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后,每天除了穿梭与茫茫的题海之中,回旋于繁杂的考试里,便没有什么特别了。但即使如此,我们也搞了搞气氛,打破这种无聊的气氛。
上体锻课了,我们欢天喜地地来到了操场上,我们各自玩起了篮球,美式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单杆……,操场上顿时热闹起来,大家都玩得热火朝天,好像要和太阳比一比。
我始终觉得最好玩的是羽毛球,由我,晓晓,小英,小陈,陈佳鹏,何翰文,张安哲等几位“阵容强大”的羽毛球爱好者,大家开始了这次比赛。
首先,是我和小陈VS小英和晓晓,你们别看张超矮小,他满自信心地说:“我一定会赢你们的。”他真是“少年充信”,我们开始比赛,是5分制,由我们先发球,只见张超一手拿起球,一手拍过去,晓晓也来了一个“扣***”,把球使劲地拍过去,我站在后面,也来了一个“长驱直入”,把球像旋风似地拍过去,小英来了,她三步并两步,来了一个“雪中送炭”,温柔地拍过网,张超眼疾手快,他飞跑到网前,也来了一个“世界球”,把球轻轻地送过去,晓晓一个不小心,把球给漏在地上。我们赢了个漂亮的一分,张超激动得满脸通红,手舞足蹈,他果然是名副其实的。第二局,第三局…,我们连连得分,频频命中,而晓晓她们也不甘示弱,咬紧牙关地和我们打到低,多少次,我们不相上下,同学们的眼睛都盯着在旋动的球,球在飞动,大家的眼睛也不停地转动!最终,我们胜利了,真令人荡气回肠,多么扣人心弦啊!
最精彩的该是陈佳鹏他们呢!是张安哲和徐志VS陈佳鹏和何翰文。由于张安哲和徐志太天渊之别,次次只有徐志奋身而出,而张安哲也掀开他神秘的面纱-在徐志后面做贴身保镖,他们打得难分高低,眼看只有1分之差了,可张安哲只像“墙壁怪”似呆呆地站在网前,球飞过来了,他还无动于衷地站在那里,而徐志吓得一直跑向前,一拍,不过网,又追上前,两拍,又不过,他直喊“我拍,我拍!”拍到徐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球才乖乖地飞过去,何翰文趁火打劫,把球直送对方脑后,终于获胜了。徐志在那里高举双手,“OH,MYGOD!”然后,就冲向张安哲,紧捏着他的脖子,可张安哲也是无动于衷,只是冲着大伙笑了笑,气得徐志头上冒烟,顿时,场上发出了一阵爆笑声。这时候,空气好像凝结了,只有我们那精彩的动作,起落的双手,欢欣的笑脸,激动的眼神……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直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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