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神话中有这么一个传说:在古代,动物都没有尾巴,狮子就给大家各分了一条尾巴。其实,这只是古人的想象。
为什么动物有各式各样的尾巴呢?它们的尾巴都是为了生存有利而生成的。
松鼠的尾巴可以让松鼠增加跳跃距离,而且很保险,只有极少数会有意外。松鼠下跳时会张开降落伞似的尾巴,起到平衡和缓冲作用。松鼠睡觉时,会把尾巴盖到身上,这样就像盖了一床被子,十分暖和。松鼠控制尾巴的摆动,以作交流的语言。
狐狸尾巴十分粗壮,毛发尤为蓬松。在冬季,狐狸把自己蜷缩起来,用像围巾的尾巴将自己裹住,可以保暖。狐狸是肉食动物,尾巴可以在它捕食时起到一定的帮助:在狐狸扑向猎物时,可以用尾巴迷惑敌人;狐狸逃跑时,会用尾巴“扫地”,不知不觉就将攻击家禽时留下的血迹“毁尸灭迹”了。
老虎的尾巴也有妙用:可以保持身体平衡。在与敌人搏斗时,老虎会用链条式的尾巴将敌人抽得晕头转向,再发出致命一击。夏天,老虎尾巴可以像牛尾巴那样赶蚊子,在很热的时候,老虎尾巴沾水就能散热。
也许你很奇怪,人为什么不长尾巴呢?科学家们已经有推测了:随着人类进化的发展,大脑越来越灵活,人的尾巴不但没有像松鼠、狐狸、老虎的尾巴那样有很好的作用,反而妨碍人类运动,所以尾巴就慢慢退化了。
我希望我有一条猴子的尾巴,它很细,也很软,还很长,特别的美丽,还有一层薄薄的绒毛。
我会给它系一条彩色的丝带,还会在上面绑一朵花,花朵的颜色是红、橙、黄、绿、青、蓝、紫,中间是一个粉色的小爱心。
得到表扬时,它一摇一摆的;紧张的时候,它就像是变短了一样;做错事时,它会像斗篷一样拖在地上;害怕的时候,它就像石头一样,动也动不了;生气的时候,它会突然翘起,变成红色。
我画画的时候,手忙脚乱,它能帮我涂色;洗澡时,它能帮我放洗澡水;打羽毛球时,它可以帮我捡起掉在地上的球;我表示同意时,只要上下挥几下就行了;和好朋友告别时,只要左右摇一下就可以了。
要是我真的有一条尾巴,那该有多好啊!
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你还记得吗?当我读了杨红樱的《笑猫
笑猫和虎皮猫生了四只小猫,最终活下来了三只,分别是老大胖头、老二二丫、老三三宝。春天就快要到来的时候,球球老老鼠和笑猫陪着整天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它们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近了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胖头和男孩在一起的每天总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难道他真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吗?
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读到后一部分,我才知道,原来他不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他是地球上一个患了孤独症(又叫自闭症的孩子,在小男孩的亲人认为胖头是一个救星,而是小男孩和胖头生活的那些时间也是胖头把小男孩从困境里拉出的时候。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来会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假如我有一条弹簧尾巴,又长又结实,可以一蹦三尺高。假如有跳高比赛,我只要轻轻跳,就可以轻轻地飞上天空了。我可以用它飞上天空,使劲一跳,“嗖”的一声直冲云霄,跟太阳公公打招呼,向白云妹妹问好……只要用它轻轻一跳,用剪刀一剪,“咔嚓”,苹果就乖乖地落到我手上。
假如我有一条结实的尾巴,又硬又粗,可以用来保护自己。假如有坏人来我家,我把他往上一抛,再一“投”,坏人被投进了警察局,让他尝尝蹲监狱的味道。如果有球赛,我会三下五除二地跑去参加,来看我的'扣球,“啪”球如火箭射向敌方,敌方被打得措手不及。
假如我有一条孔雀的尾巴,又大又美丽,可以当扇子。假如下雨了,我用尾巴当伞,小雨滴都赖在上面不肯走,在上面跳舞。如果天气炎热,我会用尾巴当扇子,扇啊,扇啊,扇走了夏天的炎热。
小朋友,你是不是也想要一条尾巴?
夏天,我喜欢游泳,但泳池里人非常多,经常被身边游过的人踢到。那滋味可不好受。假如我有一条小鱼的尾巴,在我夏天游泳的时候,就不怕被别人踢到了。每当别人的脚在水下踢过来时,我只要用尾巴轻轻一闪,就可以不被踢到。尾巴还可以很好的控制方向,如果有人从对面游过来,眼看就要撞上了,我只要用尾巴摆一摆,往旁边一躲,就不会被他人撞到。
假如我有一条猴子的尾巴,我就可以无忧无虑地在树上荡秋千。如果有拿不到的东西,我只要把尾巴一翘,就够得着了。如果看见了树上挂着果子,我可以用尾巴一钩,就轻而易举摘到树上的果子。
假如我有一条松鼠的尾巴,冬天妈妈就不用给我准备棉被了,我可以用尾巴来当被子盖。夏天,当爸爸妈妈大汗淋漓的时候,我就用我的尾巴当扇子,给他们扇扇风,让他们凉快下。
我多么希望我有一条尾巴,这样我就可以更多的帮助家人了。
只要你来到我们学校的操场上,一定可以看到一个正在狂奔的小男孩,他脸上的汗水都流到嘴边了,都没时间擦一擦。有人叫他“好吃佬”,有人喊他“大个子”,其实他们说得都有道理。他,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最受欢迎的我——余锦龙啦!
我什么都大。高高的个子,每次在班上排队,我都是站在最后一排;大大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宝石;大耳朵,只要二十米以内的声音,我准能听见;大嘴巴,特别贪吃,这不,昨天的晚餐,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番茄炒鸡蛋、炒土豆、炒白菜,我一个人全包了。
我很爱看书。有一次,我看书太入迷,妈妈叫我去吃饭,叫了七遍,我都没听见。后来,还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才站起来去吃饭。可是等我飞奔到餐厅,才发觉饭菜早就没剩下多少了。更可恶的是,我最喜欢的红烧狮子头已经冷成了一个硬砣,我咬了半天,也没咬下来。
这就是我,你喜欢和我交朋友吗?
点评:本文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作者语言的幽默,富有童趣。作者抓住了自己的“什么都大”、“贪吃”、“爱看书”的特点,层次清楚地刻画出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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