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因为他的文字风格很独特。断断续续的句子,没有标段符号,自言自语的感觉是他的特征。有一种治愈的能力。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讲述兔子男孩安东尼失恋后,为找寻曾经恋人一心向往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而环游旅行的故事。书中用淡淡的语言,倾吐少年恋慕和成长的酸涩心事。正如他的最佳拍档插画师echo所说,“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那一段年少时光啊。你很傻地爱着一个人,有个人傻傻地爱着你的,那段时光。被书写,被传唱,被演绎了一遍又一遍的,很多很多年以后,在一本书、一段音乐、一片微醺的光线里,倏忽记起的,那段时光。”书中的内容很易懂,但从这些内容中却得到很多收获。
他说:“不要走得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得太快那样花还有没开”生活中何存不是这样呢?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是何等的缘分。有时候做事也是这样,不能太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不能太慢,慢了就会错过机会。做到刚好的程度是最美好的事情。
他说:“所谓的幸福都是别人眼里的我们总是很容易觉得别人幸福觉得自己可怜一个人当她可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之上的时候这样是不是更容易获得幸福呢”很多时
候人都是无止境地想要得到,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想要。很难做到知足常乐。所以总是觉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其实,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处,同样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幸福。当你觉得别人幸福,你也会感到幸福的时候,那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你拥有了所有人的幸福。
他还说:“爱和喜欢是同义词么不过爱一朵花就为她浇水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这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很有哲理性。喜欢和爱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我们以为自己对别人好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甚至可能伤害到别人。所以做事方式很重要,要选择对的方式。不然,喜欢和讨厌就不是一对反义词了。
我们总有一天会从小孩长大,会经历像兔子安东尼的生活,会迷茫会彷徨,可是我们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终点。我们会长大。书里文字不多,可是每句话都很有意思。这是一本可以慢慢品味的书,可以看很多遍的书。每一次重新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这是一个关于爱,旅行,和成长的故事。兔子安东尼失恋了,于是他踏上了旅程,开始寻找一颗开满鲜花的树,理由是曾经和喜欢的人约好会一起在一棵开满鲜花的树下照一张相片。
让鼻子发痒的是春天,风从袖中过的是夏天,天空凛然耸立的是秋天,等到发觉的时候冬天已经过去了大半。
他在旅行中遇到了很多人,跟他们认识,聊天,然后在结束旅行的时候也依然没有找到那颗开满鲜花的树。只是那已经不再重要了。
那个疲惫的女歌手说,歌迷的那种喜欢,虽然有时候也很真实,也很热情,不过很容易就消失不见,因为你毕竟也不是他们生命中重要的人。
半条尾巴的猫说,如果找不到也不要难过,想得到的东西不一定都会得到,人生也不过如此。
诗人说,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很多,会很容易办傻事,说傻话。玫瑰很温柔,其实她只是不知所措罢了。至于小王子,他太小了,不明白玫瑰的温柔。爱有的时候好像买新衣服,要站在远处才能看清。
小丑脸上画着滑稽而夸张的笑脸,却眼神黯淡的说,我们都会一天天变老,然后死掉,多好。
光头说,穿过前面那片森林你就能到达城市了,不要走的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的太快,那样花还没有开。
狐狸想和安东尼做朋友,安东尼告诉他,我太喜欢你了所以不能和你做朋友,之前当我是朋友的人,我把他们都弄丢了,我不想有一天把你也弄丢。然后狐狸消失的那天早上,安东尼心里空空的,想着当初和他做朋友就好了。
因为太喜欢而不知道要如何珍惜,就在彷徨中犯过无数的错误做了无数的傻事,自以为自己尽了最大的努力,却还是在犹豫不决中失去了那个需要被珍惜的人。
一直没有找到那颗开满鲜花的树,安东尼决定结束旅行了。诗人写来的,什么时候可以释然,什么时候可以放手,这些都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也不是比如你设定一个目标然后实现它就能前进的。那需要很长时间,等到了临界点,对的时间,你准备好了,你就会感觉到。
