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升入了初中。与小学相伴六年的同学依依不舍时,身边,又多了九十个新同学,他们将陪伴我,度过初中的三年。
刚刚开学,彼此都不熟悉,这时,一声友好的招呼,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支体贴的钢笔……不经意间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可爱,九十个人,来自不同的地方的学校,今天能相聚在一起,共同走过三年,想来也是一种缘分吧,古人说:“相逢何必曾相识。”是啊,何必在乎曾经,只要相聚,就应该珍惜,应该重视这份缘。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美丽,我们同是父母的宝贝,在父母眼中,我们永远是他们的天使。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精彩,都有着自己的那一片多彩的天空。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优秀,短短几个月的相处,我发现,好多同学,都有着自己的闪光点:他谨慎,她认真,她刻苦,她文采飞扬,他孜孜不倦,他积极上进……他们的执着与美丽,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通过,我更是发现了一些才华横溢的女生,她们都那样勤奋,那样可爱。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那样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曾经一次又一次帮助过素不相识的我,也用他们那淳朴善良的心感染着身边的人……
转眼,升入初中三个多月了,在这三个多月中。在这三个多月中,我渐渐熟悉了同学们,在我眼中,他们那样可爱,那样优秀,那样……
同学,一个多么美丽的字眼,它永远用它的纯洁打动着我的心……
我的同学王俊琪长着一头乌黑的秀发,两条淡淡的眉毛,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她文静可爱,从一年级开始就是我的同班同学,成为了我亲密的玩伴。我们之间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就让我讲一件给你听吧。
那是一年级时,有一天,我邀请方王俊琪到我家玩。在玩耍时无意中从一堆旧书中翻出了一本精美的绘画书,我们被书上一幅幅精美的图画吸引住了,那“荷花”、“西瓜”、“小鸭”“小鸟”每一幅都画得活灵活现。我和王俊琪异口同声地说:“我们也来画画吧。”于是我们取来笔和纸,专心致志的画了起来。不一会儿工夫我就画好了,自己感觉画得不错,心里不禁洋洋得意。扭头去看王俊琪的画,这一看可把我吓了一跳,这是王俊琪画的吗,只见那“荷花”跃然纸上,我的画和她相比可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你看那一朵朵荷花有的含苞欲放:有的昂首怒放,简直和真的没有什么两样。此时的方玮正细心的描荷叶,荷叶上一粒小水珠仿佛就要滚动起来似的。“画得太好了!”我情不自禁的大喊一声,拍手叫好。方玮被我的喊声吓了一跳,手一抖,一笔从画中划过,糟糕!由于我的疏忽,把王俊琪辛辛苦苦画好的画给毁了。这下我可成了“千古罪人”了,王俊琪一定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怎么办,怎么办?我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道,没关系的,我再重新画一张不就得了。”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王俊琪竟宽容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她不仅没有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连忙又拿来一张纸,陪方玮一起开心的重新画。
“宰相肚里能撑船”王俊琪真像这样一位小“宰相”,使我敬佩,让我难以忘怀,她那宽大的心胸成了我学习的榜样,让我受益匪浅。
我们班有个同学叫小红,她皮肤白白的,脸圆圆的,浓眉大眼,看上去很有精神,小红很乐于助人,所以大家都叫她“爱心大使”。
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丽丽绊倒了,小红看见了,赶紧把丽丽扶起来。“哎呀,你的脚流血了,我带你到校医那看看吧!”瘦弱的小红二话没说就把丽丽背到了医务室,看完后,又把她背回了教室。
前几天,班级组织抗旱捐款,多少不限。班里一个同学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拿不出钱来捐款,急得直掉眼泪。小红知道后,悄悄地塞给那个同学五元钱,让她献了爱心,了了心愿。其实小红家并不比我家富裕,可我却没能像她那样做。我又一次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小红就是这样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她真不愧是我们班的“爱心大使”!
