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七年的随意点滴,猛然回首,竟筑成了一本《人与永恒》。
里面并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没有华丽生动的词藻修饰。有的只是看似消极,却极具质朴的东西——“只有质朴的东西才能真正打动心灵”,因为它简洁地丰富,平淡地深刻。它只是需要我们用一颗安宁的心去细细咀嚼,并与周老对话,产生共鸣,亦或各抒己见。
书中,关于死亡、关于时间与永恒、关于幸福、关于男人女人、关于态度、关于精神现象……太多存在于“人与永恒”之中的关于。其中,全然都是生活的点滴,都是我们无意或有意刻下的颜色。
看时,感慨周老思想的独特与广博,但那毕竟是别人的人生感悟和体验,一直说着别人的理论和思想的博学家并非我、我们所追求和期待的(当然,我们也不一定有能力成为博学家
以前中学的课本中,毕大妈眼中的幸福是:如金色的马车,从我们身旁走过,而幸福就是掠过后,我们捡起的鬃毛。我们往往轻易与之错过。周老眼中的幸福是:一个心思诡谲的女神——眼光并不势利,权利能支配一切,却支配不了命运。金钱能买来一切,却买不来幸福。而我眼中的幸福呢?我只希望能常在云雾中还能看清自己,在短暂的本色中,多为社会做一点贡献,多为母亲增添一些笑容。忽然间,想起《大兵小将》中那质朴的民歌“一条大路哟通呀通我家…五亩良田哟种点啥……”
“人与永恒”我决不苛求自己本为人的永恒,但会努力让自己活得并不短暂。
一直在琢磨精心挑选哪本书来写下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在无数次的抉择与舍弃中终于邂逅一本与我产生共鸣的书籍,其中周国平先生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生的展望和总结,对于我这个正处于人生萌芽和发展阶段的大学生来说是颇有感悟和启迪的,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沉淀的心情细细咀嚼字里行间的深邃灵魂的洞悉,仿佛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在他生命的尽头对人生经历和体验的呐喊和思量,周国平先生正由于历经生活与事业的不断磨练而羽翼丰满,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浓缩的精华—《人与永恒》。
《人与永恒》这本书对于周国平先生来说感到十分出人意料,他提到是他随笔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他根本没想到要发表,但后来却成了最受欢迎之作,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十分喜欢这本书,都把它翻烂了,或者把其中的许多句子抄在笔记本。它对于作者而言,记录的仿佛是思念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着的人的脑里,很容易引起联想、勾连、撞击、共鸣、怀疑,因此获得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的喜爱。
《人与永恒》是作者许多年里陆续写下的,对于对于同一问题难免有不同的说法,会给人自相矛盾的印象,但恰恰是这种不想抹平矛盾,追求表面统一的不同寻常的做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找到了在人性与人生之间的那一丝真实和平衡。人生种种大谜,谁也不可能找到最终的谜底,也许每个谜都有无数个谜底,因而就没有谜。似乎周国平先生的兴趣就在于猜谜,而当每次似乎谜底被猜中,却发现真正的谜底游离我们后退一步时,我们就觉得这谜底更有趣了。
而全书的标题来源于书中的第一个题目最后一个题目的合并。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两极之间有幻化无穷的人生之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女人和男人,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和体验。
或者就是在这些优美又朴实让我对人性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与重新定位,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不断的探索与学习中更加的完善与改进,也许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这也是我无比喜爱这本书籍和无比欣赏作者思绪的更加贴切的原因。
全书从做人与做事、生命与永恒、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表达,十分细腻而真实的表达了无数人内心的想法,使处于迷茫而困惑期的我们沉下心来仔细思考规划自己的人生,合理安排和利用自己的时间,理性的对待自己的生命,教给我们许多做人处事的方法,以及对自己学习与工作都保持良好的态度,它无一不一次次的直斥社会的许多现实以及社会的良知和人情的冷暖,启发我们更加清醒的审视自己的态度以及在对待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技巧,是我们回归原始,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找一片净土,沉淀下来,扎根于此,找到真实的自我,而非是随波逐流,在高楼大厦、海市蜃楼的浮华和紧张拼命地为自己生存中因为某些利益而丧失了自我,淹没在人潮的海洋里,越陷越深,最后无法自拔。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或许是其中不乏许多思想与我产生了共鸣,或许是读完某些经典句子给我的启迪和思考,或许是给我在人性与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使我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周国平先生的书籍我个人觉得值得一看,虽然有些是随感,但浓缩的是精华,伴随着它成长,我想我会走得更远,更加地理智与成熟。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我认为人生的内容是:a+b+c+d+。
人生的结局是:0
人生的意义是:(a+b+c+d+。)*0=0
这就是人生的公式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想毫无限制的延长那个加法运算,不厌其长。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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