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很高兴站在这里与大家高唱一支节约之歌。我为大家带来的是《叩问心灵,崇尚节约》。
不知大家是否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家杂志社举行“打造节约型社会”有奖征文活动,应征的稿件堆积如山。作者中不乏专家、名者,也有很多真知灼见。但出人意料的是,特等奖却由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学生获得。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一个把征文稿件打印在正反两面纸上的人。
听完这个故事,我想有一些人会对此感到不屑吧,那是因为他们对奢侈浪费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我们时常看到,有些人只不过是洗洗手,却把水龙头开得很大;时常看见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风扇还在呼呼作响;时常目睹美酒佳肴摆了一桌,顷刻间却成为垃圾。“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节俭败由奢”。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就以勤俭节约为荣,奢侈浪费为耻。试问,当节俭被放入史册,当浪费成为了时尚,我们不该感到悲哀吗?
回顾历史的长河,我们还清晰的记得,从嘉兴南胡的破旧船只到南昌城头的第一声枪响,从力挽狂澜的遵义城头到运筹帷幄的陕北窑洞,从决定中国命运的三大决战到黎明前的歌乐山,革命先辈们浴血奋战,艰苦奋斗,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又怎能让奢侈浪费凌驾于节约朴素之上呢?
节约是一种财富,是那镶嵌在如宝石的美德上最朴素的东西。我们不曾忘记,明朝清官海瑞用“公以生为明,俭以养其廉”为勉励;我们也还记得,周总理那件破了又补,补了又穿的睡衣;我们也曾听说过,德国前总理科尔毫不犹豫地舔掉盘子里剩余的汤水。这是节约的感召,节约的力作,节约的呼唤!
今天,时代呼唤精神动力,民族需要精神空间。但“加快建设节约性社会”不是一句普通的口号,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它需要一沙一石的凝聚,一草一木的积累;它需要让每一份资源都得到合理利用;它需要我们树立一个观念,那就是: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我国虽说是一个资源总量丰富的大国,但就人均占有量而言,我国却是一个穷国,而且能源的浪费现象还在持续不断,难道真的要让子孙后代去讨残羹冷炙吗?树立节约意识,提倡节约,迫在眉睫。
怎能忘,节约飞扬传四海,辉煌永驻;榜样辈出笑华夏,前景更佳。当看到水龙头里的`水哗哗直流时,你主动伸手拧紧;当离开教室看到未关的电灯时,你顺手关上;当别人让你使用一次性筷子时,你毅然拒绝。从平凡的生活小事做起,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让节俭蔚然成风。
朋友们,节约的星星之火已在校园燃起,节约的圣洁之花已在祖国大地绽放,节约的理念已在你我心中。行动起来吧,叩问心灵,崇尚节约,奏响节约的主旋律,开创华夏的新篇章!
xx施工期间,我按制度、按程序对工人进行管理,每天对进出的人员、货物进行严格的检查,以免可疑人员进入、公司财物被盗;对于那些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比如:“进入施工区域没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没系安全带;动火时没有灭火设施”等之类的现象,我都按照公司的制度、程序进行整改处罚,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以确保施工期间零事故。
对领导的`安排是完全的服从,并不折不扣的执行,以坚持到“最后一分钟”的心态去工作,一如既往地做好每天的职责,生活中我也常常关心同事,经常于他们谈心、交流,他们不开心时,我就会去开导他们,给他们讲笑话,逗他们开心。我始终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向他们请教工作中的经验。工作中我也有很多不足处,但我时刻以“合格xx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同事为榜样去提醒自己,争取能做一名合格的xx人,能在xx这个大舞台上展示自己,能为xx的辉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应当栖居着冲融明媚的青春笑靥,让人终生眷恋。然而近年来愈渐严峻的校园欺凌事件却让校园成为了一些孩子毕生不愿提及的地方。由此看来,校园欺凌不仅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间的小打小闹那么简单,校园欺凌带来的阴影,往往会笼罩当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园欺凌的残酷,有时让成年人也触目惊心。这些恶劣事件无疑直接伤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更给其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磨灭的创伤,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产生自***心理。然而校园欺凌的“受害方”不仅是直接受伤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视的“旁观者”。施暴者在长期施暴中心理发生了极大扭曲,极有可能养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恶性人格;而旁观者常年旁观暴力事件,可能会对欺凌行为产生麻木心理,或者对同学关系产生不安与恐惧。校园欺凌就这样散射性地对一代学生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足见其大害矣!那么为什么这种恶劣的社会现象,会在本纯洁美好的校园发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况曾言“人之性恶”,所以必须“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施暴者童年没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导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个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恶劣性质,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会风气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长、学校往往“好面子”,不愿将事情闹大毁了自家脸面,却忽视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响,只会让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不缺乏极具保护意识的家庭,但校园欺凌仍在发生,只因在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迟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见,法律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且对于某些事件,迟到即意味着缺席!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宽容更不能纵容。校园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为社会对事件性质不够重视,而法律的严苛恰恰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度。法律惩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人身保护,也使旁观者自觉远离暴力事件。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园欺凌有关法律一般集中解决肢体冲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视了对受害者心理伤害更大的“软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有所改变,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发生与恶化。
对于校园欺凌,法律不能迟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迟到的法律前已结束了年轻的生命,施暴者也许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长为更恶劣的人……让法律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还人们记忆中纯真美好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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