我的同学周丹,有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天天都绑着一个马尾辫,走路的时候,她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长长的,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像那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她是班级里的“图书管理员”。
自从老师交给她这项任务之后,她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与我们嘻嘻哈哈,而是每天都认真仔细地“打理”着图书角,是个称职的小管理员。记得有一天,班里很多同学都没有带课外书,闹“书荒”了,纷纷向她借阅。我的好朋友肖怡千选中一本心爱的书找到周丹,说:“周丹,我要借这本。”王杰妮二话没说,拿出登记簿,一丝不苟地写上:肖怡千,借了一本《巨人国》。
肖怡千等周丹登记完,便欢天喜地地抱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周丹刚准备出去玩,江正杰跑过来,说要借一本《三国演义》。周丹并没有因此感到厌烦,反而朝他笑笑,一边接过书一边拿起笔认真地登记起来。几个玩伴在教室外见周丹好久还没有出去,又纷纷跑回来喊:“喂!周丹,别登记了,我们还玩不玩啊?”“就是,下课就这么点时间,快点!”江正杰见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埋怨”起来,说:“算啦!算啦!周丹,你先去玩吧,我下回再借。”周丹摆摆手说:“没事,没事,别听她们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我这个管理员不就没用了吗?再说,老师让我当她的小助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说完,又埋头记录起来。
写好后,她正要离开,不经意瞥见图书角的书倒了,便又快步向前,把书扶正,并摆放整齐,确认没事后,才放心地离去。别看周丹平时和同学一起嬉戏、打闹,没有一点“正经”样。可是老师交给她的任务,却能做得近乎完美。这是一般同学很难做到的,而她对职务的认真负责,也让我对她刮目相看。交这样的朋友,真好!
入学那天,学校上方弥漫着一种诡谲气氛,发出这阵气息的正是二零二教室,走入教室后,发现两种感觉同时拥上:一种沉静忧郁;另一种却活泼爽朗。两种气氛不断在教室中龙争虎斗,使得教室鸦雀无声,于是引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大伙儿依循这两种气氛,发现它们的源头正是两位犹如竹竿的男子。
明显地发现,自称阳光美少男,不断欺凌着另一位男子的正是郭育宗。身材修长,白得刺眼,容光焕发,蠢蠢欲飘,有一种往上飞的感觉,没有军人的革命情操与忠诚,却有艺术家的天马行空与梦想。脸上的傲慢,浮现出不断涌出的自信、自大与自恋。
眼光转向另一位男孩,虽说身材体型相似,但皮肤却黑得发亮,却给人是精神涣散,可冠上忧郁美型男之名,个性呈现一种阴沉、严谨的感觉,尽管被欺负,也绝不还手,他就是吴则劲。头一低,给人一种自闭、自谦的感觉,而自卑自他小学开始时就是不变的定理。
一开学,两人就如胶似漆,而郭育宗的傲慢马上散布全班,主动与人交际;吴则劲总待在位置,闭门自关,但却总有人主动过去强制打开他的心门。渐而进之,这二人组也又各别交了好友,个性也有了转变。
始终天马行空的郭育宗,仍旧幻想,但不同的是他会写、画下他的伟大创作;而始终沉默的吴则劲,仍然少话,但转变的是他的言语中多了贬意,常使人气得手发痒。虽然感觉他们相处得少,但却能用眼神交会,互相了解,这份友情还有他们刚入学的模样,深刻烙印在我们心中。
