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会让我的小主人一睡醒就看见我,使她从嘴角上露出笑容。让她抱着我有一种亲人的味道。我又再次向小主人露出我可爱的一面。小主人又再次忍不住笑起来了。
我是一只狗,所以喜欢咬东西。每当小主人要把我的骨头抢走,我都会跟着小主人,想叫她快把骨头还给我。
每当小主人放学回家,我都会很兴奋的迎接小主人,让我的两只小手跟小主人拍拍手。
每天小主人都会和我一起到楼下的邮箱里拿报纸,出门口前,小主人都会说:去逛街吧!这句话是令我多么高兴啊!
当一只狗是多么快乐,多么美好,每天只要等着小主人来跟我玩,天天无忧无虑,一天一天的过去。一只狗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啊!
在动物庇护所里,我们一眼就看出那只小狗将会是我们的。其他伙伴只顾在阳光下打瞌睡,它却热情地向我们走过来,这只小东西身上有棕色毛,像个小神仙坐的.小明星走向我们微笑。
“就叫它莎莎吧。“我建议说。妻子乔伊斯抱起了这只混种的小狗,把它搂在怀里。就在这时,我发现在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对黄色的眼睛盯着我。我伸出小手把它一窝小狗中的惟一的雄狗拉了出来。它除了焦黄色的眼睛、粉红色的舌尖和胸前的一片白毛以外,全身乌黑。它的身体纤小,耳朵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很滑稽。“山姆。”我建议用我第一个想到的名字给命名。“但我们只打算要一只小狗。”乔伊斯提醒我说。“它样子这怪,我们不要它,谁会要呢?”我辩说。于是,我们把莎莎和山姆带回了家。
我们在维蒙特州的青山地区,四周是树林和草地。对于小小狗来说,似乎是个理想的环境。莎莎一开始便显得活泼可爱,任何它可以触到的脸,包括山姆,它都会热切地扑上去。想后,它弟弟的性和它迥然不同。如果,有只蝴蝶拍着翅膀飞向它,它会汪汪大叫,缩作一团;如果天上打雷,它会立即躲到底下去。不过,对于真正的危险它反而懵然不觉。
我们屋前的马路是一条弯曲的郊区大道,路上的汽车风驰电掣,就算发现有小狗挡路也来不及刹车。莎莎很快便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进入的禁区,但山姆对它如蚁附膻,就像软弱的灵魂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一样。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让山姆自由走动。
一天,小黄和小黑在游乐场里碰到了,小黑觉得自己比小黄强壮,而小黑也认为自己比小黄高大。小黑说:“我来的地方你有资格来吗?”“哼,好,前面有个镜子店,我们去比比看,看谁才是最高大的。”
它们来到镜子店,小黄向左边走,小黑向右边走去,小黑对着一面凹镜子照了照,说:“哈哈,原来我是这么高大!老虎狮子早该下岗了。哈哈……”它感到十分骄傲,尾巴翘的很高,它想:“切,它还想跟我比,真不知天高地厚。”而小黄照的是一面凸镜,果然,它显得那么矮小,它趴在地上伤心的'哭了:“我怎么会这么小,连老鼠都不如。”
照完了镜子,小黑得意洋洋地走了出来,小黄双脚发抖,尾巴耷拉来,他想:“他是那么高大。踩死我比踩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它颤声说道:“要不……我……就做你的……小跟班吧。”
从此以后,人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个情景:小黑天天嘴巴里叼著名牌香烟,两手别在背后,昂着头,挺着胸,大摇大摆地走着,而小黄呢?天天低着头,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跟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但别人奉承你的时候,你不能骄傲自大,相反,当别人嘲笑你的时候,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你还是原来的你。
我是一只狗,住在一个农民的家里。虽然这里条件很差,但是我也很满足。
每天,我都会认真地巡视院子,直到主人回家,我才打一会儿盹。就这样,我生活了好几年。有一年,老鼠泛滥,这些老鼠把主人家搅得鸡犬不宁、混乱不堪。为了治治这些猖狂的老鼠,主人又养了一只猫。这只猫好吃懒做,任由老鼠胡闹。我发现,他见主人回家时,便象征性地捉捉老鼠,讨主人欢心。我则在休息。主人看我的目光变了,有一天,竟然把我赶出家门。
我心中很愤愤不平,有很委屈。茫然地走在路上,一阵阵风掠过,冷得我瑟瑟发抖。突然,一只金毛犬跑到我眼前,对我说:“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我很果断的跟他走了,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他把我带到了大拱桥的桥洞下,这里有很多猫猫狗狗,很热闹。由于我戴着项圈跑实在是太慢了,所以就取下它,刚想扔进河里,金毛犬就制止了我,他说:“别仍!每天都有捕狗人来这里捕狗,要是没项圈,会被认为是得了狂犬病的流浪狗,会被捉住的!”我听了,赶紧戴上项圈。忽然间,我发现金毛犬竟然没有项圈。我问:“你怎么没项圈呢?”金毛犬说:“没事,我躲在角落里,不会被发现的。”我刚要把我的项圈取下来送给他,他却抓住我的手,摇了摇头,走了。
夜,悄悄地来了。我蜷缩着,正要睡觉,便看见一群拿网子的人朝金毛犬藏身的地方走去。遭了!我像箭一般冲过去,金毛犬已经被捕了。我赶紧脱下项圈,套在金毛犬的身上,冲人们汪汪直叫。
我被捕了。
在牢笼里,我度过了漫长的两年后,终于被放了出来。我冲向桥洞,发现金毛犬在桥头望啊望,他见了我,立刻喜笑颜开,拉着我的手,奔向桥洞,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告诉我。
“你走的这两年里,我天天在桥头盼望,今天终于盼到你了!让我们为友谊欢呼吧!”我激动得泪流满面,和他紧紧地抱在一起,从此以后,幸福的生活着。
贝尔姆特,
一只看家的`好狗。
它像忠诚的卫士,
时时刻刻
守卫在屋前。
突然,它看见了
昔日的朋友:
乔乔——
一只卷毛的哈巴狗,
垫着柔软的枕头,
正静静地
躺在窗下休息。
贝尔姆特呵,
惊奇得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它惊喜地
三步并作二步,
欢乐地
跳跃着过去。
用那毛茸茸的尾巴,
轻轻地
抚摸着
昔日的朋友。
“呵,亲爱的乔乔,
时间过得多快呀!
