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大致讲了在18世纪60年代,位于美国南部动乱时期的一名17岁少女的情感经历和生活经历。情感上,她因自己爱的人不愿意娶自己而一气之下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两周后成为寡妇并有一个孩子。后来经受战争的折磨,整个家的衰败,她受尽苦楚,但是她的坚毅,刚强让她重新站起来,为了得到300美元救塔拉,她设计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妹妹的未婚夫,不久之后再次成为寡妇。最后,为了结婚的快乐嫁给了之前讨厌但却也是最了解她,最喜欢她的白瑞德,但是由于自己的不自知,最后将这一段本应该很幸福的婚姻葬送,当她明白自己其实一直爱着白瑞德的时候,他却再也回不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梅兰妮应该是最高尚的人了吧,她说的不多,不像那些太太夫人们那样,自认为自己很高尚却总是打着高尚的幌子说一些,做一些并不高尚的事情,她信人善良,能看透每个人最真的那一面,不管是对万人唾弃的贝尔还是对思嘉,对艾希礼,对白瑞德,她都是相信,都是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
在文中,我最讨厌的一个人便是艾希礼,梅兰妮的丈夫,思嘉一直念念不忘的人,不喜欢他的原因是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要尊严,所以他一再的拒绝思嘉,如果一直将自己这样的气节坚持下去,最起码也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但事实是,一边拒绝着思嘉,一边还给予她希望,在十二橡树,他说爱她,在从军出发前她和她接吻,在打仗归来塔拉面临危机时他又吻了她,最后当她和白瑞德过的很幸福的时候,他又抱了她,一直在所谓的尊严和美人之间周旋,不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终究,他还是在干着背叛梅兰妮的事情,尽管最后,当梅兰妮去世的时候他才真正明白自己根本不能没有她,她是他的支柱。可是一切都晚了。
再说白瑞德和思嘉,感觉他们两个就是一对欢喜冤家,但是他们两个真的很般配。从第一面起,思嘉就讨厌他不够绅士,再加上种种小插曲,她更是讨厌他,但是却也离不开他,在白瑞德把她从服丧的深渊中解救出来,当她在危难中想要他帮助,当她假惺惺的去牢狱里探望她,当他救了艾希礼,其实这一件又一件的事情都在慢慢的改变思嘉对他的看法,也在逐渐增加对他的依赖和爱,最后的求婚让思嘉到了真正意义的结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是多么快乐的。思嘉和白瑞德很像,他们直接的,霸道的,不符合世俗眼光的多种做法以及那种执拗的,不服输的'勇气等等,都是那么的相似。他们都不是世人眼中的上等人,但是,他们却比那些世俗的人活的更真实很坦荡。
我觉得之所以叫《飘》,是因为主人公思嘉的心一直是飘荡着的,她一直觉得自己喜欢艾希礼,在得不到却又不断得到艾希礼给予的希望的时候,她完全迷失了自己,觉得自己除了艾希礼再没有任何东西值得牵挂和留恋,曾经为了他赌气错嫁,后来因为他丢失了和白瑞德在一起的美好,所以她在这一方面一直是飘荡着的。
之前我认为,思嘉是飘着的,直到最后梅兰妮死的时候她知道艾希礼是真的爱梅兰妮,也发现自己是真的爱白瑞德的时候,她的感情,她的心就不再飘了,但是我没有发现一个更重要的点,那就是白瑞德最后也离她而去了,他们的孩子也是,唯一给予她力量的是塔拉,是她从小生活的家,是那个给了她童年的地方,是那个冒着战火也要回去的地方,是哪个给予她重生力量的地方,是那个宁愿屈膝求人错嫁也要守住的地方,更是那个在白瑞德走后绝望之时想到的地方。塔拉是她初生,也是她重生,更是她获取一切力量的地方,这个地方才是真正不让她飘的地方,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这里都是她的港湾。
不论飘向何方,心中始终有一种牵挂,有一个锚。不论飘向何方,塔拉永远是她的力量。
明天太阳升起,又会是新的一天。
成功者很少,但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开辟了自己的道路。尽管开辟新路异常艰难,但我们不能畏惧困难,我们要喊出我们的口号:“敢问路在何方?”