星期五下午的大扫除开始了。
老师在教室里为同学们分了工,早已摩拳擦掌的同学们,像决了堤的洪水,手拿工具涌向各自的劳动目标。不等老师令下,同学们就七手八脚地干了起来。只见搬桌椅的同学,你抬我扛,桌椅的碰撞声、欢呼声、吆喝声,响成一片。不一会儿,教室的角落,堆起了一座“小山”。紧接着,扫地板的同学,手拿扫帚,一丝不苟,左一把,右一把地清除地上的垃圾。尘土四处飞扬,飘散在同学们的脸上,和着汗水,画出一幅幅不规则的山水画。有的同学不经意的一擦,就成了一张大花脸,可谁也顾不得停下来擦一擦……
提水的同学也毫不示弱,你看他们,手提装满水的小红桶,晃晃悠悠,三步并两步,来来往往。黄思源虽然身体矮小,但他右手中的小红桶,却装满水,只见他两眼睁得老大老大,咬着牙,整张脸憋得通红通红,人被水的重量拉得向右倾斜,桶的边沿紧贴着大腿,桶中的水摇晃不止,水不时溅到他的裤管,顺着大腿往下流。但他还是跌跌撞撞挣扎地往前走。
教室里,同学们干得正欢呢。
擦窗的同学大展身手,他们手脚利索地爬上窗台,一手扶着窗框,一手拿着布巾,使劲地来回擦洗玻璃。你看郑靖楠,他两脚踮得笔直,右手拼命往高处伸举,整个人趴在窗上,像只壁虎,但仍然够不着高处的玻璃,汗水顺着他的脸颊直往下淌……玻璃,在同学们的手中逐渐地明亮起来了,而同学们的手却“一片灿烂”。洗地板的女同学们,裤管卷得高高的,手袖挽起,双手拿着拖把,犁地似的,来来回回拖洗着。嘴里还唱着歌,像一只只快乐的小燕子。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黑板黑得发亮,略带水渍的桌椅排得整整齐齐,玻璃窗明明亮亮,地板一尘不染……
每个同学都“挂彩”了不是大花脸就是落汤鸡,不是卷裤管就是挽手袖。同学们你看着我笑,我看着你乐,大家都笑了。
他活泼好动不受拘束,他歌声嘹亮想唱就唱,他上课活跃积极举手……他就是我的一位新同学——唐哲鑫。
记得入学教育学唱校歌时,六年级的所有同学都集合在开着空调的多功能厅里,由于正襟危坐的时间长了一点,总让人感觉懒洋洋的,浑身不舒服。他更是有点受不了,不是趴在桌子上,就是这里动动,那里碰碰,可一听到老师要教我们校歌时,他的身子立刻像松树一般挺直了起来,眼睛里焕发出青春的光彩。老师先让我们倾听一遍,当优美动听带有自豪感的校歌音乐响起时,他也跟着轻轻地哼唱起来。老师说:“唱歌时要带着笑脸,大家看,就像这样,说着老师做了一个嘴角上扬的笑脸。”同学们都会心地笑了起来,他也咧开嘴笑起来。在一张张笑脸中,数他笑得最开心最灿烂呢。
音乐老师带着我们唱了几遍,只听见所有的声音中有一个声音最响,最尖,那就是他发出来的。“大家唱了几遍后觉得哪部分最难?”老师问。一只只小手像雨后春笋般举了起来。有的说“最后‘我么书写光荣’的音太长太高了,唱不上去。”有的说“最前后的音很容易跑调。”还有的说“‘叱诧风云,驰骋纵横’很难唱。”话音刚落,唐哲鑫便把手举起来。老师要他提问,可出人意料的是他并不提问,而是回答前一位同学的问题。所有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身上,但他旁若无人,镇静自若地说:“唱这句话时要非常自豪,只有心中以徐教院附中为骄傲,才能唱出这句话的自豪感。”他滔滔不绝地回答了那个问题,声音响亮,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热烈鼓掌。
他很喜欢唱歌,我们学唱的这首校歌看来是他喜欢的类型。你瞧,他在回班级的路上还在小声的哼唱呢!他唱了一遍又一遍,回到教室里,张老师让我们再练习一下,也是他给我们起得头。
唐哲鑫就是这样一位活泼好动、热爱唱歌的新同学。当然了,我们班还有很多优秀的同学,在我眼里,这真是一个藏龙卧虎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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