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去银行存款时,会收取“利息税”;在获得了一些奖金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开店时,要缴纳“营业税”;……那么,这一个一个的“税”,到底是什么呢?
“税”是指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同时,“税”也是一个国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是公共事务支出的主要经济保障。我国最早的“税收”出现在3000多年的西周时期,那时的“税”只是单纯向在集市摆摊的商贩们收取。
现在,虽然我国的收税项目非常多,但政府向每一个人所收取的税额全部加起来并不是特别多。其实,我们在按时纳税的.同时,也是在为国家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心——我们交上去的税款虽然不多,但全国13亿人的税款却足可以为国家减轻一笔不小的开支。在缴税的同时,其实也是在间接的帮助别人、帮助祖国——我们交上去的税款被国家支援了贫困山区,发展了科技事业,发展了国内的经济贸易,还成为了一个又一个对人民有好处的政策的投资
所以,我们不要有“本来就赚那么一点钱,还要交税”的想法。我们要及时、合理的纳税,而不是逃税、***。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国家无私的养育了我们,慷慨的为我们提供了优越的生存环境,还为我们创建了一个个利民方案……国家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难道我们就不应该为国家做点贡献吗?难道我们就用逃税、***,来回报我们的祖国吗?
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培养出正确的纳税意识,合理纳税、及时纳税,国家才能更好地为我们提供出更多的便民计划,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才能让全国人民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
本人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上海联通公司不明示消费者,强收通讯费的“霸王”行径,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1月,本人收到上海联通公司的缴费帐单,两千八百余元,惊愕之余向其查询帐单明细,才发现本人于2010年12月12日至17日赴新马泰旅游发生的国际长途漫游费。因为本人清楚地记得没有长时间的通话,怎么会发生这么多的话费?!联通公司客服人员的查询结果为:本人发生的高额话费是使用了卫星通讯,每分钟的收费近60元人民币!
本人向联通公司提出,在12月12日出国前,本人向联通公司提出开通短期国际漫游服务,其客服人员还特意提醒,替本人关闭转移呼叫、上网等相关容易发生高额国际漫游费用的项目功能,待回国后再开通恢复这些功能,本人为其为消费者着想的服务态度表示感谢;到达国外后,多次收到联通公司的短信提醒,告知本人在所处地区的通话及短信资费标准,正因为这些周到的提醒服务,使本人在使用国际长途漫游功能时,心中有数。但本人此次旅行是乘坐皇家加勒比游轮公司的“海洋神化号”豪华游轮的海上旅行,在海上的通话资费变化并未得到任何的提醒,以致短短的几个通话,居然要发生两千七百多元的费用!本人表示对这种对消费者不进行明示告知的消费,联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联通公司表示此项海上卫星通讯收费是代收代付的,本人表示愿意支付此次高额话费,但希望联通公司用赠送通话时间的方式,来补偿此次不愉快的事件,并希望联通公司今后能预先告知此项高额收费,或通过公众传媒的方式来温馨提醒,以避免先今流行的海上豪华游轮旅游,消费者很容易因不知情而发生此类高额海上通讯费用。
但经过两次与其客服人员的投诉建议,昨天本人接到联通公司客服的最后告知,联通公司对此事件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本人限期缴纳此高额话费,并表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温馨告示。
本人认为,联通公司对此消费纠纷采取的态度极其恶劣,本人从联通公司成立前的国脉公司至今,一直是其大客户,在与其长达近二十年的商家与消费者的协议消费中,一直有着良好的关系,但此次的纠纷,让本人感受到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消费正受到冷漠的践踏!今年6月11-14日我又将和两千多名游客在上海登上“海洋神化号”豪华游轮赴韩国济州岛,联通公司的不作为,势必又将会有不知多少不知情的消费者蒙受此类经济损失!
在日益兴起的豪华游轮海上旅游的热潮中,作为通讯行业中的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因为这些通讯服务商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必将造成更多消费者的不明损失,并不断制造不和谐的社会消费矛盾纠纷。
为此,本人希望市消费者协会能与联通公司协调此事的`正确处理方法,并通过有效的渠道告知消费者,帮助消费者减少此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