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08 06:50:23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一】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数学老师,她瘦瘦的,长着大大的眼睛,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她经常穿那几件衣服,只有在特殊日子才穿特别的衣服。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去老师家学数学。在做习题的时候,一道数学题我不会解,我绞尽了脑汁,还是一点儿进展也没有。这时一个想法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偷看一下课本应该没问题吧!于是我的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决斗,分别代表一好一坏。两个声音决斗了好久,终于,决斗结束了,坏恶魔赢了。

我打开了课本,不巧被老师看到了,她走了过来,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打开课本?”“我不懂这道题怎么做,所以想打开书本看看。”我回答道。我以为老师会严厉地批评我,结果,老师没有说我,更没有批评我,而是坐下来,仔细地给我讲解题。老师在不厌其烦地给我解答,真是个好老师。

数学老师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却十分关心我的成绩。老师不是母亲,却胜似母亲,我真喜欢老师。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三】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四】

我喜欢的人的名字叫刘子通,他是我的同桌。我和他再一起当了三大周的同桌了,我和他非常友好,我有不会的难题,他就叫我做这道难题。我和他最开心的是说话,有的时候说到有趣的地方的时候都会哈哈大笑。

外貌,他长的很顺眼,眉毛和我的眉毛一样,都非常稀少。眼眉短短的。头发的前面挺长,后面有一些短。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闭上嘴巴的时候嘴巴是小的,张开嘴巴的时候嘴巴是大的。耳朵大大的。

又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让改报纸,我的最后一道难题闯关不会做,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后来刘子通看到我在发愁,他一看就知道我有一道提不会做,他还没等我向他他出求救信号的时候,他就主动过来叫我这到题,他教我地时候,我发现他就我题的时候非常有耐心,他教完我后,我把报纸交了,这个个时候我在想如果他没有教我着到题的话我什么时候合一做完着长报纸。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五】

我有很多的同学,但我最喜欢的一个同学就是王若琳。

王若琳留着长头发,戴着一副粉色的眼睛,还打了耳钉。

有一次,我们在做数学报纸上的脑力体操。老师讲了一遍后,我完全懵了,根本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过了一会儿,老师让小组长找老师批题,我根本就做不出来。别的同学做完都下课了,我心急如焚,我批不了不能下课,还连累我的组员不能下课。这时候王若琳走了过来,王若琳问:“你不会这道题?”我点了点头,王若琳便给我讲了起来,我恍然大悟。

我一边做王若琳一边指导我,经过王若琳的指导,我终于把那道题做了出来。我批完了,王若琳还关心的问我:“对了没有?”我高兴地说:“谢谢你王若琳,要不是你,我现在还没有做出来。”王若琳说:“不用谢,以后你有什么不会的题,都可以来找我。”我瞬间被感动了。

我喜欢的同学是王若琳!

我最喜欢的竹子写一篇作文【六】

我最喜欢的人是和我住一个小区,他叫张正严。张正严长得身体瘦小,比我低半头呢,所以在他面前我有种“大哥大”的感觉。他耳朵也是很小但是灵着呢,他家在三楼,只要我叫一声,他就像兔子一样跑到楼下。他的手和胳膊细长,干什么事都轻手轻脚的,不像我是个粗莽的人。他眼睛小小的,说话的时候一眨一眨的,透着一种灵气。他爱跑步,我的爱好也是跑步,所以我们是铁哥们。

男孩子嘛也难免有些调皮捣蛋的时候,我们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张正严来找我玩,他手里拿着一盒图钉,我们一边走一边把图钉放在路上,放了许多图钉,而且是尖朝上面,目的嘛不用讲了……结果我们一不小心踩上去了,痛得我们直叫唤。从那以后我们俩再也不干如此坏事了,因为会自食其果的。有时候我们玩得也很开心,捉迷藏、玩滑板、骑自行车、打游戏牌等等。

人在童年的时候。有这样的童伴真是件幸运的事,我感到很快乐,我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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