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差序格局”一章里面有这么一段关于东西方社会格局差异的很有趣的描述:他将西方社会的格局描绘为一种柴火捆的状态。
这些一根一根的柴火,则是由个人组成的团体。这些团体有非常清晰的边界:谁是圈子里的,谁是圈子外的。这个团体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大家在这个社会框架下和而不同的组合在一起。费老把这种柴火捆称为“团体格局”。
而在中国,关系则是完全不同的,费老将其描述为同心圆,或者涟漪。一圈一圈的是由不同的亲疏远近组成的。陌生人,点头之交,半生不熟,熟人,近友,至亲之类的。这个圈的最中心,则是自己。
这里可以顺手解释一个词,即儒家的“人伦”。伦理的“伦”字即为这水波一圈一圈的形状。后来被引申为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那么这两个模型有什么引申出来的应用呢?一个就是“公”与“私”的问题。在西方的群体格局下这个界限是被明确规定的,即那一根一根的柴火彼此之间明确的边界,这个是“权利”。在范围内可以适当地讲人情,但是范围外则是权利问题。
中国的“公”根据费老的说法意味着人人都可以去占一下便宜,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存在。而有趣的是在中国的“私”不是自私,而是“利群”。就是为我这个小群体来谋求福利的利益。所以对于在局中不顾公共利益的人来说,他们可能反倒有可谓是“无私”的动机。
但在传统的涟漪结构里,这个圈的大小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存在,而是极富伸缩性的。比如说“家”,究竟是配偶孩子的核心家庭,还是加上附近旁支的家族,还是把各路姑侄老表都算进去的庞大家族,到了最后一句“自家人”真喊起来,感觉天下一家也没什么问题。
而在这个伸缩之中,人在结构里的关系是会产生巨大变化的。可能上一分钟还热乎的很,下一分钟随着重新划定范围就可以冷眼相向。这也解释了为何我们至今依旧对人情世道冷暖如此敏感。
儒家一开始就没打算跟这种思维方式过不去,他们只是加了一个字——“推”。所谓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我们对于小家的感觉推广到更大的受众范围里去。而当所有人都被这一个个扩大的涟漪包裹的时候,就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里天下大同也就不远了。
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这套思维方式依旧在我们的文化里起着巨大的作用。大家还是会想要首先去照顾家人,一些想要改变世界受伤的人会想首先去爱那些爱着自己,真正重要的人。在这个里面都可以看到涟漪的界限与范围。同时在同一个圈内的,往往会出现一些很麻烦的问题。既然都是在考虑亲疏远近,一些至亲之人的博弈就会变得很麻烦,或许解释了为何婆媳关系是中国自古的老大难。
同时也可以看出,这个模型里是没有什么界限意识的。甚至没有自己。所以很多父母含辛茹苦舍命付出的同时也对孩子横加干涉。当我们批判这些社会问题的时候,或许这个里面也有很重的文化因素呢。
最后,可以看到在这样一个格局下,对于公共事务是一个多重囚徒困境:谁不占便宜谁吃亏。但同时大家都占便宜就会导致这个系统的崩溃。所以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道德来对所有人进行限制和约束,大家同时也要对破坏规则的人进行制裁或者舆论轰炸。
这些听起来,似乎都没有过时呢。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骨子里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乡土。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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