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告诉我,春天该做些什么。比如说,擦一擦窗户,让它更明亮些;看看春天开放的美丽的花朵;和同学们去田野放一放风筝......
另外让我认识了一种鹿,身子还没有筷子长,顶多就三个苹果这么重。它们长着黑色的毛,亮晶晶的眼睛;像人的小手指般细长的四肢;行动十分警觉。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鹿,却也是世界上最勇敢的.鹿,它的名字叫小鼷鹿。
书中让我感觉最深刻的一段要数讲“谁来帮助小白兔的故事。”小兔子迷路了,多亏了灯光,迷路的小兔子不再害怕;有了小屋,飘摇的灯光少了惊吓;一群鱼儿,让小屋能够顺利靠岸;无数小雨点,让小鱼儿回到了家。。。。。。这个世界谁也离不开谁;友爱和帮助汇聚在一起;就是一幅美丽的画。
这个故事让我也受到深刻的启发,我和同学之间也要友爱,团结。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伸出友谊之手去帮助他们。
早上醒来,我起身一看,呀!我身穿一件雪白的衣服,还有一张又红又尖的嘴,我扇着翅膀一飞,竟飞到了阳台上。我居然变成了一只鸽子!
我是和平的象征、使者,所以就得来回奔波。今天,我来到了公园,欣赏着美丽的景色。突然,一个人把我抓起来,我挣扎了半天,可无法逃脱。那个人回到家后,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好像是说要把我煮了吃了,我非常恐惧,趁他们不注意赶快飞走了,我这才松了口气。人类呀人类,你们要爱护动物啊!
我又飞到了别的国家。哎呀,这里正在发生战争,一直有人员伤亡。这令我十分不安,我希望他们立刻停止战争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跟我一起大声呼吁:我们要保护动物,保护生态,停止战争,让世界所有的生物都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美满生活吧!
三年前,你还只有6岁,可你双双失去父母,亲戚都不要你,你无依无靠,只能带着弟弟在街上乞讨。
当我看见你时,我手里拿着一个未开封的面包,我身边还有爸爸妈妈陪着。你看见了我,那眼神···我知道,是羡慕,你羡慕我有爸爸妈妈,你羡慕我这么幸福。可你,却只能穿着破衣裳,饿着肚子乞讨。而你的弟弟,看上去瘦的像根火柴棍。可能你的弟弟不懂事,拉着你的衣角吵着要吃的,你只能不停地安慰他,你抚摸着他的头,让他安静下来。我也有弟弟,所以我能被你感动。
你只有六岁,可你似乎懂得比我还多,你要照顾好弟弟,还要照顾好自己。
你那眼神,让我难忘。
我望了望你乞讨的碗,只有几个硬币,这怎么能买吃的.呢?
我在你面前停留了很久,爸爸看见了,对我说:“孩子,把面包给他们吧,看样子,他们饿极了!”我小小的心,早已经被感动了,我点点头,走到你身旁,对你说:“小妹妹,你饿坏了吧!恩,我这个面包给你吃!”你的眼泪早已流了下来,你接过面包,说了很多句谢谢,把面包分成了两半,眼尖的我看出来了,是一块大,一块小的。你毫不犹豫地把大的那块给了弟弟,小的那块留给自己。
你弟弟狼吞虎咽地吃着,你一边流泪一边细嚼慢咽,却也少不了吞,咽。可以看得出来,你们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吃完面包,你似乎已经把我当做了朋友,对我说:“我的妈妈是得白血病去世的,爸爸因为承受不了妈妈去世的压力而对下我们,离家出走,可出了交通事故,也死了。”我流泪了,这么小就失去父母,真可怜。
我回家了,回到家后就忘了你。
过了十几天,我再次走在那条街上,想起了你,可我不幸地听到,你走了跟你爸爸一样,出了交通事故,是为了救你弟弟。你弟弟被送去了孤儿院。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现在,我始终忘不了你的眼神,那么悲伤······
从我六岁起,我便认识了你,与你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初见你时,你我就如同知己一般,惺惺相惜。你让我学会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首诗《咏鹅》,你带我去河边看了一群可爱的,美丽的鹅,那一天我们玩得很开心。你,让我感受到了文化的魅力,让我对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是你——古诗,让我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你的魅力使我学会了自信。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我认识你,理解的更多了。以前的我很自卑,和别人说话都不敢说,但是认识你后,我懂得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我开始自信起来,不再在乎他人的目光和语言,变得活泼了,开朗了。你,给我自信。如果不是你,我又怎么会变成一个阳光的女孩呢?
你的魅力,使我学会了坚强。在人成长的路上,不乏有意志不坚定的时候。当时我在比赛跑步中因为落下了一截,所以我几乎放弃,那时你对我说“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于是,我重新振作起来,用尽我全身的力努力奔跑。终于,我超过了一个人,又一个人……又一个人被我超过……最后,我超过了第一名,拿到了冠军。你,使我拥有了勇气,让我不轻易言弃。
你的魅力,使我拥有了坚定的意志。我因为看电视——爱国节目,而受到一定的影响,立志长大后做一个报效祖国的人。但当我与我的舍友们,朋友和同学们说起时,他们的内心是满满的不屑,我以为我会得到他们的鼓励和支持,结果却是他们的不屑。他们的不屑刺痛了我的心,我开始迷惘,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这时,你告诉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痛乏其身。”是的,如果我连这点都不能忍受,何以成大任呢?于是,我重拾信心,比原来更坚定了。你的魅力,使我拥有了坚定的意志,坚信自我。
你给我这一生带来的益处颇多,你的魅力永远吸引着我,诱惑着我,让我沉入在你的梦中。我的一生中有你,真好!