看到这里故事已经结束了,安东尼翻开笔记本,记录的那些话,居然看得我默默的流下眼泪。
希望迷路的时候前方有车可以让我跟随,冷的时候有带电热毯的被窝,拉肚子的时候就离家不远,困的时候就有大段的时间可以睡觉,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你会温柔的看着我笑我词穷,不可爱的时候会适可而止,寂寞的时候知道你在爱我。
其实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挺善良的,也都傻,怕寂寞,有时候耍一些小聪明,都希望别人对自己好一点,可是又懒得付出。
谁都知道,现在觉得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到最后都会觉得不那么重要了。时间有多厉害,谁都清楚。那么在记忆还是如此清楚的时候,其实也可以当作一种享受。咖啡店里那个老头说,如果你渴了那就去喝水,咖啡只是用来享受的。如果想要快乐,就做点别的,回忆也只是用来享受的。
我喜欢这本书扉页上写着,送给之前陪我一起傻的你。送给,之前陪我一起傻的你。
安东尼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因为他的文风格很独特。断断续续的句子,没有标段符号,自言自语的感觉是他的特征。有一种治愈的能力。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讲述兔子男孩安东尼失恋后,为找寻曾经恋人一心向往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而环游旅行的故事。书中用淡淡的语言,倾吐少年恋慕和成长的酸涩心事。正如他的最佳拍档插画师echo所说,“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那一段年少时光啊。你很傻地爱着一个人,有个人傻傻地爱着你的,那段时光。被书写,被传唱,被演绎了一遍又一遍的,很多很多年以后,在一本书、一段音乐、一片微醺的光线里,倏忽记起的,那段时光。”书中的内容很易懂,但从这些内容中却得到很多收获。他说:“不要走得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得太快那样花还有没开”生活中何存不是这样呢?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是何等的缘分。有时候做事也是这样,不能太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不能太慢,慢了就会错过机会。做到刚好的程度是最美好的事情。
他说:“所谓的幸福都是别人眼里的我们总是很容易觉得别人幸福觉得自己可怜一个人当她可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之上的时候这样是不是更容易获得幸福呢”很多时候人都是无止境地想要得到,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想要。很难做到知足常乐。所以总是觉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其实,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处,同样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幸福。当你觉得别人幸福,你也会感到幸福的时候,那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你拥有了所有人的幸福。
他还说:“爱和喜欢是同义词么不过爱一朵花就为她浇水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这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很有哲理性。喜欢和爱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我们以为自己对别人好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甚至可能伤害到别人。所以做事方式很重要,要选择对的方式。不然,喜欢和讨厌就不是一对反义词了。
我们总有一天会从小孩长大,会经历像兔子安东尼的生活,会迷茫会彷徨,可是我们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终点。我们会长大。书里文不多,可是每句话都很有意思。这是一本可以慢慢品味的书,可以看很多遍的书。每一次重新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厚着脸皮在一堆如花的小姑娘中间伸出黑手拿了两本安东尼的新书,这天从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一直等到依然没有情人的白色情人节。
一直都觉得安东尼是造作的。他逻辑混乱,词频奇怪,并且拒绝使用标点,写了两本书都是他身为怪咖横七竖八的心情。造作可不好,嗯,不好。但注意,我用了这个史上最起死回生妙手回春的词语但安东尼的造作因为不加掩饰且充满童真,所以是可以爱并极度爱的。就像一个小孩子耍尽了所有你看得出来的心机撒娇,你是会宠溺的。
看他的书,总是忍不住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大致上觉得,要高要瘦,要不至于好看但很阳光,要干干净净又总透着猥琐的气质,后来慢慢看到他的照片,关注了他的豆瓣,觉得自己想的果然是周到。
你比如说,登个作者照片你就好好照嘛,你还要塞一根棒棒糖!你还要歪脑袋!棒!棒!糖!歪脑袋!你够了!
