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懂的,就該放手讓它自由…
有種心情,叫朋友,因為它讓我快樂
有種心情,叫曖昧,因為它讓我煩惱
有種心情,叫戀愛,因為它讓我嘗到第一次的甜蜜
但…
有種心情,卻是難懂…
因為它讓我不知所措…
愛情是什麼。
愛情是甜是苦還是無色無味。
愛情是傷是痛還是無止境的心碎。
愛情換來的是笑容還是眼淚。
任由愛情在我的生命中徘迴。
得到的卻是玻璃碎片般的回憶。
愛情是否還值得去相信。
學會了與人分享愛,
還必須學會不要緊捉著所愛不放,
最偉大的\'愛就是做些對所愛的人,
最有利的事,即使那會令你心疼。
我只能說緣分還不夠也許每天形影不離你反而會沒有興趣
愛的秘訣就是保持剛剛好的距離
真的愛放開了手也不會隨風去
真的愛心意相通何必太多甜言和蜜語
因為我愛你所以我讓你走
因為我愛你所以我不想免強你來愛我
如到了最後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那就是命中注定的了~所以我現在讓你自由~~~
有些緣分是註定要失去的~~~~~
有些緣分是永遠不會有好結果的。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
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她。
一直以為幸福在不遠處,
讓雙眼保持凝視;
用雙耳仔細聆聽;
深怕錯過未曾有幸福。
後來才發現那些握過的手,
唱過的歌,流過的淚,愛過的人。
所謂的曾經;
就是所謂的幸福。
多愁善感哪不好了?在我们当中的很多年轻人对任何事都持着无所谓的态度,什么都有他无关,不屑一顾,吊儿郎当。你们认为这样做好吗?我并不是在替郭四儿说话,也不是提倡全民整日一脸黛玉的表情。感动了就悲痛一会儿,高兴了就微笑一下,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没什么不好。以前竟然听到别人这样说过,“董存瑞炸碉堡是一时冲动”,实属没味儿,一笑而过。当你的.战友被碉堡喷出的火蛇击中一个又一个,当胜利的旗帜在眼前飘扬,你还会无动于衷吗?要不是被抓到后会停课,我真想回头给他两拳,还有没有点儿人情味啊?
十一期间我回到了老家,在与哥哥的聊天中,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和我们兄弟俩从小玩到大的他,父母居然在八月份的一天夜里被人用枪双双打死,而他现在就是哥哥的同班同学。本来是那样一个幸福之家,本来是一个快乐活泼的男孩,却在一夜间,变成了孤儿,这种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事情发生没过多久,便是他第一个没有父母相伴的中秋节。那天,整个城市灯火通明,欢歌笑语,他却不见了,到了十二点他回到了寝室,寝友们刚要问他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只见他把手中的月饼放在了窗台上,缓缓地打开窗户,冲窗外大喊一声:“爸,妈,中秋快乐!”之后便扑到床上痛哭流涕,所有的寝友们都被他的行为与处境所打动。一个满月之夜,一个熟睡的都市,六个孩子抱在一起哭泣的声音显得格外的清晰。听哥哥说到这里,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这难道不值得你们悲痛一会吗?就一会儿,如果你们认为这个故事是我为了打动人而编造出来的,那就算我假装悲伤吧。
说这么多我希望大家明白,喜怒哀乐是人的资本,不要让小说与舆论遮住面孔,做一个真实的人会很轻松。
如果你开心,请开怀大笑吧,如果你悲伤,请放纵哭泣吧!知道吗?鳄鱼也有真实的眼泪呀!
孩子们,天亮了,该起床了。
为什么大街上到处是垃圾?为什么干净的地上有痰迹?为什么母子上车出站的都是普通人?就是因为有了这些社会败类——假文盲。
一个寒风呼啸的`早晨,我到车站乘车,看见一块大牌子,上面写着:“母子上车处”。可在通道上,却有四个男人把前面正在候车的一对母子挤到一边,自己却若无其事,面无任何表情地继续等车。难道他们没有看见“母子上车处”这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吗?国家权利法也曾有过规定,像这位母亲和刚出生的婴儿应当享有优先上车的权利,但这四个不知廉耻的大男人却把他们挤到一边,享用着不属于自己的权利。第一个人对穿着打扮十分讲究,看上去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但他眯着眼睛,目中无人,牌子上的字他瞟都不瞟一眼。站在他身后的人则更加傲慢,告示牌的高度与他的身高最为接近,但他却从容自若,好像瞎子一样。第三个人十分时尚,身穿潮流羽绒服,一双崭新的皮鞋闪闪发光,还戴着一副眼睛,如同一个高贵的“绅士”。最后一个人大概看到告示牌上的字了吧!他的神情足以让我们知道,此时此刻,他是多么地忐忑不安了
这四个人还是男人吗?他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这是母子上车的优先车道,就算不识字,是堂堂正正的大男人就应该给他们让道。这里的每一位大男人,看上去十分有风度文明礼让,十分有风度,文明礼让,知识渊博,都是国家的栋梁,令人叹息的是,他们的内心竟是如此丑陋,为了一己私利,可以做出这样缺德的事,真是没良心!就算做再大的官,也是社会败类。他们根本不懂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的真正含义。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有许多人和他们一样,一样没“文化”,一样没“良心”,一样做着这样的荒唐事:例如在学校里,车站旁,到处都有“不要乱扔垃圾|”的温馨提示,但垃圾仍然随处可见,苍蝇正高兴地四处乱飞。“不要践踏草地”,但有不少的人在草地上狂奔,嬉戏,可伶的小草耷拉着脑袋……这样的人和那四个男人没什么两样,都是“假文盲”。
社会上越多这种人,危害越大,让我们一起行动,提醒身边的人,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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