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我欣赏精致的女人。她不一定有漂亮的脸蛋,但她一定有一张干净的脸,给人一种坦然舒服的感觉;她不一定穿高档穿名牌,但一定穿着得体;她不一定很时尚,但也绝不会很老土。她也上班,也为老公孩子做饭洗衣,但她不会忽略自己。她喜欢买时尚而不是很前卫的服装,喜欢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出门;她很注意保养,为了保持身材,她不会暴饮暴食把自己吃得像个水桶,当然也不会为减肥而把自己饿个半死;为了不任皱纹过早的爬上眼角,她会偶尔去去美容院,但更多的时候,是把鸡蛋壳里剩下的那点蛋清,或者喝完牛奶后留下的一口牛奶,或者新鲜的黄瓜汁,或者蜂蜜,细致的涂在脸上,涂完后继续做家务,家务完了再把脸上那自制的面膜洗干净,然后对着镜中的脸蛋满意一笑。(在她看来,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就应该会穿衣打扮会美容保养。)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家人,也爱自己,活得精致。
我欣赏积极的女人。也许她的丈夫很平庸,她的孩子也很平淡,但她从不抱怨他们,只是暗暗努力地去帮助完善他们。也许她并不喜欢她这份工作,但她不会消极抱怨,而是想办法去改变现实,努力给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实在不行,她也会以一种愉快的心情投入工作。因为她明白,不能改变现实,就必须适应现实。这样的女人,你很少听到她消极的叹息埋怨,跟她在一起,你也情不自禁地积极起来快乐起来。呵呵,我就欣赏这样的女人,她爱生活,也爱工作,活得积极。
我欣赏优雅的女人。这种女人或许没有窈窕的身材,高挽的发髻,但她举止从容,目光沉静,浑身透着淡淡的书卷气。她喜欢阅读,喜欢音乐,喜欢许多优雅的东西,甚至有点小资情调。
呵呵,我以一个女人的眼光看女人,欣赏的是这样活得精致活得积极活得优雅的女人。不知道男士们欣赏的又是哪样的女人呢。
(当然,毫无疑问,这种女人一定是善良的,善良属于品德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这好像是三八节该发的文。三八节忙着等人送礼物,忙着想要等待节日的仪式感,所以,没空。
听起很热闹,过得却是很平淡。上午做了些什么,记不得了;下午约了一圈,想要邀约几个人出去看看花,结果带二宝的带二宝,做卫生的做卫生,生病的生病。不甘心这日子就这么平淡,一个人跑到西山公园,浸在满坡的粉色樱花里。
踽踽独行,虽是浸在烂漫的樱花里,却仍是觉得孤独。记得是谁说过一个人总有一天会发现自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此时好像特别应景。
明白这句话的时间仿佛很早。每次回老家,偌大的村子只有几个沉寂的老人。周围是那么安静,安静到耳朵都有些聒噪。电视开着,记得不知看了多少次的电视剧仍然被妈妈所喜爱,仅仅就是因为很熟悉了。父亲和母亲大多数时候除了沉默还是沉默;年老的父母和成年的子女大多数时候除了沉默也仍然是沉默。你是谁呢?为什么我们相顾却无言呢?为什么我身体不舒服,而你却没有太多的焦灼呢?有些时候能够追问出答案,大多数时候都是无解。
有俩女同学的老公温柔体贴,常惹其余女同学羡慕不已。尤其是当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就喜欢追问:为什么别人的老公就那么知道疼老婆呢?说实话,我也羡慕过。可是,当我看着父母一天天变老,而我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我明白了:有些事情只能是独自承受,所有外在的安慰、努力最终需要的都是自己治愈。
喧嚣永远只属于热闹的地方;热闹永远只属于被阳光包裹的地方。而你是你自己的所有,所以只能是你承受;我是我自己的所有,你也没办法帮我承受。连我们性命相托的医生也只能是: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何况老公。
所以,女人,请记得好好爱自己。你是你自己的所有,不需要等待礼物,不用去等待安慰。生病了,上医院;疼极了,喊出来;太阳出来了,想出去走走就去吧!
