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10 05:07:09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一】

在一家冷饮店发生了一件意外,女老板在压封口机时,她的三岁女儿因为一时好奇,把手放到封口机上去玩,结果左手中指遭压伤,父母急忙送女童去医院,但医师告知女童的父母,女童的左手中指恐怕要截肢。

我从这则新闻中发现,不当的好奇心常会使自己受害,女童就是因为好奇心驱使,才会想把手放在封口机上试一试,结果却使自己遭到截肢的命运。有很多意外的发 生,不少就是因为当事人好奇心造成的,像我就是一个例子。有一次在大卖场,我看到一个我不曾见过的哑铃,结果我就很好奇的把它拿起来把玩,一个不小心,哑铃打到了我的手指,我的指甲整片掉落下来,我痛得哇哇大哭,也把爸妈吓得惊慌失措。

人对新奇事物感到好奇,这是人之常情,但是若在不该好奇的地方好奇,就可能发生无法预知的意外。像是碎裂掉的玻璃,有的人可能好奇,便伸手去摸,就被割伤 了。但如果把好奇心用在对的地方,例如在求学时,遇到问题,因着好奇,怀抱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这种求学态度便是值得学习的。

我因为经历过因为好奇而受伤的件,我渐渐学会如何分辨什么事情可以去尝试,什么事情只要知道即可,不要被好奇心牵动着,因此现在的我不再因为好奇心而受伤。

希望大家都能以报导中的小女孩为借镜,懂得克制自己的好奇心。就算对某些新奇事物感到好奇,也要清楚是否可以去尝试,不要在未弄清楚前就轻易尝试,如果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那可得不偿失啊!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二】

你看过“橡皮筋狗”吗?不是新品种,也不是手工艺品,更不是可爱的绰号喔!它是我最近从电视上看到的一则新闻里的可怜小狗。不知道哪个顽皮的小孩,一时心 血来潮,竟然拿橡皮筋套在小狗的脖子上,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小狗的脖子被橡皮筋紧紧綑绑,影响了正常的生长,而且在强力的摩擦下,橡皮筋就像一把利刃,把小狗的脖子切割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其实我是很怕狗的人,尤其是流浪狗,每次看见它们时,我都会绕路而行,对它们敬而远之。但是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不但没有幸灾乐祸的心情,反而觉得内心隐隐作痛呀!我在想:为什么大家不能彼此尊重,毕竟它们也是一个个宝贵的生命啊!我们人类常常夸口说自己是\"万物之灵\",为什么却又常常恣意做出残害万物的残忍行为呢?

记得前一阵子导盲犬“可鲁”的故事掳获了多少人们的心,大家无不热泪 盈眶,感动不已,结果竟兴起一阵养\"拉布拉多犬\"的`风潮,甚至有补习班大作广告,声称:“报名缴费后,即赠送“可鲁”一只!”唉!真是令人担忧:也许不久 之后,大街小巷就会有许多“可鲁”加入流浪狗的行列了呀!

人们常常因为一时兴起,不考虑清楚自身的条件就贸然豢养小动物,等到三分钟热度过了之后,就以各种藉口弃养,有时候还自诩为“放生”,结果造成满街流浪动物,造成环境品质恶劣,而后果却要可怜而无助的动物们自行承担,这不是太自私自利了吗?

我觉得真爱不是拥有,而是尊重!我们可以喜欢狗儿,也可以怕狗儿,因为我们是有生命的自由主体;但是狗儿也有生命,也有他们的权利,它们一定不想有人把它们 当作玩具一样把玩,等到玩腻了就得被扫地出门,从此只能餐风露宿,甚至遭受虐***啊!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生命,经过审慎的评估之后,确定自己和家人都能承担照顾的任务后,才能豢养,而且不可以随意“弃置”它们。望着“橡皮筋狗”那哀怨的眼光和腐臭的伤口,我的心真的好痛,真希望这一类的悲剧不要一再重演 了!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三】

我从这则新闻中发现,不当的好奇心常会使自己受害,女童就是因为好奇心驱使,才会想把手放在封口机上试一试,结果却使自己遭到截肢的命运。有很多意外的发生,不少就是因为当事人好奇心造成的,像我就是一个例子。有一次在大卖场,我看到一个我不曾见过的哑铃,结果我就很好奇的把它拿起来把玩,一个不小心,哑铃打到了我的手指,我的指甲整片掉落下来,我痛得哇哇大哭,也把爸妈吓得惊慌失措。

人对新奇事物感到好奇,这是人之常情,但是若在不该好奇的地方好奇,就可能发生无法预知的意外。像是碎裂掉的\'玻璃,有的人可能好奇,便伸手去摸,就被割伤了。但如果把好奇心用在对的地方,例如在时,遇到问题,因着好奇,怀抱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这种求学态度便是值得学习的。

