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记忆深处,一提起“天才”二字,我便感触颇多。小学开始,老师便开始教授我们这样一句至理名言: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话正是出自于一位自小便不聪慧的爱因斯坦大科学家,这可是他的亲身感受。要知道爱因斯坦四岁了才学会说话,可知他的天资还不如一个普通人,可是他为什么后来却会成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流芳百世呢?那是因为他从小便善于学习,善于提问,由此可知,后天良好的自身学习和教育占据了多么重要的地位。看来,自古以来能够成为国之栋梁的人,或许并不一定存在着天赋。
相反,文中的方仲永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神童,他本来可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可最终却一事无成,我们要责备的不仅仅是他的父亲贪图小利,不让他学习,丧失了一个天才,但同时我们也不妨问问方仲永自己是否愿意去学习,如果他肯学习,还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吗?
自然,像方仲永这样有才能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从无出现过。古时候,有个人名为江郎,是个天资聪慧的人,自幼便会作诗习文,每日他都可写出许多精彩绝伦的文章,他家也是门庭若市,不少人还花钱买他的文章。可是后来,他因终日不去学习,最终再也写不出那样美妙的文章,他家自是门庭冷清,人人叹息:“真是江郎才尽啊!”
要知道人的天资的确存在着差异,但这并不是关键的因素,重要的是后天好的培养和学习。也正如华罗庚所说:“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所以,我们应正确认识自己。
总而言之,“天才”与“学习”的关系就是:天才+学习=国之栋梁;天才+不学习=碌碌无为;不是天才+学习=有用之才;不是天才+不学习=蠢材。
然而想到自己,我似乎感到了惭愧,我不属于天才,而面临着后天良好的教育环境,我的学习时好时差,我将成为有用之才还是蜕变为蠢材,谁能告诉我答案呢?或许能回答只有我自己。
我始终牢记着这样一句话: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天才,也并不存在着什么蠢材,未来要走什么路,只在一念之间,在这一念之间,或许我们攀上了高峰,或许我们跌入了万丈深渊,如此而已……
事实上人类无时无刻不在讨论征服自然,呵呵!那些无知的人们啊!他们应该记住人类援永远不是自然的.对手。
众所周知,水滴是不能用来代替大海的!正如人类的智慧是不能与大自然的智慧相比的!
人类的智慧飞上了太空,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罢了!我们的航天飞机在自然看来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玩具。
人类的智慧发明了很多工具,开采了很多煤矿,石油,天然气,可谁能断言,这些矿坑不是人类自己挖的陷阱呢!
人类的智慧看到了模糊的自然,而自然早看清了人类,孰不知,我们只是自然观察自己的工具罢了,我们实际上就是自然的一部分。那里有资格去征服它!
或许我们只是演员,而大自然才是真正的导演,它唤醒我们是为了让我们表演一场,而我们表演完了。它就会叫醒其他演员,来代替我们,人类不也是从非生命开始的吗?
人类啊!觉醒吧!我们对自然不能有征服之心!只有珍惜自然,爱护自然,我们才能长期立足于地球之上!
天圆地方,事物皆有规矩。
但,没有人会打心眼儿里喜欢这样那样的“无处不在的规矩”。在各种规矩的“压迫”下,苦难的灵魂早就开始叫嚣:
哪里那么麻烦!哪里那么多的规矩!
这样的话早已刻满了那堵给规矩们投诉墙,可收到的回答永远两个简短的字:
必然。
按耐不住的灵魂用因害怕而颤抖却又愤怒的目光盯着那堵墙,心中怨念一下子被两个字
点燃:必然?这是何等的可笑!你们规矩也是从有到无的,甚至就是由我们中的某些人创造的。创造了你们,是为了超越,是为了更好;不是为了压迫,不是为了剥削!你们冷血强硬,所有的事情处理得千篇一律,不懂得一点变通,没有一点创造者的人情味儿。看看现实吧,哪里有我们想要的美丽和谐?只是遍地狼藉罢了,听听现实吧,哪里有我们想要的欢声笑语?只是哀怨悲泣罢了。甚至用你那生了锈的鼻子去闻一闻空气中的味道都会令你们作呕。
是的,现实就被你们打造成了这样,早已没有了我们的真实,只剩下了一副被你们钉死了的无形的框架!
你们,是我们的奴隶,现在竟然开始管教主人!我们要联合起来废掉你,还给我们最初的无忧无虑的自由!
这是来自灵魂的咬牙切齿的咆哮。
墙外的喧闹声越来越大,墙后传出了一不满的咕噜声。
深邃的目光从墙缝里透出来。
“你们想要绝对的自由?这可不行。”“这很简单,废掉你们这些愚蠢的规矩就行了!”
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
鱼儿只要不被养在鱼缸里,而是畅游在海洋,这就是自由。
鸟儿只要不被养在鸟笼里,而是翱翔在天空,这就是自由。
但如果鱼想变成鸟,鸟想变成鱼却不行呢?它们是否觉得自己不够自由?不是,只是因为它们注定办不到,感到满足,也就感到了足够的自由。
我的伙伴中,有好有坏。有的引领你们走向幸福,有的却指向失败,就像被你们埋怨的我。
从我们当中找出那些不必要的和受大多数人埋怨的,把它们变成能够引领更多人走向幸福,走向自由的规矩就够了。正是因为这些美好的规矩,自由的净土才能更加广阔!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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