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一年又过去了,我又长大了一岁,今年是龙年,我已经12岁了,长这么大都离不开妈妈的关心和照顾,她在我的心目中是我最敬佩的人!
我妈妈是个慈祥的母亲,她现在的工作很忙,几乎没有一天休息,她现在是做人力资源的工作,白天上班很忙,回到家还要帮我打毛衣,我穿的衣服都是她亲手帮我织的,感觉到非常的温暖,虽然天气非常的冷,但是我感觉穿了妈妈织的毛衣就会暖到心头,我太高兴了,我很感谢妈妈对我的关心和无微不至的照顾。
记得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刚开始学拼音的时候,我一点都不会,aoe都分不清,妈妈就等我放学回家教我一个个的读,读得嗓子都快哑了我才有点明白,妈妈对我的付出是挺多的,因为我的学习态度差,上课又经常开小差,所以就经常是落后的,但是妈妈每次都对我充满了信心,每次的学习用品,穿衣等都是妈妈帮我买的,我很爱我的妈妈,他是我最敬佩的人。
我现在已经要上五年级的下学期了,经过半年的补课学习我的英语从个位数上升到了两位数,虽然还是不及格,可是我的内心也非常想提高点,但是还是离及格差了12分,妈妈在看到我的素质报告单时也开心的笑了,其实我的内心是非常对不起她的,可是他还是依然对我充满了信心,所以我感觉我妈妈是世上最伟大的人,我爱我妈妈,他是我一生中最敬佩的人。
妈妈,我要努力学习,为你争光,总有一天我会对你说:妈妈我英语及格了,请为我加油吧!
感谢我们的相遇,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题记
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在操场上四处张望?你有没有为跟一个人同一考场而感到喜悦?你有没有为一个人突然张口的询问而手足无措?你有没有那些小心紧张又懵懂莽撞的经历……
知道吗?我一直认为校园是这“复杂”世界中的调染剂,而校园情感则是世界上最纯净最干净的感情,无关风月只为真心,所以,当有个人突然地闯进了我的世界里,我甚至觉得是欣喜的。
我见到他是在篮球场,他像所有男孩子一样喜欢打篮球,从他炙热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出来,然而不同的是,他生疏的球技显得格格不入,这可能是他玩篮球,我低低的笑出了声,也许是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也许是在感慨他的坚持,到底为什么笑,时间太长,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唯一记得的,就是看到了少年略显生硬却努力跟上的脚步和脸上坚定不移不愿放弃的表情,我收住了笑,打量着这个如骄阳一般的少年。
从那之后,我渐渐开始留意他。他乐于助人,面对同学的求助都一一帮忙;他乐观向上,在失败面前没有气馁还扬起头来朝我们笑笑说没事;他专心认真,在炎热的夏天还不骄不躁的埋头于课本之中。那个如火一样的少年正在渐渐长大,慢慢成熟。而这一切,我都在静静的看着……
我扪心自问,我比不上他,小时候吃吃喝喝不会谈什么理想,吧啦吧啦的说着那些从电视上学来的话,长大以后没有自己的理想,无非是父母已经为你的\'人生规划好了,你去执行罢了。我从来没有为了自己好好努力一次,甚至连一个自己想要的目标都没有。在世界这个大染缸里,我已经渐渐麻木,偶尔一两次活动才勉强带动起我心中的积极。我早已经忘了曾经热情如火想赢的心情。也许是那天风起的恰巧,也许是当时场景刚好,总之我被那个努力的身影触动到了。我想赢,想为自己活一次,想彻彻底底竭尽全力努力一次。哪怕再苦再疼我也愿意,起码我不会后悔,不会遗憾。
那个如纸一样干净,如火一样明媚的少年,我是感激他的。感谢他那天刚好在篮球场,感谢他以那样一个努力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感谢我们的相遇,使我找到自己,洗尽铅华,再成就更好的自己。
依兰花的香气氤氲了钟实中的教室,我看向右边空荡的座位。遇见你都是好时光!
我的同桌是个不爱多说话的女孩,温柔得如初春的小溪流。她的身上总是溢满了花香,自打踏入校门的那天起,我就跟她打趣道:“你是香香公主哦!”
而她总是报以莞尔一笑,嵌着的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中带着些许笑意,两颊羞涩的红晕中溢满了柔和,像是池水中泛起了涟漪。
那日,阳光甚好,透过明亮的窗户在书桌上投下了光芒。
“啊,对不起!对不起!”同桌急促的声音中又仿佛带了点哭腔。她的牛奶撒到我桌上了。
本来只是一件小事,但用抹布擦过之后,那本来木香十足的桌面竟散发出了牛奶干了之后的奶腥味,混合着本来就有些杂味的抹布,我不禁责怪了她一声:“怎么办?这下我都写不了字了!”说完,我仿佛也没有想象中的快感,因为我看见同桌的眼眸黯淡了一些,眼帘垂下,缓缓的,她又说了句:“对不起!”
