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里买了一台47寸的液晶电视,悬挂在墙壁上。
就顺便看了好几部电影,一部是马丁 西科塞斯的《金钱本色》,
一部是吕美特的《十二怒汉》。
《金钱本色》可以算成“优秀”,但是《十二怒汉》是“伟大”。
我当然知道《十二怒汉》是了不起的电影,但是我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么了不起的电影。
黑白,沉闷,所有的场景就集中在狭窄的陪审团休息室内,
我原本以为我顶多能容忍半个小时,但是却越来越激动的看完了全部!
有的电影使你轻轻感动,有的电影让你含泪微笑,
有的电影击打进了你的心,而有的电影让你震撼,因为有一种东西剧烈的撼动了你的心。
那种东西叫做正义,叫做良知。
如果有一句话来概括电影的剧情,应该是这样:
陪审团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父有罪,但是有一个人持“合理怀疑”的态度,在两个小时之内,他说服了其他的十一个人。
我是一个技艺平庸的编剧,我看这部电影,几乎是目瞪口呆。
在电影开始的十分钟,我已经明白编剧试图在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他必须在一部电影的长度里,把十二个人的性格,出身,脾性,态度,立场……所有信息有效的传达给观众,并且,要写出每一个人改变的过程,以及内心的理由。
编剧不但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漂亮。
连一场废戏也没有(题外话:因为场景完全没变过,时间也是顺接,电影其实应该只有一场戏吧?,一句多余的台词也没有。
在每次表决之后,或者当人们的情绪爆发之后,立刻会有一个短暂的间歇,
让整个电影的节奏和人物的情绪,自然的平缓下来。
电影笼罩到紧张碰撞的气氛中,却张弛有度,极其自然。
但是,我几乎无法用编剧的眼睛在看这部电影。
我只是像每一个观众一样,急切的想知道结局,那个只有一个镜头的小孩的命运,让我如此揪心。
相信看完电影的每个人都会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合理怀疑”十分的清晰,
电影不断的告诉我们: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个孩子***了人。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
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偏见怀疑和动摇,
但是每个人的心里,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坚定。
作者通过剧中人说:“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我最喜欢电影的结尾,并没有出现法庭上陪审团声张正义的激动场面,
电影的结尾,就是雨过天晴,绕过那象征着美国司法制度的法院巨大石柱,
男主人公和睿智的老者碰了头,彼此淡淡的问了姓名,散开,融入人群。
他们本就是最普通的美国公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
这是57年的电影。
看这种电影的时候,看这种好莱坞电影的时候,会对美国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信仰的理想肃然起敬。
他们的电影,让我们强烈感知到人性中最重要的,最温暖的,最有希望的种种。
我想,这才是美国之所以强大的原因吧。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片子,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谋***父亲的案件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片子,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依然提出了两种结果,一个便是男孩背叛有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另一个便是男孩无罪释放,但若判断有误,就是放走了一个将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破坏力的***人犯。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男主角,他从一开始便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天气的炎热烦躁时,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应该是在思考。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判男孩有罪的证据存在问题,而其他的11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是说服彼此,最终走向12个人的统一,判定无罪。这并不是一个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但却是从少数者的思考开始的。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其中精彩的推断、主角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直接的互动都非常精彩,就不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片子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我今天读了笨汉汉斯的童话。我觉得两个哥哥自以自己很聪明看不起他们的'弟弟,还叫他:“笨汉汉斯”。但是,笨汉汉斯凭着自己的聪明得到了公主的喜欢,于是,公主选择笨汉汉斯做老公。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一个道理,不管什么事情只要认真做就会成功。
《十二怒汉》这部电影,它是一部黑白电影,虽说它没有斑斓色彩,却深深让我震撼。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电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看守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句剩余的废话,只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衣,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只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了。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是一个人心里,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证据确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正是因为有了反对者,这个小男孩才会有重生的机会。
每个人都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有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
十一个反对者,组成一个反对群体,实际上分成两部分,核心反对人员和助力人员,而体现在个体身上,群体的作用则体现为两种——社会助长作用和社会抑制作用,前者指在群体活动中,个体的活动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出现提高的现象,后者相反,个体活动的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受到减弱。说通俗一点,就是有的人见到人多就激动,有的人见到人多就发蔫。分化、瓦解、说服这个群体,要利用争论充分暴露和了解反对群体的组成结构和成员性格,针对性的组合语言、情绪和逻辑。