开辟自己的路,需要莫大的勇气。
还是那个老故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不知道螃蟹肉的味道,甚至于不知道螃蟹肉是否能吃。面对未知,他鼓起勇气去品尝螃蟹肉的味道。由于他的挑战,他知道了蟹肉的鲜嫩。无独有偶,商鞅变法中那个勇于扛起木棍的壮士,也正是因为勇于走上前去完成任务,最终才能获得那丰厚的赏金。
正所谓“没有走不通的路,只有不敢走的人”。唯有勇气能帮我们战胜面对未知的恐惧,唯有勇气能让我们克服对自我的否定。所以说,开辟全新的道路,需要鼓起勇气。开辟自己的路,需要积极的心态。
有时,在你去实践自己的道路时,你会陷入迷惑。但如果你不急躁,不放弃,积极地去寻找解决办法,说不定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更上一层楼,找到自己的路。殊不知,有许多伟大的`成就就是无心插柳之举。
中国古代文化中,贬官文化一直在文坛占有一席之地,那些迁客***人在实现自己道路的途中遭遇坎坷,但他们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既然不能在当今朝堂上一展宏图,那就凭借一纸诗文印
下自我的壮志。于是乎,我们看到了杜工部的《三吏》《三别》,我们看到范希文的《岳阳楼记》。
开辟自己的路,更需要正确的方向。
有时,你在遇到曲径时即使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也未必会找到解决办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该灰心丧气,有句话说得好:“如果没有走错了路,就不会发现新的路。”此时,你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看看是否真的走错方向,然后从中找到新的道路。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未曾放弃,积极乐观,从一开始立志以医救国逐渐走向弃医从文的道路。也正是这一路的坎坷,让他对于中国的现状和未来有了更深入的见解,最终成为中国近代文学史上的一位大家。
或许我们没有爱因斯坦的聪明才智,或许我们没有王子皇孙的赫赫家世,但只要我们以勇气为矛,以乐观为盾,我们定能所向披靡,找准方向,开辟一条属于我们自己的道路。
敢问路在何方?
路,就在我们脚下!
《老天爷,给我爱》,是的,我想这个才是这部电视最好的题目,而《爱在何方》,其中所包含的情感却温柔很多很多,远没有那种近乎呼唤的撕心裂肺。
子晴,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子。想当然的以为她应该是个幸福的天使,想当然的以为她应该是个最不缺爱的公主。恰恰相反的是,当同学聚会,大家都讨论家庭时,只有她沉默、伤心;当她孤单时,却只能找那个叫义礼的弟弟,只能依靠他来给自己讲讲笑话,只有向他倾诉自己无处诉说的内心。
她是孤单的,她的孤单是小时候的阴影。从小失去的父爱,近乎没有的母爱,让她只能悲伤,悲伤又只能学会承受。为了不让别人看出自己的难过与脆弱,她只能努力的工作来掩饰自己,在外人面前假装高兴,只有在独自一个人时,才愿意将自己最内心的世界表露,因为没有爱,所以渴望爱;因为渴望爱,所以孤单;因为孤单,所以学会了自立; 因为自立,所以很善解人意;
与王幕吃饭时,子晴很习惯的将碗筷先摆放在王幕面前,王幕赶紧抢过来,说:“这本应该是男孩子做的,你不知道吗?”子晴温柔的摇摇头。是的`,她不知道,她当然不知道。没有得到过爱,没有得到过别人的照顾,有的只是付出,有的只是与生俱来的善良,她怎么会知道,她的想法里只有给予,从来没有、也不敢奢求别人的爱。
与王幕在公园里漫步,王幕为缺少一个子晴的吻而难过,正当要离开时。子晴主动的给了个吻别。是的,那不是随便,而是那种与生俱来的善良。因为她缺少爱,所以她更知道爱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当看到王幕的难过时,她不忍心,她不忍心他难过与伤心,她的心里或许只有一种想法,曾经自己的孤单与难过,不能让任何其他人都感受到,她自己可以孤单,她自己可以难受,可是她爱的人和爱她的必须幸福,所以她用自己的难过换来了王幕的幸福,之后的自己也只能哭泣在街头。
子晴对王幕和英善说,你们怎么每次都能这么让人感动。是的,他们所作的一切真的很让人感动,可是他们所作的一切,只因为对象是子晴。只有子晴,才能感受到其中的温暖,如果换成爱礼,那么这一切都会变成理所应当。因为没有被爱过,没有被关心过,所以他们所做的一点小事,她都记得特别清楚,她都愿意刻在心里,每天回味好几遍。因为没有被爱过,没有被关心过,所以在得到关心并、被感动后,她所想的只是让他们更快乐。所以在天还没亮,她才会出现在王幕的门口,并温柔的说:“今天换我送你上班。”
