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猎人追赶兔子时,如果同时出现两只兔子,必定舍弃其中的一只,而瞄准另外一只穷追不舍,定能捕捉成功。倘若想同时追赶两只,跟着两只兔子东奔西突,结果肯定是白费力气,一无所获,空手而归。
由此联想,人生的追求何尝不是如此。人生奋斗目标如果有多重选择,必定会分散精力,结果一事无成。假如选择其中一个最适合自己的目标,通过矢志不渝地努力,一定能渐入佳境,走向成功的道路。
原谷歌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李开复说过,“人生总是有所缺撼,往往得到此,也就失去了彼,人生重要的是应该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同时追赶两只兔子,其结果往往一无所获!”
这或可称之为李开复的人生加减法,在李开复的生活历程中,曾面临无数大大小小的选择,而其中最关键的几个选择,李开复总是体现出鲜明的个人风格,而不能简单地以成功或失败来形容。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李开复进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科学专业,当时哥伦比亚大学的政治科学在全美综合排名第三,是非常热门的专业,全世界不少政治精英都毕业于这所大学的政治科学专业。但李开复对政治不太感兴趣,头一学年时间内,他经常在课堂上打瞌睡,成绩平平。但是,他发现他在选修计算机课程时,大脑的每根神经都在兴奋,像发疯一样爱上了这门学科,而且有着超人的天赋,往往别人还在苦思冥想如何写出程序时,他早就把程序写完而闲着。因此,在大二时,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转系!”这意味着他将从一个全美大学很有名气的专业转到一个默默无闻的专业。但是,他听从了心灵的呼唤,服从了爱好的选择,最终还是选择了计算机专业。而这个决定,改写了他一生的轨迹,最终使他成为IT业界的精英,成为全球有名的成功人士。
现在的年轻人有许多梦想,但缺乏围绕一个目标执着追求的精神,想功名利禄一锅端,尽收囊中。有的人一边经商,一边又想着从政,结果商路未走好,仕途又不得志。有的人从事学术研究,却心浮气躁,走歪路想发财,整天把心思用在引进资金上。结果是学术研究荒废,项目资金又无处落实。
人生要想有所成就,就得果断地取舍,舍鱼而求熊掌,选择一个最能体现自身价值的目标,知道自己最能做什么,排除杂念,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而过多的***则导致一无所得,最终感到后悔而失落。
我们都曾认为狼是一种很冷酷无情的动物,但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让我有所改观!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头名叫紫岚的狼,在与猎狗的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黑仔拥有和黑桑一样的气魄,紫岚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黑桑的泡影,为了培养他,紫岚用尽了所有的精力,黑仔的大胆傲慢最终伤害了他,在金雕的爪下最终死于非命。蓝魂儿从小就强势,他不甘心让他的野性吞失了他的理性,正在他春风得意之时,就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儿子被猎人嘲笑,因为紫岚觉得狼也有尊严,在无奈之下咬死了他。双毛从小失去了自信,心就像被一块阴霾笼罩着,狼的狠、毒、辣在他身上似乎已经泯灭踪迹。所以,紫岚对他更是严上加严,为了他,紫岚失去了一条腿。最终,就在双毛争夺王位时被意外的咬死了,只剩下女儿媚媚了。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狼崽,紫岚只能把自己的遗愿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了,最后她为了保护狼孙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处在老雕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助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然紧紧地抱着老雕。读到这句话,我不禁潸然泪下,从中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在金雕身上紫岚似乎看到了黑仔那无助的身影,为了黑仔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刻,还不放手在紫岚心中有一股力量一直激励着她!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子。
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小说,《狼王梦》。《狼王梦》虽然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动物的故事,但是它让我明白了两件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培养自己的孩子去实现这个愿望。但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为了保护唯一还活着的女儿和孙子,让它们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当我看到紫岚为了女儿媚媚和它肚子里的狼崽的安全,和金雕周旋最后同归于尽这部分时,眼里不禁热泪盈眶。紫岚身为狼,应该是自私的,是狠毒的。但是,因为紫岚对媚媚和狼孙的爱,对它们的期望,所以它用自己日渐衰老的生命换取了媚媚和狼孙的安全。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像紫岚一样为了我们牺牲了很多。我们生病了,她不顾自己的身体,彻夜守在我们的身边照顾我们,生怕我们有半点不舒服。正是因为因为母亲,才有如今的我们,我们应该感谢她啊!
每当我读到紫岚培养自己的孩子狼王应有的特质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想起一句话: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为了让黑仔比同龄人更有胆魄,所以让它过早踏入森林,致使黑仔被金雕捕食;为了让蓝魂儿明白狼与狼之间弱肉强食的法则,让它去与其它的小狼抢食,以致于失去右耳;为了让双毛脱离自卑的阴影,紫岚失去了一只前脚,成为了一只跛脚狼。而让紫岚这么培养它们的原因就是黑桑的狼王梦。因为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所以,它的孩子所接受是的教育注定与其它的狼不同。就像你想当班长一样,你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你要多花一点时间去学习,去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小矛盾。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班长,所以,你要做的比别人多,你要承担的责任也比别人多。
《狼王梦》以动物的视角让我明白了: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会为了孩子掏心掏肺,所以,好好对待他们吧!还有,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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