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基本论点
人类和其他物种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生存机器或者叫生存载体,进化的关键在于基因的利益。基因通过自己编写的程序控制着生命体的行为以达到自己的利益,一个成功的基因突出的特点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
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作者的原始汤比喻
30-40亿年前生命诞生初期的海洋就如同一个原始汤,里面包含一些简单的化合物:水,二氧化碳,甲烷和氨。有机物质在某些地方聚积起来,在受到紫外线之类的能量影响后结合成更大一些的分子,由于没有细菌,这些有机分子可以存在很久。于是大量的有机物质就形成了浓稠的原始汤。
某一时刻一个分子突然获得了复制自己的特性,随着复制错误的产生和扩散,原始汤中的有了差异化的复制分子种群。更加稳定的分子寿命更长,并且有更长的时间去复制自己,于是形成了一个进化趋势。这些分子是不是有生命的?作者的解释是词汇仅仅是供我们使用的工具,有生命的是人类为了理解世界而进行的一种分类。因此是否是有生命的定义并不影响它的存在和演化等客观事实。
待原始汤中的自由有机分子降低到一定比例,复制分子的竞争开始了,那些变异出能够分裂其他品种的复制分子形成了进化趋势,随之而来的是那些变异出能够将自己裹在一层蛋白质中以保护自己的进化趋势,这也许就是第一批细胞的成长过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制分子为了保证自己在世界上得以存在下去而采用的技巧逐渐改进,用以改良的时间几乎是无穷无尽的。经过40亿年古代的复制分子又变成什么样子了呢?
今天,别以为它们还会浮游于海洋之中。很久以前,它们已经放弃了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了。在今天,它们群集相处,安稳的寄居在庞大的步履蹒跚的机器人体内,与外界隔开来,通过迂回曲折的间接途径与外部世界联系,并通过遥控操纵外部世界。它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的真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分子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之为基因,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自然选择的颗粒度(最小单位是基因
任何一个个体不过是寿命不长的基因组合体的临时运载工具,而基因却能够生存很久。基因不会衰老,它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用它自己的方式,为了它自己的目的,操纵着一个又一个的个体,它在一代接一代的个体陷入衰老死亡之前抛弃这些将要死亡的个体。
每个个体都是独特的,也就是说仅有一份拷贝,因此在实体之间进行选择是不能实现进化的。你的子女自由一半是你,你的孙子孙女自由1/4是你,经过若干代,你的独特特性在你的后人中只有极小的一部分,即使他们还姓你的姓。
成功的基因并不一定是强大的基因,而仅仅是在群居协作条件下比其他对位基因能更好的操纵生命体去生存和繁衍基因。作者使用了说德语的划船手和说英语的划船手在教练心目中的能力作为比喻。
生存机器与机器人
生命体都是有目的性的,但是有目的性的却不一定是生命体,例如各种被委以使命的机器人。基因也控制着它们所属的生存机器的行为,但不是像钢铁人那样人为操作,而是像给无人操作的机器人编写程序那样间接操控。因为时滞原因,它们只能事先部署,事后生存机器在独立操作时它们只能袖手旁观。作者用了《仙女座的A》中的故事来比喻:离我们200光年之遥的仙女座里又一个文明世界,那里的人们想把他们的文化传播到远方的世界去,但是,一切通信都需要太长的时间,等待对方的回应并保持通信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他们写了一份长篇电文,指导别人如何建造一台巨型计算机并为它编制程序。人类截获了电文并按照指示建立了巨型计算机,然而仙女座人实际上是想利用这样的巨型计算机进行殖民统治,这台计算机几乎把整个世界至于它的独裁之下。仙女座人并没有直接操纵地球上的事务,而是用这样一台计算机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正如我们的基因为我们建立了一个大脑一样。
基因预测到,吃糖和交配可能对自己的生存有利,因此告诉了大脑口中的甜味以及情欲亢进是有益的。但基因却不能预见到糖精和自慰也可能为它们带来满足。它们也没有能适应,在物资充裕的现代糖吃的过多的危害。
一些有趣的观点
基因库中在生命周期晚期活动的致死基因比早期活动的致死基因稳定,因为年纪较大的个体如果至少经过若干次生殖之后,致死基因的作用才表现出来,那么它依然可以遗传给无数后代。因此,如果可以想办法让基因认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那么就可以延长人的寿命。
无性生殖和一般生长无任何区别,二者都是简单的有丝分裂,因此整片榆树林可以认为是一个单一的个体。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是父亲,鼓励我茁壮成长;是父亲,帮助我度过难关;是父亲,引领我不断进步;是父亲,让我爱的温暖。在我心中,父爱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从点点滴滴的小事中自然显露出来的。
那是一个寒冬腊月的傍晚。父亲跟往常一样骑车接我回家。大风狂哮着迎面吹来,路边的行人都缩紧了脖子,空旷的马路上只有父亲弯着腰,带着我,艰难地踩着自行车。尽管爸爸像一堵墙似地挡在前面,我在后座上还是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
不一会儿,雪从阴云密布的天幕中疾驰而下。“太冷了,咱先找个地方暖和一下吧!”我用发颤的声音说。父亲急忙停下车,摸了摸我的手,又看了看天。“这雪一时半会儿恐怕停不下来,咱们再坚持一下好不好?很快就到家了。”说着,父亲脱下外套披在我的身上,又骑上了车。在父亲温暖的大外套下,我终于觉得身上有了暖和气儿。但我忽然想到,爸爸帮我挡风,还穿这么少……。于是我在风中大声问:“爸,您也冷吧,外套还是给您吧?”“儿子,老爸骑车热着呢!”父亲在风中大声地回答我。
雪越下越大,风越来越猛。车轮开始打滑,我们在风雪中显得寸步难行。我站起来,搂住父亲的脖子,手碰上了他的耳朵,啊,可真凉呀!可是,当我顺着父亲的脖子往下摸,竟然湿漉漉的。原来,父亲已累得满身大汗。路灯下,父亲额头上那晶莹的露珠,不知是雪水还是汗水。
时间好像凝固了,感觉过了几个小时,我们终于到了家门口。
打开门,回到温暖明亮的家。这时,我突然被父亲的脸吓了一跳。那是一张跟平常很不一样的面孔:嘴唇乌青,耳朵通红,鼻尖发亮,脸上多了好些皱纹。我第一次发现,父亲已苍老了许多;我第一次注意到,父亲的头顶已被一圈白发包围了起来;我也第一次体会到,父亲为了儿子根本顾不上自己。我的心在微微颤动,鼻子一阵发酸,眼泪只想往眼睛里涌。男儿有泪不轻弹,这也是父亲教我的。我默默走过去,紧紧地扑在父亲的怀里,父亲则亲热地拍了拍我的背。
父爱就是这么微小而无言,却温暖而伟大的。从此以后,只要回想起那个风雪交加的傍晚,我的心中总是涌起一股春天的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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