还记得么,
我们一起在院子里
站岗放哨的日子?
那时,
你还没有被送进屋里。
你过得好吗,
在这分别后的日子里?”
“那还用说么!”
乔乔好神气,
“主人爱我像心肝,
生在福中好惬意。
脚踩柔软的地毯,
尽情地同主人嘻戏。
呵,玩累啦,
我就躺到
长长的沙发上,
好好休息。
那你呢,
过得怎么样?”
“——啊,你问我?”
贝尔姆特吃一惊。
这只忠实的狗啊,
耷拉下了脑袋:
“我可一如既往,
还是那么苦命。
受冻,
挨饿,
渴难忍;
风吹,
雨淋,
站岗放哨。
一旦难忍嘶叫,
就要挨皮鞭。
呵,
请告诉我,
亲爱的乔乔:
你究竟用什么本事,
博得主人如此青睐,
你长得如此弱小,
却享尽荣华富贵;
可我,
历尽千辛万苦,
干得精疲力竭,
却是一无所获。”
“用什么本事,
你想知道底细?”
乔乔感到惊奇,
“我无非能够
讨人喜欢地
撑着后腿。
摇摇摆摆。”
多少人
飞黄腾达,
尽交好运。
原来,
只是会
乖乖地
撑着后腿,
摇头摆尾。
大家好,我是一只波美狗,名叫豆豆。我的主人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姑娘,名叫欧林雅,大家都叫她雅雅。
主人对我特别好。主人上学时,会给我许多食物;中午回到家,她会用温水给我洗澡,然后脖子上系上一个粉色的蝴蝶结;晚上吃过饭,她会带我去散步;晚上上床睡觉时,她会给我说声晚安,然后笑眯眯的上床睡觉。在双休日的时候,主人写完作业,就带我出去玩,很开心。
主人非常爱护我。有一次,主人请了几位同学来家里做客,请她们吃点心,她们几个看见了我,就用油乎乎的手去摸我,摸得我身上黏糊糊的,真难受,还强迫我和她们学动作,不断地折磨我。主人看见后,便立刻上前阻止,还和她们吵了一架,一会儿,那几位同学嘟嘟囔囔的走了。主人心痛的安慰我,还给我洗了一个澡,我感动的直流眼泪。
可是,主人生日的时候,有位叔叔送给主人一只很可爱的小猫。从此,主人对我是爱理不理,每天的食物少的可怜,而那只小猫,得到了主人的疼爱。终于,我忍不住了,便悄悄地离家出走了,我含着泪水,躲在一个墙角里,心里很难受。到了晚上,我听到一个隐隐约约的声音,抬头望去,是主人雅雅哭着叫我的名字,我感动了,主人又想起我了,我忍不住向主人跑去,主人看见我,把我抱起来,眼泪像自来水一样哗哗的流着,说了一连串的对不起。原来,那只小猫被主人送给了好朋友。我和主人和好了,主人干什么都会想到我,我也不会再离开我这个疼爱我、关心我的小主人。
这就是我——一只狗的.幸福生活!
在自然界中,狗具有体贴和关心人的优点,对主人可说得上非常忠诚,但即使这样,它却仍然既馋又傻。下面说的两只看家狗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两只狗看到远处的水面漂浮着一头死驴,水流和风向使驴离狗越来越远。一只狗说:“朋友,你的眼力比我强,劳驾看看那水面上,漂浮的是头牛还是一匹马?”
“咳!你管它是什么,操这份闲心干吗?”
这只狗说:“总可以弄来填饱肚子呀!关键是如何把它搞到手。不过距离太远,我们还得逆风游过去。这么着吧,我们还是拼着命来把这河水喝干吧。我们的喉咙本来很渴,相信一定可以做到这一点的。那时漂在水面的尸体很快就会晾干,保管咱们一星期的口粮都没问题。”就这样,这两只狗争相喝起水来,它们喝得头昏眼花,最后胀破了肚子,断了气。
人不也是如此吗?当他热衷于一件事时,根本未曾考虑办不办得到。他有着许多美好心愿,并为此四处奔波。他奢求着荣华富贵:诸如扩充疆土、钱柜装满金币、成为世界最知名人士……所有这一切,就是他要喝***水,但人们还常常觉得远远不够。为了实现这种种想法,人们必须长有三头六臂。对于这样的人,恐怕四个玛土撒拉千岁老人的寿命相加,也难以实现他的一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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