对,这三个字也同样回荡在我每一次看安东尼文字的时候。短短的句子,看起来一副不靠谱的样子,却总能映照你心中已经在想在经历在实践的人生,以及另外一些你还没有想出来却一直认同的那些道理。
被他感动的时候,想走过去轻轻拍拍他的头;被他触动的时候,想默默的坐在旁边在心里与他握手。
我不知道这个喜欢COS兔子的男生是怎么做到的。天真的口吻,纯真的心情,深入浅出的拖着他的大长耳朵游历四大洋七大洲。偶尔得意偶尔无辜,漫不经心,自言自语。
你看,比如这样的句子:
“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那么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还是会觉得孤独吧!”
“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是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
“在每一个地方想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你更是成了思想的主角这样的你让我羡慕。”
这些不是安东尼的金句,这些就是安东尼。
各种各样的安东尼。跑来跑去的安东尼。想东想西的安东尼。自说自话的安东尼。只是他的美好,在于总有一种样子和语气能够打动你。
梦就在远方,我们有梦才能更有力量,我的梦就在远方,任我去飞翔……”
——题记
繁星满天,星罗棋布。我看着那美妙的星空,有了一个梦想,我要用我手中的笔写下这个美丽的.夜晚——实现我从小的梦想,以及父母对我的期望,我要当作家。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的作文水平实在不是很好,每次的成绩都不出彩。对于这样的结果,我只能苦笑,但是我不会就此放弃的,因为我还有梦想,梦想给了我力量和希望。
天空万里无云,太阳炙烤着大地,花儿萎靡,小草无力地下了头。同时,它也折磨着我那颗焦急的心。坐在考场,指尖的笔飞速的转动,随着秒针的滴滴答答我的心越发的焦急。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收卷!”随着老师一声令下,我写完了作文的最后一笔,心里骤然一松。转头看向天外,已是白云朵朵,柳动不见风。
这次的考试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满怀欣喜得像是一个期待着儿子拿回一个好成绩的父亲。我好像透过那云看到了自己成为作家那一刻。天空的云越来愈多,云朵们带来了阴凉,带来了清爽。花儿欢呼着,小草摇曳着身姿表示享受清风的吹拂……
第二天,天空不再晴朗,好像一块脏了的布。我到了教室,看到老师已将试卷发到了每个同学的桌子上,当我看到那醒目的红色29分时,我感到了头晕目眩,我忍住流泪的冲动走到外面想去散散心,漫无目的我随意的走着,一会下雨了。每一滴雨水都重重的砸在我的身上,天好像哭了,他把所有的泪水都倾诉于人间。我听着风声,雨声,雷声,看着那灰蒙蒙的天,禁不住流下了泪水,雨水混合着泪水划过脸颊,流向胸口。我兀自地站在雨中,品味着伤心,浅尝着失落。
不记得多久了,雨停了,我睁开眼睛。首先引入眼帘的是一道七彩的桥梁。“好美!”我看到了如那晚星空一样美丽的桥,七彩如织,那如绸缎,那似绫罗。看得见,伸手却又什么都摸不着。我的梦想怎么能就这样放弃了呢?我绝对不能放弃我这个美丽的梦想,我要记录下这样的美,我要追寻我的梦。想到梦想一切的痛都消失了(梦想的召唤让我忘记了所有的痛,心中涌起一股力量,那是梦想给的力量,我使出全力大喊:”我一定会成为作家的!”世界清静了,只有一个声音在心中回响:“我一定会成为作家的。”
有梦想就有希望,是希望给了我力量,是希望给了我坚持的勇气,给了我永不言败的力量。
感叹时光的流逝,就像流星划过天际的瞬间留下的痕迹。想要抓住时间,却发现时间就像沙子一样你抓得越紧漏掉的越多。以前不懂为什么总有人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他是一个很注重朋友之情的人,写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努力,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离。我一直相信友情会天长地久,朋友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我一直珍藏我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最早认识刘同是因为《职来职往》这个节目,一个言辞犀利却不乏幽默亲切的职场达人。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我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让我觉得我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刘同平静地讲着他的故事。一个没有喊着金钥匙出生、没有让人艳羡简历登场却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一样的有梦想又平凡的人的故事,XX年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过去,让我给过去一个交代,也让我学会如果走向未来,让我给未来一个期盼,每一个成功的人都经历了痛苦的洗涤。
