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场结束,我们几个好朋友轻松地走出考场,小A说:“这次谁考得好,谁就请客好不好?”大家纷纷表示同意。
两天后,考试成绩下来了,我考得最好。我很兴奋带大家来到一家人气很旺的冰淇淋店,请每人一支冰激凌。我接过找回来的零钱握在手心,乐呵呵边吃边走出小店。
我们有说有笑,一会儿讨论去哪里玩玩,一会儿又讨论今年夏季的时装流行什么,不知不觉就吃完了冰激凌。
这时,我才有时间整理手里的零钱。我掏出钱包正准备把钱放进去,突然发现手里竟然多出了50元钱。
“奇怪了,我明明给店员50元钱,怎么手里还有50元呢?”
好朋友也发现了这个奇怪的事情,随即大叫起来:
“郑阳,你发财了!”
“你真是中了头彩,好事都让你遇到了。”
“请客请客!”
……
我捏着手里的那50元钱,看着叽叽喳喳兴奋的朋友,我心里想,老师一直教育我们要讲诚信,现在,这……这也是一次对我的考验的,是一次特殊的考试,我怎么能交一个糊涂的答卷呢?
我迅速跑回那家冷饮店,把多余的.前还回人家。随后,我又掏出钱包,再次为每位好朋友买了一支冰激凌,这是我对自己又一次考试成绩的奖励。
我很喜欢表姐开的一家花店,坐落于繁市之后的幽静小巷中,玻璃反射着淡淡的光线,柔柔的阳光洒在一朵又一朵娇艳的花上,自然舒适,就像表姐一如既往给人的感觉。
表姐平日里极其温柔,连说话都温声细语的,气质温婉,让人忍不住亲近,典型的南方女子形象。而我则完全相反,平时大大咧咧,做事又毛手毛脚的,做事经常半途而废不说,还沉不下心来。
妈妈总让我学学表姐,真正地用心去做一件事,可总被我用一个无所谓的笑脸堵了回去。妈妈无奈,表姐也同样苦笑着摇头。
那日,我跑到表姐的花店去玩,恰好碰到她在插花。表姐一开始还在跟我说说笑笑,可一会后,她便轻轻的摇摇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见状,赶紧闭了嘴安安静静的看着表姐的动作。
她以一种极为娴熟的手法,手腕轻转间,一朵又一朵绚烂的花便好好的待在了白色的花瓶中,红的耀眼,黄的灿烂,白的高洁,粉的柔和。。。。。。错落有致的待在一起,有的聚拢,有的又分散开来,交相辉映,漂亮的像幅画卷。
我被那鲜艳的颜色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向表姐问道;我可以学插花吗?
可以,表姐回头笑道;只要你不半途而废。
正在兴趣头上的我自然是一口答应了,我相当期待那些五彩斑斓的花在我手里绽放出更迷人的魅力来。所以当那些形态各异但都异常漂亮的花整整齐齐的摆放在眼前时,我激动得将一株又一株花放到花瓶中去,动作快到令我咂舌,因为我期待眼前的景色如画,却不想只得一片歪七八扭。
我毫不犹豫的将花重新拿了出来,又摆了一次,我觉得第一次的失误只是运气不好,可第二次尝试的结果仍然不尽人意。一次又一次的将花拿出来又放进去,过程既无聊结果又令人失望。我有些烦躁。
原本的期待变为了失望,巨大的落差让我心情一阵不好,我一把推开面前的桌子噌的一下站了起来,花瓶倒下,鲜花也散落了一桌。可这并不是我关心的对象。
表姐坐在我旁边一言不发的替我收拾着残局,脸上面无表情,既没有平日里的微笑,也没有因生气而出现的愤怒,只是这样沉默着。但这种沉默就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般令我心惊胆战。
才刚刚答应我的事,转头就忘了吗?半晌后,表姐终于把视线投向了我,轻声道;你把承诺当成什么,儿戏吗?
我从未想过像表姐这样的人也会发火,所以她表现得越平静,就表明此刻她心中的怒火也就越大。
我一时没敢搭话,我只是单纯地觉得无聊,想要放弃而以。难道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的妈?
我知道,你静不下心来,可这世上的事,哪有毛毛躁躁就能做好的?
插花,和大多事情一样,讲究的是心境,心静自然凉,如果内心浮躁,动荡不安是学不好的。让心静下来,眼前的困难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大,你只是习惯把问题放在眼前,把世界遮天蔽日让自己痛苦罢了,冷静下来,不要急于求成,一切都可以被解决的,包括困难。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就平静了下来,浮躁的情绪一消失,我就乖乖坐回了表姐的身旁,听她轻柔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回荡,眼前的花朵重新散发出了光彩,我觉得自信满满,觉得自己这回一定可以成功。
我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但我说存在,那就是存在了。
下午的'风隐隐间携带着一股热气,但我觉得它们似乎都被小店中的花朵们过滤了一遍似的,大抵是因为我没感受到那股热浪吧。
我专注于面前的花瓶,按照自己的心意和表姐的指示将花一朵又一朵的小心翼翼的放置于花瓶中,内心平静到已经觉得手的行为只是一种本能,无需思考,花朵在面前跳动着,等我回过神来,眼前已是一幅梦中的画卷。那是我觉得最棒的图案了。
你看,这不是很好吗?表姐眉眼带笑,望着那花瓶道。
已经记不太清楚当时的心理具体是什么样的了,只是那种成就感萦绕在心头久久不散。
我突然反应过来,人生在世所经历的一切,只有普通的小事,没有平凡的小事。只有不用心去做事的人,没有不用心的事。
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将是最好的收获。
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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