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楼大火后,学生将违规带出馆外、已成珍本的图书交还学校,校长表达感谢后将其开除。校长的做法是否妥当?学生所受待遇是否不公?“道德”与校规相冲突之时,该如何作为?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规则无时无刻不在每个人身边:同学们跳皮筋要讲规则;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进超市购物付账要排队……有的人遵守了,有的人却没有,前者能自律,而后者却放纵了自己的行为。
当面对很大的诱惑时,你能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你会不会闯红灯或是逆行?现在我要告诉你的是:其实,遵守规则并不难,如果不信,你可以听我说一个关于“规则”的故事。
我读三年级时的一天中午,下课后我回到妈妈的单位早早地吃了饭,便来到灵通英语班和同学温习单词。突然,我发现老师的办公桌上有一个包装精美的小本子,这个小本子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我心里开始犯嘀咕:可不可以把这个本子拿走呢?
多好看啊!是谁的呢?同学看我在发呆,就问:“朱戈奇,你在想什么呢?”我清醒过来,说:“没啥,我们继续温习吧!”那个本子在我心里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十分钟后,我们温习完了,走出教室时,我又想起那个本子,回头一看,它还在老师的办公桌上。
我跑过去,拿起那个本子就翻,它真的很漂亮,我的心又动了,但我想起从小妈妈就对我说过的话:“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时,我似乎感觉到有两个小人儿在我心里争论,一个说:“可以拿,又没人看见,那个本子多漂亮呀!”另一个小人儿说:“绝对不能拿,如果你拿了这个本子,你就失去了‘诚实’。”最后,我听从了第二个小人儿的说法。因为诚实是金,是你倾家荡产也买不到的宝贝。
后来上英语课时,我才发现那个本子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胡漪雯的。我在心里暗暗庆幸:幸亏刚才没有拿,不然,我就失去一个好朋友了。那天下午,我特别开心!
通过这件事,以后无论面对多大的诱惑,我再也没有动摇过。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克服诱惑的方法:
一、设想撒谎之后的后果,想一下如果做错了事会失去哪些宝贵的东西。
二、站在父母位置上思考这件事情。
三、冷静下来,想点别的事情。总之,你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在面对诱惑时你会发现,遵守规则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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