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女孩说过:“为什么病魔选择了我,命运这样的眼让人无法接受,不要再说回到那一天之类的话了。我要承认现在的自己,好好的活下去,虽然也会被无心的目光所刺伤,也明白了同样有温柔的目光,跌倒了有什么关系,跌倒后顺势仰望天空,湛蓝的天空今天也一样会广阔无垠地微笑着。人不是活在过去的,而是活在当下,你还很努力,很努力的活着啊。”
过去我以为,青春里最重要的是自己从过去走到未来的收获,是自己摸爬滚打之后留下的伤疤和披荆斩棘之后留下的丰功伟绩。可是现在我想,也许这根本不是青春最重要的意义。而青春最值得回忆的反而是那些我们离开青春后再也不会遇到的那一群人。他们有的按时间顺序排在我们心里,有的因共同的追求长在心里。不管过去多久,也许我曾记录下他们的名而现在却甚至已经忘记了他们是谁,但我永远都会记得,在那一段时间,他们是共同陪我成长的人。若干年以后,曾经的那些不美好都会烟消云散,留下的都是美好的故事。我要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我才有勇气走过来,有勇气学会放弃,有勇气去尝试新鲜事物。
成长本就是一场越走越孤独的旅行。和我们一同出发的人有太多,一路走着,慢慢失去了一个又一个。那些我在乎的人,都是旅途中的色彩,他们陪我走过一段路程,教我一些事,或者给我一些温暖。那些人,如果我没有遇到,我不知道我的当时的生活会如何度过。我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没有快乐。
以前总是为某一件事而哭,太累了,太痛了,太难过了。现在想告诉自己:“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你却得到了更多。”每个人的青春都是如此黑暗且迷茫的,原来,每个人坚信走下去,都能遇见光芒。就像刘同所说人生需要一点儿冲动,只是有时候觉得自己总是冲动在不对的地方。有时候只是冲动,却没有持久性。
你们还会不会坐在电脑前,迷茫地看着各种肥皂剧?至少我不会了,我知道自己的迷茫不可避免,因为成长不易,但就像今天有人觉得学会了处理某些事,这或许就是小小的进步。
珍惜时光,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等到以后回忆起青春的点点滴滴,你会发现那是你一生的宝贵财富。
清晨,阳光是那么的宁静、淡雅,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就在我还在做梦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对我说:“起床了,6点了”,原来爸爸又在催我起床了。我懒洋洋的爬起来,穿衣服,洗漱,吃饭,然后去上学。
自从我上了初中,爸爸每天都早早地起床,为我准备早饭,好让我吃完去上学。
有一天,我问他:“你每天晚上睡得那么晚,早上还起的那么早,你不困吗?”他边揉着我的头发边说:“困呀,不是得让你吃点饭再去上学吗,外面买的不干净,你的老妈又总是出差,所以只能我给你做了。”
我听了这话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在心里感到,我上初中后,爸爸反给了我更多的爱。突然间,我明白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有一次,我期中考试没考好,降了3名,我感觉如同喉咙里扎了一根刺——难受。我对爸爸说出了我的心事,爸爸只是告诉我:“不要想那么多,这次没考好,下等于下次考不好,加油。”我听了爸爸的话,感觉爸爸说的很对,心里就如同有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还记得,那天天很热,我偷偷地多吃了冰棍,结果吃了坏东西。我捂着肚子,一边哭一边不停地喊“疼死我了”“疼死我了”。爸爸以飞快的速度骑车把我送到了门诊。回来的时候还是疼,根本没办法上楼。爸爸其实腰不好,但还是二话没说就把我背起来了,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直到到了四层的家。才把我放下来。期间,我看到豆大的汗珠从爸爸的鬓角滚落,我也几次要求,自己走,但爸爸总是没事,一会儿就到了。
爸爸,感谢你给了我更多的关爱与照顾,让我在人生这条路上走的那么安稳。
“你陪我长大,我会陪你慢慢变老。”此誓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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