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死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芳华》虽已是去年的老电影,可再次观看时,心中还是五味杂陈,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这部电影实属良心作品。它包含着文工团中文艺兵们一起训练一起生活时的愉快;包含着何小平翩翩起舞时的优美和战场上救助战士们时的勇敢无畏;它有着战场上战争的冷酷无情,也有战士们的坚毅与誓死守卫;还有着六七十年代人们最美的年华。
当然,它包含了令人向往的美好回忆,但也带着让人避之不及的阴暗一面。何小萍初到文工团时遭人排挤,烂好人刘峰最终落得残疾、受人欺负的结局。我不禁地想:为什么好人总得不到好报呢?反而是那些存有私心,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过得滋润呢?难道正应了"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的穷死”这句俗语?但其实啊,不是说好人做不得,但也需有个度,像刘峰这“烂好人”,大家都把他的好当做了理所应当,也就造成了如今的情况。
在电影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相互依偎在一起,衣着虽简朴面容却带笑。这也许就说的是好人看穿了虚名,得到了真正平淡的幸福吧!不信,那你瞧: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的改变。倒是刘峰和何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仅以此谈,献给我心目中的《芳华》。
“多希望有一天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一节课上睡着了,一觉醒来还在初中的教室里。老师的粉笔迎面而来砸到你的脸上,提醒你,上课不要睡觉。你告诉同桌,说做了个好长的梦。同桌骂你白痴,叫你好好听课。你看着窗外的球场,阳光洒在脸上,一切都那么熟悉,一切还充满希望!”
这是我们在心里想过无数次的场景还原,也是电影《芳华》最大的主题。
它最大的痛处在于再也回不去了。人间有多少芳华,就有多少遗憾,一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就会发现,青春真的是一个人拥有过的最美好的东西。
文工团解散的时候,所有的人哭得稀里哗啦,舞蹈指导老师抱着政委哭着说:“政委,为什么要解散文工团?为什么?”
这让我想起每次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散伙饭,我明明觉得这样的学习生活无趣又累得要死,盼着它快点结束,可是真的快要结束的时候,又非常舍不得,这里埋葬着我的整个青春啊!
何小萍穿着病服在月下独舞,那是全片最美的片段。刘峰遭人陷害,被开除出文工团,几乎所有人和他划清界限,那是全片最残酷的片段。
刘峰唯一一次释放,就是对林丁丁表白,拥抱了她,这个拥抱却让他万劫不复。何小萍唯一一次释放,是拿了林丁丁的军装去拍照,作为新人的她,却永远被室友们钉在耻辱柱上面。
《芳华》怀旧美好的画面背后,展现出来的,是无奈的现实。
“一个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这句话是我在全片中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也是把何小萍和刘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条线,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善良的人。
刘峰被迫的离开文工团,只有她一个人去送行,临走前赌气似的大声喊,想让所有人都听见:“我明天早上来送你!”
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团队里的人集体背叛了刘峰,只有何小萍觉得他是一个好人。
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疏远?因为三观早已不同。
刘峰和何小萍都是那个时代特立独行的人,何小萍看穿了文工团所有人的勾心斗角,利己主义,即使给她跳主角的机会,她也不屑与那些人为伍。
后来她从文工团离开,跟随刘峰的脚步去当了一个战地护士,她在病榻前,那个十七岁的士兵问她有没有心上人,她说:“我配不上他(刘峰),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看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
多年之后,萧穗子成了知名记者,林丁丁嫁给了华侨,陈灿变成了地产商,郝淑雯跟他有了孩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刘峰断了一只手之后,变成了一个从事书籍运输的小贩,他的车子还让城管收了,自己没钱交罚款。
刘峰的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是自足而充实,他和何小萍相约着一起看望那些在战争中死亡的战友。
电影在最后用萧穗子的角度说:我是在2016年的春天,孩子的婚礼上,见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战友的,不由得感叹,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但是不难看出岁月对每个人的改变,和难掩的失落,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青春就像是一场盛大的流离失所,在洗尽铅华之后,许多人对人生满是失落,而只有那两个相同的温暖灵魂靠得越来越近。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次,校园安排全校师生去电影院观看一部名叫《飞扬的芳华》电影。
影片的最初一会儿就让咱们理解了这是一部写支教日子的电影。支教日子的艰苦从第一天就开端了。学生将饭递给封教师时,只要一碗没有多少油的菜。封教师在咽下一口饭后的场景让我感动了,学生在封教师饭下竟藏有“肉”。要知道在这样的环境中“肉”是多么地宝贵。这样的开篇也让我对他们支教日子的火急想了解。
“校长妈妈”是如此地忘我,她扎根于大山之中便是为了孩子,患有肺癌的她顾不上去看病,在一次为校园弄排水水沟时,她在雨中忽然晕倒了,我的心都颤了一下。这是多么好的一位校长啊,怎能就这样倒下!而之后身体虚弱的她在刚康复了一点后,又投入到了作业傍边。她倾泻了自己的汗水在教育上,这便是底层教师的一个缩影。
暴雨降临之时,孩子们都还在厨房协助,房子在这时变得岌岌可危。果子教师立马命令让同学们从速脱离屋子,大多数孩子都有秩序地逃了出来,但仍有一个小女子还未出来。娇娇教师发现后毫不思索就冲进去救孩子。房子顷刻之间倒塌了,我的眼睛一会儿湿润了。她的举动是多么地感人。一起也惧怕这位教师就这样走了,幸亏还没事。揪着的心一会儿舒坦多了。她便是一位美丽而勇敢的人民教师。实际中便是这样,有些教师便是在自己的作业岗位上奉献出了自己的全部。
山娃子是一位如此明理的小孩子,在“校长妈妈”患病时,打着手电筒一个人在河里寻觅石蚌来给“校长妈妈”弥补养分,他为了“校长妈妈”也居然把作业本撕了来补窗子上那些破洞,而作业他则在那些河里的大石头上完成了。鳞次栉比的一片,可知他是多么酷爱学习。看到这儿,我感到自愧。我几乎无法与他比,不过我也能尽自己的全力。一起我也好想尽自己的一份尽力来协助像他们这样的孩子,他们真的需求咱们咱们的协助。
电影中有着很多处令我感动的画面,这些画面也让我想起了当初到咱们校园支教的教师。其时这些支教教师上课是多么仔细,课余时间又都是和咱们在一起,和咱们打成了一片。其时的点点滴滴仍旧明晰地存在于我的脑海里。
日子中便是有着那么多的志愿者在做着自己的奉献,如果有时机,我也期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给他人带来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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