在面对助力人员时,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激发其英雄式的责任感,比如当6号很认真的询问9号老人意见时,就促发其充分发表了独特的意见;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减轻其身上的责任压力,给以重视,通过赞扬和提供容易发挥专长的表现机会来提高自信和参与热情,比如对戴眼镜的2号和出身在贫民窟的5号,在讨论电车通过时间时,8号专门询问他们的意见,给注意语法的11号创造投无罪票和充分得到重视并发表意见的机会。还有一种群体懒惰者,只想随大流的人,对他们则要给予并利用压力,两种压力——负责和思考的压力,急于结束的压力,在讨论刀子刺入部位的时候,8号就专门向12号和7号提问,直接导致7号轻易的改投“无罪”票。
对核心反对人员,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离开、搁置他,降低激情和动力,避免可能造成的盲目偏执,比如,在讨论孩子为什么回去取刀时,10号非常激动的四处指责,8号并没有与其争论,而是提出再投票一次的建议,缓解其偏执的情绪;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通过关注、理解以及主动的了解来拉近心理距离或是进行说服,这使得很多认真思考、意见坚定的反方在同意“无罪”之后成为“无罪”方很重要的力量,提出很多新的质疑。
同时善用群体压力,当自己处于弱势时,回避群体压力,比如第二次采用秘密书面投票,就避免赞同者因为迫于群体压力而不敢赞成无罪,而且借机凭借“善解人意”赢得了更多支持。
当己方占据优势时,可以充分发挥群体压力的作用:强调优势地位事实,并且可以利用沉默强化压力,寂静(寂寞状态下,往往情感压力更大。在最后只有三票有罪时,面对情绪激动10号,大家都置之不理,反而使得这个社会助长型性格的老人变得懦弱无力。
从前有一个富有的老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自认为很聪明,第三个儿子却很笨,大家都管他叫“笨汉汉斯”。国王的女儿要找一个聪明的人做丈夫,三个儿子同时去向公主求婚,前两个儿子骑着漂亮的马到王宫,见到公主由于紧张连话都说不出来,被公主骂了出来。笨汉汉斯骑着公山羊来到王宫,见到公主他回答问题时就像平常聊天一样,一点也不紧张,公主非常开心,就让笨汉汉斯做了自己的丈夫,并当上了国王。
我觉得笨汉汉斯一点也不笨,他非常聪明。他有一颗平常心,遇到任何事情沉着、冷静、不紧张,所以我要向笨汉汉斯学习。
再一次被法的精神所触动,震撼。法是什么?法是公平,以及公平的可能。法是民主,以及民主的可能。法是即使只有一个人认为他是无罪,那么就要慎重的再讨论再思考,并且保护这样的质疑和讨论。这样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其实,抛开教育、环境、社会这些因素不说,人本性都是差不多的,懒惰、偏见、贪婪、中国人是这样,美国人也是这样。
当12个陪审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有的人想着早点去看球,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反正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则是一开始就带着对贫民窟孩子的偏见在叫嚣着,似乎那些贫民窟的孩子都跟老鼠一样。有的人则是完全没有主见,谁有理就听谁的。当然也有人是正义的,也有人仔细的分析,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几类人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是有的。你去中国一些贴吧论坛去看看就知道了,有些人偏执的要死,什么都看不过眼。有的很无知,把稻草当人参。有的很虚伪,明明不知道什么是CPI还在那里凑啊凑的。当然也有很多很有见地很有看法的声音。
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其实最不缺乏的就是声音和意见。
那我们和美国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在对法的理解。
在美国,法的第一要素是公平。其次是正义。没有公平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正义首先必须是公平的。辛普森***妻案往往成为国内法学家指责欧美法系有失正义的最好例子,总是认为案子最终的获胜只不过是富人的胜利。但是最终打动陪审团的并不是辛普森的美元,无论陪审团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们最终的酬劳都只有三美元。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就搜查辛普森的家,在无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就取证。这看似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实际上在陪审团和法官看来这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而在中国,法的第一要素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权威。谁敢于挑战权威,谁就要受到法的制裁。从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到大清律,再到现在纷繁复杂的各项法案。法条越来越多,而我们的公平环境似乎越来越糟糕。
少数服从多数, 但真理或者说是合理的怀疑也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许我曾掌握真理,也许我曾有合理的怀疑,但我没有能力和魄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于是就成为了随波逐流之辈,在大家都同意一个观点的时候,或许我也曾闪过一丝异议,但马上就被自己否认了。有些人当心中产生合理的怀疑的时候不会因为少数或者多数而改变自己,他们会第一时间提出来并说服大家。而大部分人并不会想这么多。
十二个陪审员中除了方达饰演的戴维斯外,别的人心中肯定也或多或少有过怀疑,但马上就被自己否定了,否则当方达提出质疑时不会有这么多人响应,而且有几位陪审员还提出了连方达都没有提出的合理证据来证明方达的质疑,这说明有几位陪审员心中还是有一丝异议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否定了自己,没有提出来心中的疑问,直到方达站出来之后才唤醒了他们心中的疑问,剧情才开始一步一步往下发展,方达作为第一个敢站出来提出合理怀疑或者说敢站出来质疑多数人的时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这种有勇气和魄力的人呢。当大家面对一个观点都说对的时候你敢说不对吗?你敢提出合理的质疑吗?你有能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吗?你有勇气和魄力面对多数人异样的目光吗?你能承受多数人的冷嘲热讽甚至人身攻击吗?我只能说我不能。或许这就是普通人和精英之间的区别。
同样这部电影讲述的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让我大开眼界,美国的先进并不只体现在科学技术和军事力量上,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同样先进,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好,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国情,没有最好,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最好。电影开始,那孩子凸出的双眼无神也无助,因为他知道没有人愿意帮他,他可能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但就是这样,陪审员中出现了方达,美国的司法制度给了少数说服多数的可能性,并没有因为十一比一而直接PASS掉那一个反对声音,而且给了那一个反对声音陈述自己意见并同别人讨论的机会,从而才有从十一比一到十二比零的结局。最后我们也不知道凶手到底是不是那个孩子,但就像方达饰演的角色所说,我们只是提出合理的质疑。
整部影片的场景就是非常简单的一间屋子,但就是这间简单的屋子能让我目不转睛的看了九十分钟,不得不佩服导演编剧以及演员的高超技巧,虽然是一部年代比较久远的电影了但是即使现在看起来也还是很有味道。
夜里睡不着,无意中找到了这部经典影片,看完后更睡不着了,随便写写,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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