火腿肠,生怕它硬生生的给缺了一口。还好,我把火腿肠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才放下心来。这时“郑吃吃”又对我好声好气地说:“哎呀,哎呀,哎呀……”他没说完,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有第二十六个字母快放,哎呀哎呀哎什么呀!烦死了!”他听我这么一说,就直奔主题,“你这样光拿着不吃算什么呀?多浪费!既然你不吃,就给我吃嘛!”“不行!”我毅然拒绝了他,“浪费?给你吃就不浪费啦?呵,你就别在这做无用功了!这是我的火腿肠,你休想染指!”他还不死心:“嗯……别那么小气了……”我火了,打断他的话:“不行就是不行,你听得懂我的话吗?烦死了!”他这才放弃了吃我火腿肠的念头,转身慢慢地极不情愿地离开了。
放学了,我看见“郑吃吃”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正和颜鲁煜玩抛火腿肠的柳倚江他们,“哈喇子”都流了一地了。于是我便拿出我的火腿肠调侃他:“就不给你吃,就不给……”他受不了了,生气的用娘娘腔的语气说:“我生气了!你都有火腿肠,而我没有,这还不算,你们还不给俺吃,人家不开心了嘛!”我笑着对柳倚江说:“不小心把他刺激成精神病了。”柳倚江掂着像砖头一样的火腿肠若有所思地说:“砸一下应该会好。”“郑吃吃”一听,撒娇道:“不要啦,砸嘴巴嘛,吃起来更方便!”“去你的!”柳倚江扑了他一下。真对郑同学无话可说了。
这次事情让我得出一个结论:作为郑同学的同桌,有吃的就一定要藏好,免得落入他的虎口。
我最难忘的人,多的好比如天上的星星,我就指出一颗最亮的的星星给你们看看吧!那个人曾和我从幼儿园一起开始读书直到现在的,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他仪表堂堂,戴着一副眼镜。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发现他的右耳旁有一个“小东西”,现在我们都叫它“小耳朵”——他就是我们班的程文豪。程文豪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争强好胜。尤其是和我,我们经常比赛。比如有一次,在一次考试前,程文豪走到我面前,对我笑着说:“月健,我这次考试的分数一定会比你高!”虽然他是笑着的,但是他笑的里面还包含着坚定的语气。可是,那次我的分数比他高,他没泄气,走过来跟我说:“月健,虽然这次你的分数比我高,但是下次我一定会加油的,一定会比你高的。”
程文豪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他不好财,还拾金不昧。有一次,我和程文豪还有一个朋友走在一起,突然,程文豪捡起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还有许许多多钱,都是一百一百的,里面还有身份证等东西。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发财了。”但程文豪的表情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会想着钱呀!你没忘记老师说过的`我们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了吗?”说着,他把见交给了警察叔叔那儿,警察叔叔还夸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同学。
他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真要向他学习他的长处。
从八月十八日到今天,我和六班的同学们已经相处了三天,彼此有了一些了解。他们有的文静;有的活泼;有的爱说话;有的有毅力……各种各样的人相聚在一起,形成了独一无二的初一(六)班。
在六班我最好的朋友叫郭子荷,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汉子”。个子高,脸上长了不少痘痘。军训时,她刚好站在我旁边,平时常会给我讲一些有趣的事。在我心中她是一个认真、表里如一的女孩,每次喊口号她总能十分卖力,站军姿时无论教官在不在看都能始终一致。每当我想松懈时,看看她,都能振作起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陈志珩。他是一个还没有变声的男生,我们私下开玩笑称他为“娘炮”。他的军姿站得不是很好,踏步时也会跟不上。就说今天唱的军歌,他也不是很棒,但我为什么会记住他呢?也许是他身上的那种精神吧!
在踏步时他偶尔会跟不上,齐步走也常会慢半拍,常常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但我却看到他没有自卑放弃,反而更认真、更努力了。班里缺一个管理班门的同学,他便第一个自告奋勇;没有人愿意领唱时,他不怕别人的嘲笑,主动站起来为六班领唱。虽然他唱得不是很好,但我觉得他比所有坐着不敢站起来的人都强!因为他才是真正为六班着想的人,他愿意为六班付出。至少在我心中他敢于担当的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
当然,我们班的同学还有很多,他们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幽默、可爱、成熟、活泼……每个人都有值得我去学习的地方,我也希望能更加地了解他们。
加油,六班!努力,我和我的同学们!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校园中一个个懵懂的孩子都渐渐长大了。然而,小学六年的生活,也即将结束了,但是,在我们身边的友谊永远不会断裂。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友谊的线段永不会断。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不知不觉我们已走过小学的六年学习生涯,离开母校,离开和我们一起学习生活的老师和同学,想到这里,一种难舍难分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生。难舍苦口婆心、谆谆诱导的各位老师;难舍同学之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此刻,昔日在校园里和同学学习的情景更是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眼前。
我的同学有很多,有调皮可爱的,有性格内向的,也有热情奔放的,但是,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刘琳。
他个子矮矮的,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大大的脑袋,能说会道的嘴,用四个字来概括他,就是:幽默风趣。他这个人十分幽默,以前我也只以为他是个搞笑的人,但从那一件事情,我对他的看法,来了180度的大转变。
那一天,天空下着小雨,我没有带伞,妈妈又有事,我又是值日生,不知怎么办,扫完了地,我便到大厅等雨停了,可天公不作美,雨不但停下,反而越下越大,风夹着雨,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着。雨越下越大,很快就像瓢泼的一样,看那空中的雨真像一面大瀑布!一阵风吹来,这密如瀑布的雨就被风吹得如烟、如雾、如尘。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鞭子,狠命地往玻璃窗上抽,望着这一切,我有些绝望。正当我手足无策的时候,刘琳走了过来,撑起一把雨伞,对我说:“我送你回家吧。”听到这消息,我十分感动。他的家和我家是反方向的,本来我们是值日生,已经很晚了,如果再送我回家,那他会挨骂的。我说:“还是不用了,你家和我家……”“快走吧,要不然真来不及了!”没等我把话说完,他就拖着我的手,把我拉走了。路上,他把雨伞倾向我这边,自己却被雨淋了。到家了,我说:“来我家吃饭吧!”“不用了,我妈还等着我呢。”说完,他走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在这暴雨之间越来越小,渐渐消失。此时此刻,我心里对他的,只有无限的感激。
谢谢你,刘琳!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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