这可让我怎么说。因为我虽然是整个事件的亲身经历者,但既然是梦游,我根本记不起那个晚上我到底做了什么。这真是无可如何的事情了,但幸好还有几个断断续续见证了整个事件的同学,是他们串起了整个故事的情节。
我被人叫醒后却发现躺在另外的宿舍,别人的床铺上,这是多么让人不可思议啊!当我看到一张张惊讶的脸,还有那茫然的表情,我有点慌乱了。他们说我脸色苍白,神情呆滞。这倒是实情,因为我小腿破了,流了半夜的血。我不知道怎样下的床,踩在地上的血迹一直延伸到我的宿舍。
舍友爬下去看见一寸长的伤口红里透白,泛着紫色的瘀血。“赶紧往医院送”,呆呆的他们七手八脚把我放到舍友的背上。在下楼的颠簸中,我感到从未有过的虚弱。“我快要死了吧!”我的脑子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但那时我的心绪还能控制我巨大的恐慌,我来不及多想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已把我放到急诊室的手术桌上。
值班的女护士睡眼朦胧,不紧不慢的向我询问。我的脑子并不是很清晰,我无法向她说明脚踝割伤的原因,但两个年轻的医生说割伤了脚筋,缝针大约两个小时吧,然后我就住进了医院。
此后半个月,时间就在一点一滴的输液中流过,我的心情还能够平静。一天看望我的朋友,热热闹闹。然而每个人却急切的想知道我受伤的经过,这倒使我为难。我想,与情感受挫的失落,遭人暗算的憎恨比起来,我的伤痛并不是不堪回首的苦楚,但我又不知从何说起了…
我听说厕所的一块玻璃碎了,因为是毛玻璃,隐约显出脚的轮廓,我开始有些明白那晚所发生的事了。那就是我在迷糊中去了厕所。至于为什么要踩碎玻璃,我给他们一个可信的理由是:我每天晚上都要去练双节棍,前几天一直在学“旋风腿”和“二踢腿”,刚好那晚我没有去训练。结果,呵呵,那片玻璃以粉身碎骨见证了我将要失传的功夫(医生说我再也不能跳。
说到我为什么睡到了另外的宿舍,就更富有戏剧性了。据我占了床铺的同学说,他们宿舍的'一个刚好去上厕所,我就跑进来,爬到了上铺他的床铺上。然后就是一顿怒骂,他有些害怕,就和下铺的同学将就了一晚。事后辅导员批评他“安全意识淡薄”。他说早上看到被子上一滩滩的血,他才真真有些后怕。
所有的疑云散了,可真是一场“梦”!我对梦游不知道许多,医生建议我到医院检查,我始终没有鼓起勇气。大概觉得自己精神还可以,因为从一般的心理测评看,我很少有过***人或放火的激越心理。再说,我一天口张的老大,也不属典型的抑郁青年。我的梦游便有了一些神秘色彩,在朋友的一片笑声中很轻松。
至于系里因为我的事专门开了安全教育大会,我倒觉得大可不必。因为随机性和无规律性决定了“梦游者”随时发生行为的可能。学校之所以这样想,可能将我与暴力和恐惧联系在了一起。这与我的境地很不利,但也无可如何了。
这就是我的梦游,当你看到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审视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我的心情!
