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我这故事听起来像是捏造的,但它却是千真万确的。故事是从我爷爷那听来的,他每次给我讲时,总说:
“这当然是真的,要不然就不给你讲了。”
这故事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我在散步。”刺猬说。“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刺猬说道。“一言为定。”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要是还活着的话,他们准还住在那儿呢!
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与野兔赛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后,野兔再也不敢与布克斯胡德的刺猬赛跑了。
这则故事的寓意是:第一,无论什么人,不管他如何伟大,都不该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猬这样的小动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诉我们,一个男人必须依据自己的情况,挑一个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为妻。那么谁遇到了刺猬,就得留心刺猬的女人也是刺猬。
抬头望着窗外的一角天空,我的回忆化作袅袅饮烟,穿过一马平川的麦田,绕过老树的枝干上最后一片枯叶,走进了日思念想的老屋,还有那老屋前挂满藤条的篱笆里的菜园。
最忆的,还是那间老屋,还是那棵屋后的老树,还是,那个藏着我的童年记忆的小菜园。
那次是回家过年。刚到了下了车,视线笼罩在薄雾中。泥泞的小路直直的通往着家门口,空气中弥漫着田野的清香。我呆呆地发愣,眼前的景象不是能在城市能看见的`。“回来怎么了还不回家?傻站着干什么!”顺着声音,我看见二姑在路口冲着我笑。我刚生下来的时候,妈虚弱着呢,一直是二姑照顾着我。二姑的出现勾起了我的回忆。“二姑……”我丢下手中的行李,跑到了二姑身旁撒娇。和弟弟向二姑争着要红包。
我们家一行人到了老屋。墙是石头做的,坚固而又可靠,要不然,怎么度过一个多世纪的风雨呢?虽然说这是一间老屋,但也很高,第二层楼堆得是有些年头的杂物,所以看上去有点乱。但一楼却十分干净。地扫得干干净净,几只鸡在地上啄着米粒。大堂的墙壁是木头做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很新,好似刚买回来似的。大堂的一面贴着一张很大的纸,上面一个大字:孝。孝,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一条“祖训”了,看,爸爸又在墙角被爷爷“教育”了。哈哈!
老屋后的那棵老树,已经有些年头了。据说,老屋还没建的时候,它已经在了。老树黄绿了多少茬,谁也说不清楚。时光流去的是岁月,却带不走童年的记忆。
儿时,老爱在老树旁撒下鸡吃的老玉米,然后种了下去。终于有一天,土地冒出嫩绿的新芽,我高兴地尖叫道,又跑去玩了。到了下午,我又跑去查看,结果呢?我看见大伯一脚把我种的那一块“田”给铲平了。我嚎啕大哭,趴在久久不肯起来。最后是表哥用墨汁往自己脸上涂成“小花猫”,并向我做鬼脸时,我才止住了哭声。
老屋前是一个菜园。栅栏是用又细又长的竹子围成的,构成了这个小村庄独特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园子里种着许多植物:有如士兵般笔直而又整齐的玉米;有到我膝盖那么大的大白菜;还有枝头挂满沉甸甸的诱人的西红柿树……在当时的我的眼里,都是奇妙的。
记忆里的故乡啊,在我的脑海中只有几个断断续续的影子了,但,它的美丽却让我怀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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