声音很轻,但我却听得很清楚。依兰花香隐隐的散开。
那么夜晚,显得有些漫长。把手枕在脑后,回想起与同桌之间的不愉快,突然,很怀念她身上的依兰花香。
太阳照常升起,同桌生活仍得继续,第二天仿佛还是昨日的阳光。
同桌已经坐在那里了,我缓步走过去,但却发现了些异样。昨日难闻的味道一夜之间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有如以前般的整洁和缕缕依兰的怡然花香。
坐下,无语。
第二节课,她传过来了一张纸条“昨天的事真的很对不起!”
而我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香香公主什么时候可以送我一束依兰花?”
看见她的嘴角泛起了弧度,柔和的阳光照亮了她的眼眸。
可惜,第二学期,她转走了。我找到抽屉里的纸条:
你的书间之花,落下它那被遗忘的花瓣,因为花落下花瓣后结果,所以,在黄昏中,这花成熟为一颗记忆的金果。(泰戈尔)
没有署名,但那张字条上的字迹如此相似。
钟实中的校园里,依兰花落了许多,但那个女孩明眸皓齿的形象却又明晰了。是啊,遇见了你都是好时光!
我表哥家住在一个叫叶集的小镇,那里空气清新、风景优美,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每年放暑假时都会去那里住上一阵子。
在这个小镇里我认识了一位让我十分敬佩的大哥哥,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敬佩他,告诉你们吧,因为他是这个小镇里唯一一位自学成才的大学生。他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高薪的职业,而是回到家乡义务教学。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残疾人,他没有双臂!
从别人口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名字叫李重阳,是叶集本地人,出生后不久便患上了小儿麻痹症。他家境贫寒,拿不出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他的胳膊渐渐萎缩,到最后只剩下兔子尾巴似的一小截了。他的妈妈死得早,爸爸在外地打工,年幼的他跟着失明的爷爷生活。他小小年纪就要学习洗衣做饭,别人做这些很容易,可他没有双手,只好练习用脚拿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刀割伤了脚,被油烫到了腿,领居们见了都不忍心,想要帮助他,可他说;“叔、婶谢谢你们,我还是自己学着做吧,你们不能帮我一辈子。”就这样,他在一次次受伤,一次次失败中学会了用脚做饭,养活自己和爷爷。
他八岁那年看见镇里的孩子上学,他也想去,可是因为穷,又要照顾爷爷去不了,于是他把别人不要的书捡回来自己在家学。寒冬他的一双脚因为练字肿的像个胡萝卜似的,可他没有放弃,后来他不练得一脚好字,更以全镇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省重点中学,最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李重阳哥哥大学毕业后,为了报答领居们照顾爷爷的恩情,回到家乡义务教学,他知恩图报的品德令我敬佩。他没有因为身体上的残疾自暴自弃,而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可我呢?学习上遇到一点小问题就不愿意动脑筋,多写点字就叫累,跟他比起来真是太惭愧了!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李重阳大哥哥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改变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从小到大,我遇到过许多让我敬佩的人,其中,让我最敬佩的人是公子文。她长得不算高,扎着一条可爱的马尾辫,一双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的,鼻子下面一张小嘴能说会道。她经常穿着一件橘色的外套和一条黑色的裤子,显得非常朴素。
记得有一天中午,同学都回宿舍休息了,我到教室拿外套,看见她独自一人在扫地,我忍不住说:你真傻,这么辛苦图什么?回去躺着睡觉多舒服。没想到公子文却说:如果大家都像你这么想,我们教室的卫生谁来负责?我们会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学习?况且,我是卫生委员,更要以身作则。说完,她又弯下腰,继续扫起地来。顿时,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
公子文不仅是认真负责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那是一节美术课,老师让我们做手工。林宇杰跟我借胶棒,我头也不抬,说:没看见我正在用吗?这时,只听公子文悄悄对他说:林宇杰,我借你胶棒!我不禁抬起头看着她,心想:呆会儿老师要展览我们的作品,看你做不完怎么办。后来,老师把我和林宇杰及其他同学的作品在班上进行了展览,获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我偷偷回过头看着她没有完成的作品,却看到她正面带笑容真诚地为我们祝贺。顿时,我感到羞愧难当。
公子文让我从心里敬佩她。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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