子晴给人的感觉是个温柔不爱说话很文静的女子,是的,她温柔,可是其实并不是不爱说话,她只是找不到她想说话的人。当她和王幕在一起时,她那幽默的天性是不能掩饰的,所以他们在一起时才会那么快乐。她文静,其实她也很爱玩,她爱爬上,她爱玩魔术,还玩的这么漂亮。
王幕说她很冷酷,很狠心,其实这只是故作出来的坚强。因为缺少爱,因为比谁都渴望爱,所以更害怕爱。当爱来临时,更想努力的来保护自己,因为爱他,所以不敢在还没确定的时候来“伤害”他。
她不冷酷,如果冷酷,她不会这么直接的说出自己对王幕的感觉;如果她冷酷当挂了王幕电话时,她不会再接;如果她冷酷,当王幕要求她出去时,她不会以买消化药为借口出去见他;如果她冷酷,她不会在自己明明难过的时候,首先想到的还是先买解酒药;如果她冷酷,她不会给王幕吻别;如果她冷酷,凌晨她不会给王幕当闹钟;如果她冷酷,她不会凌晨出现在王幕门口。她不冷酷,她所有的“反常”,只因为她心里只有爱,只因为她的心是热情的,只是曾经的冰封偶尔作怪而已。
有时路过花园,看见垃圾桶旁多了几只狗,在地上扒拉塑料袋里的破骨头,有的抢不到食物,争先恐后地往垃圾桶里跳,就像饥肠辘辘的人扑到面包上。
它们是一群流浪狗,身上的毛已经脏乱得不成样子,唯一的能值点钱的是它们脖子上的那根亮晃晃的项圈,代表着它们以往的荣耀。它们的鼻子在这时显得特别灵敏,只要哪里有残羹剩饭,哪里就会有它们狼吞虎咽的馋样。打狗队时常光临小道,它们被打得鼻青脸肿,弱不禁风的只能在战斗中失去生命。长期的担惊受怕,练就了它们闻风而逃的本领。它们身上带着难闻的气味,谁见了都要捂着鼻子逃得远远的。这样的冷漠,它们习惯了。
只要是流浪狗,就难逃挨打的厄运。一次,一只流浪狗误入一个农户的平房里,因为过于劳累,趴在地上睡着了,醒来后饿得爬不起来,只好在那里安身立命。农夫回来后,看见院子里竟然躺着一只半死不活的野狗,又气又恼,叫来几个帮手把流浪狗痛打一顿,那条狗没有挣扎的力气,在棍棒之下,含着眼泪静静地死去了。
这些流浪狗曾努力过,走街串巷寻找适合它们的主人,可是结果总是在伤痕累累中度过。万般无奈之下,它们东奔西走,四海为家,但“四处追***”它们的人不允许它们这样做。“扰乱公共治安”,“乱咬乱叫”是它们的代名词,可它们犯过什么天理不容的大错呢,它们不想要这样无依无靠的生活,它们只是想要一个温暖的家,它们不明白,难道连这么小的愿望也要被人们无情地扼***吗?
深受人们宠爱的狗已然如此,那么人呢,街上的乞丐因为生活窘迫,浪迹天涯,他们的.生活又能比流浪狗好到多少呢?他们白天沿街乞讨,晚上倒在商店门口遮风避雨,早晨还要受到店主的驱赶和唾骂,他们天为床,地为被,整天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难道他们愿意穿上破衣烂衫面对人们吗?愿意接受人们鄙视的眼神吗?不,他们也想过幸福生活,他们也想找到好工作,可是人们怀疑他们的能力,认为他这样的浪子除了丢下尊严乞讨没什么本事,甚至还有人质疑他们是不是骗子。在重重压力和困苦下他们只能继续流浪,希望找到一方快乐的土壤。
矮丛中似乎有几对小小的眼睛,那眼神是那么孤独,那么凄凉。那时候,你还会让它们失去一个甜蜜的梦乡吗?
时间的鞭子无情地抽落孩童的面具,一个声音如是说:“长大吧。”我固执地抵抗着,逃避在世俗的缝隙里,放任自己追逐童年的云淡风轻。
曾以为一切都埋没在来来回回的岁月中,站在懵懂的路口,我不知该朝哪个方向。
西边残碎的苍穹上还挂着一钩淡淡的月牙,没有光彩。拨动年轮的琴弦,我强弹一个它力不能胜的音节,因此,一切都失去了。
独自回味那弱不禁风的纯真,总以为这是一种浪漫,最终才发现这只是一种纯洁的孤独。
我贪婪地呼吸着,只有一阵淡淡的苦涩,掩没了童年,那块长满青苔的.怪石,见证了时间的逝去。
打着节拍,走在弯弯曲曲的小巷中,回头想想,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究竟得到了什么?相遇;离开;欢笑;泪水,感觉自己的生活很充实,其实到头来什么也剩不下。
从稚嫩到迷茫,再从迷茫到成熟,又从成熟再回到迷茫。珍惜的越多,失去的就越多,迷茫的也越多。
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快乐固然兴奋,苦痛又何尝不美丽。
失去其实是一个过程,无论是曾经的伤痕累累或是欣喜若狂,都会被悠悠的岁月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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