那天晚饭时,你坐在我旁边,皱了皱眉头,你轻轻的劝我多吃一点儿。是由于饭真的不好吃,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心头的怒气一下子蔓延到头顶,烧掉了我所有的理智和耐心。我把汤勺咣当一声砸到了汤碗里,溅起的汤汁沿着你的毛衣向下蔓延,我想我的脸色一定非常糟糕,以至于一向宽容温和的你也忍不住失了分寸,你一句一句的数落着我的不是,而我,我只是冷着神色,摔门进了卧室。
之后我赌气三天没叫你一声妈。第四天,你拉着匆匆忙忙上学的我说:你去加件衣服吧。我买点不耐烦地回了句,不用,走出家门。也不是不后悔,不自责,但碍于年少的自尊和莫名其妙的倔强,我仍然选择了漠然。放学后,我推开家门,在门外听到的若有若无的叹息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你略带慌乱的用袖口擦了擦脸,但是有什么用呢?你眼角挂着的那颗透明无色的泪珠,那颗没来得及被掩饰的`泪珠,那颗在灯光下闪光晃的让我眼睛发痛的那颗泪珠,已经把什么都说明白了。
我亲爱的妈妈,难道那么多个漆黑的夜晚,那么多句令人伤心的话语,事后,都是这些泪珠陪伴着你吗?你那不争气的女儿,你那任性,暴躁的女儿,值得你如此伤心劳神吗?
以后很多个好梦结束后完全清醒的夜半,我都会想到那个泪珠,然后心口一阵酸痛,人们说,母女连心,曾经我认为小时候把我丢在奶奶家的妈妈极不负责,曾经我认为是妈妈就应该全盘承受我的任何坏脾气,可那颗挂在皱纹角上的泪珠,却永远远远的存在了我的脑海里,它让我感动,也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
如果说行业也是有颜色的,那么医疗行业的色彩无疑是白色。在看《到爱的距离》之前,从未意识到白色是如此养眼和可亲的一种颜色,也从未意识到白色的圣洁与崇高在医者身上会有如此厚重的呈现。这两天,即便闭上眼也是《到爱的距离》中那些第一医院的医生们身着白大褂忙碌的身影,那些流动的白色像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让我深深的感受着白色的“美”与“力”。
之所以才看罢两天就匆匆写下这样的感受,缘于仅仅两天我的感受已经足够强烈。当院长凌远为了解决医院的医患纠纷,不得不放弃给妻子接机而匆匆赶回医院时,他下车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上金副院长递过来的白大褂。因为他知道,对于患者和家属而言,只有穿上这身白大褂他才是个医生。那一刻,我们看到了凌远对这身白大褂或说对医者这一职业的敬畏与尊重。
当廖主任字字有力地说出“我无愧于这身白大衣”时,其对职业的热爱与执着,令人动容。《到爱的距离》让我深深意识到,这身白大衣,对于医者而言,不仅仅是工作服,而是一种荣耀,一种一旦穿上,就不愿脱下的荣耀。否则,一再叫嚣着要把白大褂脱掉的郁宁馨,又怎么会如此难舍地再度将其穿起。
具体到凌远的扮演者靳东本人,细细回想一番,其实靳东在此前没少以白衣装扮出现,而且好像靳东着白衣,一直都是很惊艳。如《秋雨》中何鸣的白衣剑舞,堪称经典,不仅惊艳了岁月,也惊艳了众多靳属丝的记忆。而《青春不言败》中,吴琳第一眼见到刘华盛,就是其在垃圾场身穿白大褂的样子。我想,那个刘华盛该算是史上最美的垃圾处理工吧。
当然,他在养鸡场身穿白大褂的样子,也很帅,那个对着一群老母鸡吹小曲的刘华盛可谓史上最有“音乐素养”的养鸡人。另外,在《箭在弦上》中,那个为了一航身负重伤、身着带血的白衬衣躺在农家床上的荣大少爷,则为我们展示了一种虚弱至极的美丽和别样的力量。
带着上述美丽的印记,来看我们的凌远院长,你会发现,院坐身穿白衣时,不仅有一郎试穿秀儿给他买的白衬衣时的谦恭文雅、也有荣石身穿黑衣时的威严镇定,不仅有刘华盛身穿阿梅买的粉衬衣时的俊朗自信、同时还有志雄与剑秋等人一身戎装时的英气逼人。总之,身着白大褂的.凌远院长,可谓气场十足、光彩照人。
看凌远身穿白大褂与人谈笑风生,那目光中的暖意能让冰雪消融。看凌远身穿白大褂不怒而威,那目光中的寒意可谓摄人心魄。而当凌远身穿白大褂从医院长廊走过时,那神韵仿若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从你面前飘过。当凌远带着一群白衣人急赴抢救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就这样,一袭白衣,在动静之间绵绵不绝。即便闭上双眼,脑海中也是凌远那张被白大褂映衬得异常英俊的面庞。相信此戏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靳属丝想到靳东时,那底色都会是白的。
圣洁是美,崇高是力。虽然尚不清楚到爱的距离到底有多远,但对于我们大多数观众而言,《到爱的距离》这部戏,的确让医院从远距离走到了一步之遥,的确让白色的“美·力”深入我们内心。
一直以为,白色是最简单的颜色。但现在看来,也许最简单的就是最美丽和最有力的。靳东之美,美美与共。只是这回,靳东的美will in white。好戏刚刚开始,就让我们一次白个够吧。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