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盲人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读了《荆轲刺秦》我被荆轲的精神感动了。
其中“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秦王反应过来,荆轲左手伸出,飞快地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起匕首,奋力捅出。”说明了荆轲刺秦王的坚定,还表现了荆轲的动作快,有着不怕似的气势。“直刺荆轲,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动弹不得,就将匕首用力向秦王抛去,却又插进了殿柱。秦王连连挥手,荆轲身中八剑,鲜血喷撒满地。”这里可以看出秦王很强壮,对荆轲一点也不手下留情。
其实荆轲根本不该这么莽撞,以到坏了燕国的大事,促成燕国迅速灭亡。不过他视死如归的精神的确是很感人至深的。
现实中的我就是“荆轲”。小时候莽撞,没搞清楚就帮别人接热水,结果烧住了她的手。现在也鲁莽,没看清题就做,结果错的不堪众目。我要改掉这个毛病,不做莽撞的人。
《荆轲刺秦》让我想到了很多,大家一定要想清楚再做,不然你就是下一个荆轲。
在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水果,但每个人喜爱的水果都千变万化,有的喜欢吃香蕉、有的喜欢吃苹果、有的喜欢吃西瓜、有的.喜欢吃橙子……
但是,我喜欢吃的水果都不是这些,我喜欢吃的水果是陀螺形的,它的脸透红透红的,脸上还长着成千上万颗的小麻子,还带着一顶绿色的小帽子,把半个脸都给遮住了,好象很羞涩,把它的小帽子拿掉,哦!原来它是一个小秃头,怪不得要带一顶绿帽子。在它的脸蛋上轻轻咬上一口,哇!果肉美美的,果汁甜甜的,吃在心中是甜甜美美的,吃在肚子里是爽爽快快的——草莓
我一想到草莓就谗着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这回,终于有了吃草莓的机会,因为,舅妈有个同事,她家有一块草莓地,于是,她邀请了很多人去她家,我们吃完了中饭,就拎着篮子到草莓地去摘草莓,草莓地被大棚盖着,走到大棚里,啊!可真闷热呀!让我感觉好象在一个蒸炉里,连草莓都没在就已经热的汗流浃背、满头大汗了,不过看到许许多多水灵灵的草莓就不那么热了,我加快了脚步奔到草莓地上精挑细选,选了个半天才选了十五颗草莓,而别人已经有满满一大篮了。不过有一个老奶奶给我了许多草莓,把我的篮子装得满满的。
这回,我可高兴了,拎的沉甸甸的篮子高高兴兴地回家了,一回家,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一想:哦!糟糕忘记洗了。就跟妈妈说了,妈妈说:“这是一种干净的植物,不洗没事。”这下我可觉得奇怪了,我又问妈妈:“为什么不用洗?”妈妈说:“草莓的泥土是用布盖住的,在布上弄洞洞,草莓就从洞洞中长出来,不会碰到泥土,所以不脏。”我恍然大悟,我又懂得了一个知识。
……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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