我因为经历过因为好奇而受伤的事件,我渐渐学会如何分辨什么事情可以去尝试,什么事情只要知道即可,不要被好奇心牵动着,因此现在的我不再因为好奇心而受伤。

希望大家都能以报导中的小女孩为借镜,懂得克制自己的好奇心。就算对某些新奇事物感到好奇,也要清楚是否可以去尝试,不要在未弄清楚前就轻易尝试,如果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那可得不偿失啊!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四】

每当夏季来临时,总能看见一些儿童在水中嬉戏、打闹,可一下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溺水事故发生。每年因溺水死亡的儿童多如牛毛,以下几个事件更是引起了我们的熟虑:1.跟爷爷刚学会游泳的小孩,擅自下河洗澡,其中一个游到河中心,因体力不支而活活淹死;两名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暑期到外婆家度假,暗地里瞒着外公、外婆去河里摸鱼,结果淹死在河里,无一生还……这一串串惊人的数据足以令人深省,而这些死亡的背后,更多的是对防溺水知识的缺乏。防溺水教育心得体会2篇防溺水教育心得体会2篇。

防溺水家长、老师日日讲、月月讲,可真正做到防溺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首先,学会游泳是必然的,它能在关键时刻救你:而更重要的就是了解一些防溺水知识,“防患于未然”,虽说它是书面的,但它却能在最危急的时候给你最清楚的判断。

同学们,认真学习防溺水知识吧!它能让你受益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用健康的童年来奠基美好的人生。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五】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六】

偶而看电视,看到节目预告将会讲述一件真实的事件,于是决定看。

报道是去年冬天北方一个城市,有一位妇女自***,爬上了一个很高的烟囱,不知道什么原因,躺在了烟囱顶端不足一平方米的脚手架上。报道开始时,已经是有人报了警,消防防到达了现场,镜头中那妇女一动不动的躺着。当时正下着大雪,烟囱超过七十米高,而消防的云梯最高只有五十米左右,无法使用云梯救人。那种烟囱估计北方许多大型工厂都有,红砖砌成,外面有一排没有围栏的梯子。梯子是铁做的,不过长年累月的日晒雨淋,锈蚀的很厉害,加上当时下着大雪,很有可能梯子上结了冰块。

不能使用云梯救,就只能有人徒手攀上梯子去解救。两名消防人员为了轻便脱去了大衣,带上必备的工具爬上了烟囱。烟囱都是顶端比下端窄小许多,当消防人员到达顶端时,完全没有可支撑自己的地方。一名消防人员只好骑在烟囱上,一脚在还在冒烟的烟囱里受热,另一只脚在外面的雪花中受冻。脚手架不足一平方米,解救行动可想而知的困难,经过消防员的努力终于将那名妇女解救了下来。过程用上惊心动魄一点都不夸张,看的人也捏着一把汗。不仅天气恶劣,到达70多米的空中,风力也加大许多,同时那名妇女是昏过去的,不能配合解救工作。两名消防员是冒了巨大的风险的,稍有不甚就会失手,那样结果会很可怕。

看到成功的解救之后,电视里在场的人和在看的我,也由衷的高兴。为消防员的机智和勇敢,为他们能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中的成功鼓掌。

我不是学新闻的,只是看新闻的观众。对新闻的理解就是媒体告知我们每天发现的事,让我们了解世界,明白我们生活的环境。重大新闻让我们了解国际、国家大事,财经新闻让我们了解我们生存环境的经济发展情况,社会新闻则让我们了解每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如今是资讯时代了,每个人都离不开各种资讯。不少社会新闻更让观众从中得到不少知识、见解,积累了他人的经验,对自己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多少有了借鉴、判断的参考价值。看新闻,做为一个观众,当然希望看到的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虚假的东西只会误导人。

像这类解救的真实故事,就是喜欢看的一种,相信会有不少人也喜欢看这类的新闻,讲述的的事可能就会发生在身边。万一遇到类似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怎么配合等,可以从中学到,当然这也让我们看到消防员们的英勇。只是,还是有些意犹未尽,有一种没完全报道完的感觉。听完爬上烟囱解救妇女的消防员介绍他们如何做到的,其现场观众对他们由衷的鼓掌之后,就完了。对于那位妇女,交待了一句送往了安全的地方。

在我为消防员鼓掌喝彩之余,我更想知道那位妇女的情况。她被解救下来之后,身体状况如何?她在烟囱上已经躺了过二小时,那种冰天雪地的天气,在七十多米的高空中,她健康和精神方面如何?安全的地方是指哪?是医院还是她的家,都没有说。没有一个那妇女的近镜头,她为什么要自***?为什么选择爬这么高的烟囱?这次是解救下来了,不知她的问题解决没有?我自然希望看到有跟踪的报道,了解她为何如此?还会不会再做出轻生的决定?

如果那名妇女的问题没有解决,再次做出这种决定,不仅牺牲她一个人的生命,也让冒生命危险辛苦解救她的消防员的这次解救也浪费了。如果这则新闻,有后续的报道,对这名妇女的现状有一个交待,那真要为这报道打一百分了。虽然没有看到后续,还是由衷的希望那名妇女的问题已经解决,珍惜生命。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七】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校园事件新闻特写作文【八】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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