如果你问我,一生之中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是谁,我一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的妈妈,她是天低下最美的女人。”可能你会嘲笑或是怀疑:“你都还没过完半生,怎么就谈上了一生的事了,你又见过多少人。”诚然,我走过的路还不够长,见过的人也并不多,但是我相信我的回答并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的改变。因为这份美是很纯碎的赞美,是出于内心的,是带有情感的。
自我出生以来,这个女人就为我操碎了心。一方面要工作挣钱,另一方面还要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然而,淘气的我却一点都不懂得理解,更谈不上体谅了。每天都捣乱来博取关注度,做一些荒唐事:不做作业以为自己很有个性,不交朋友以为自己很独特,殊不知在老师、同学眼中却是怪胎一枚,屡次被老师要求见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老师已经对我很失望,同学已经习惯了远离我了。而此时,不变的是,她仍旧在我身边。给我鼓励,给我建议,帮助我重新的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建立良好的形象,收获良师益友。
平平淡淡的几年过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进入了叛逆期。她又成为了第一个“受害者”。处于叛逆期的我,在独立与依赖间徘徊,迷茫之间,总爱发脾气,总爱抱怨,无疑,她便成为了我的出气筒了。令我感动的是,每次我发脾气,她总能平静的看着我,然后给我默默的讲道理,即使我似乎都没在听,她还是十分富有耐心的教导我。
一个在我心中最伟大的女人——我的母亲,明天就是母亲节了,在外求学的我,难以陪伴在您的身旁,只能在远处默默的为你祝福,透过文字跟您说声我爱你。
母亲,全天下最伟大、最美的一类人,为我们遮风挡雨,是我们永远的支持者,谁能找到其它人比她更美呢?如此美的无私、美的动人、美的温暖,唯一的女人只有母亲!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著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最佳表演奖。我越来越喜欢孙俪,这个女人那么单纯,她的品质,是别的女明星无法比媲美的。
很早以前听过汤唯的名字,那时汤唯因李安的色戒一夜出名,后来却因为裸戏太多导致半年没有戏接。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摸样,她的气质。直到近些年,汤唯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武侠,她才重新复出。她出席各种活动,每到一处,美丽无人可挡,她身上的真实让我们无法抵抗,内心感动。我好喜欢她在浮华娱乐圈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外表成熟的她内心纯真。不管是电影还是活动中,我爱这个女人的行为,这个女人的气质。
姚笛是如今不可多得的一个好演员,她名气不高,但每次工作都十分努力。让她名气走红的是红楼梦,她饰演王熙凤,初露头角,很多导演注意到她,似乎,姚笛一帆风顺,每次都能大红大紫,但镜头前的她永远保持一份不卑不亢的心态。不焦躁,用作品说话。拍三笑之才子佳人时,原定的女主角是范冰冰,后来改成她,但是这部戏让她走红。清秀脱俗的表现了一个不同的秋香。她身上的潜力被开发。后来,她主演了裸婚时代,演技被人们认可,成为了一个好演员。不仅欣赏的演技,还欣赏她的人生态度。
每逢经过她那破旧的小摊,准会闻见一阵淡雅的混合果香味,她坐在摊的中央磕着瓜子,小日子过得极为安逸。
刚认识她是因为朋友,朋友当时就住在她水果摊的楼上,一次朋友带我去楼下玩时,正巧看见了她,她穿着一块斑驳得不成样的大红色围裙,围裙里面是一件深黑的老款羽绒服,她看起来臃肿极了,就像只大熊。朋友惺惺地瞟了她一眼,小声对我说:“嘿,看那个女人,可凶了!上次我就是不小心摔烂了她们家一个苹果,就把我骂了一通哩!”朋友拉着我的手,漫不经心地向她道:“‘毛雷锋’下午好啊。”
我被那个女人的名字逗笑了。只见毛雷锋望着朋友笑道:“你个丫头,没大没小!小心我揍你哩!”朋友没再理她,走了。
之后,和毛雷锋熟络。和朋友一样没大没小地叫着她“毛雷锋”,因为她并没有真正地“揍”过我们。每当叫她名字时,她也不生气。黑乎乎的脸舒展开来,冲我们微笑。一次,她家进了一台榨甘蔗的机器,我和朋友刚好在她水果店旁,她便招呼我们:“来来来,尝尝我家鲜榨的甘蔗汁,可甜了。”我俩犹豫地接过了甘蔗汁,问:“一杯多少钱?”“嘿!要什么钱啊,就请你们尝尝甜不甜嘞,哈哈!”她质朴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温情,爽朗的笑声里荡漾的是一种热情,朴实的农家品格。
还有一次,为了盛放捉来的蚂蚁,我便偷偷潜入毛雷锋家的后杂院,偷拿了她家用过的一个水杯,将蚂蚁放了进去,那毛雷锋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到了我的身后,大叫:“你个臭丫头,干嘛呢!”我一惊,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抢过杯子一瞧,嘴角一扬,无奈地笑道:“你这是要毒死我啊,算了,这次就放过你吧!”
“嗯?”我疑惑。
时隔多年,依旧记得她守着水果店,坐在果香里的场景。如今,她的小摊被拆了,不知她的去向。
如果还有机会,你再来我的回忆里开家小摊可好?
忘不了,忘不了。一身花袄,守着小摊。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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