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九月,只记得太阳是明晃晃的,房前的树荫成庇,有知了在树丫上尽情地唱歌,有麻雀在风里拌嘴……
报到的那天,我手里紧紧地攥着老父亲给我的1块钱,光着膀子来到家门口不远的新立小学。那时入学的条件,就是能够把数字顺利地从1背到100,就算取得了入学资格。出人意料的是,结果负责入学的刘老师却让我从100背到1。
我背得滚瓜烂熟。刘老师微笑着摸着我的头,说明天过来,要穿待整齐。
刘老师的微笑真灿烂,好像夏花。
少年的记忆,母亲为我缝制了一只布书包,之后又用家里唯一的那只芦花公鸡到街镇上为我换了一只黄书包,还记得上有***老人家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字样。年底的时候,我取得了双百,父亲破天荒为我买来了双那个年代最流行的“前进鞋”,那是那个年代里多么奢侈的一份奖励啊。
课堂上,我们正襟危坐,把手置于身后,仰头跟着老师木条的节奏大声朗读:弯弯的月儿小小的船。小小的船儿两头尖。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
放学时不愿回家,在夕阳西下,暮色四合前,和小伙伴偷偷跑到村外的小沟边,捉柳条上休息的蜻蜓。还有在冬日里,在雪地上沿着野兔的脚印,一路寻踪。直到自己累的气喘吁吁,蹲在地上,看狂奔远去兔子的身影……
我常怀念那个时光,家家户户一样的贫穷,一样的穿着,拥有同样的精神世界。夜的光明除了油灯,还有星星、月亮和萤火虫,村西头的大喇叭在每个清晨最卖力,总是弄不明白,声音怎会从里面传出来。后来有了收音机,后来喜欢上了单田芳的大鼓书《岳飞传》,那句“要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总是耐人寻味。
小时候,我最怕放牛。我像只瞌睡虫,伏在牛背上也会呼呼大睡,牛往往吃了田埂边上的庄稼,常被人家奚落,或者在庄稼的主人未发觉之前,一阵快马扬鞭而去,即使后来有人来问,打死也不愿承认,颇有一份王二小的革命精神。
少年时光,留给记忆的,到地里刨草、拾粪,趁着夜色到供销社看《万水千山总是情》、《上海滩》、《霍元甲》,赶上谁家的女儿出嫁或者娶媳妇,还可以免费看上一场电影,感觉都是奢侈的。还有,在有风的日子里,做纸风车,迎着风,眼泪鼻涕齐下,却也顾不得,都被玩性淹没。或者“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或者“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莓苔草映身”、或者“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或者“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记忆和时光,都是最美的,像清澈的泉水,喷涌的记忆一旦决堤,都会哗哗地流了出来。
和清贫作伴的时光里,曾在深夜里到阿姨的地里去偷瓜,得手之后在月夜的稻谷场上一番饕餮,撑得肚子疼,一夜无得消停。和父亲到亲戚家喝喜酒,看到一本厚厚的字典,悄悄地塞在腋下,匆匆饭后,出了庄子一路疯跑,感觉身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追着自己。
还有一件事记得深刻:小学二年级的暑假,我和堂弟,死磨烂缠,让大人们为我们做了一只木箱,我们在里面放了很厚的棉絮,从街上的冰棒加工厂批发了一箱冰棒,我和堂弟轮流背着箱子在附近的村落,吆喝着,卖冰棒。八月天,地表被太阳晒的发烫,我们赤脚走在上面,早已是汗流浃背,可舍不得吃一根冰棍。一天下来,我们挣了两毛二分钱和两个鸡蛋。那个夜晚,我和堂弟兴奋的一夜未睡,我们憧憬着美好享受着幸福。
我还记得一切与书的过往。每个新学期到来,把书领回来,我常闭上眼睛,深情地嗅着书的墨香,常摘一些形状最美的树叶和花瓣,放于其中;赶上下雨的日子,我会脱去上衣,将书本一层层裹上,紧紧抱在胸前,让它不受“伤害”。
后来转学,因为校园离家较远,索性住校。从家中“拿”走三个鸡蛋卖了,到瓦埠街上新华书店买了第一本课外读物,是古籍出版社的《古诗一日一首》。回到学校,用报纸将它包了一层又一层。我们的寝室里,没有床,用蛇皮袋缝制的草垫放在地上就是床。夜晚,寝室里黑咕隆咚的,我买来蜡烛点燃,将墙壁烧热,然后再将蜡烛粘贴在墙上,我开始躺在床上或者说是躺在地上,开始一页页读这些古诗。却不知不觉见睡去,蜡烛滚落在床上,结果被子起火,自己的裤子也被烧毁。第二天上学,只好借同学的裤子。
我记得这些点滴,就像记得书中的文字一样。是它们在我缺少书读,却对书如饥似渴的年少时光里,慰藉了我的心灵。
天正蓝,树正绿。多么美好的年少时光,我躲在书的墨香里,将文字一页页地翻过,也将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翻过。
但,一切都还很好,那份最初滋润我的明净的水域依然清澈,青春路上最眷恋的那泓清泉还在等我,我常去怀想,常也泪沾青衣,一回头,它就安静地站在那里。
我们的时代,高等院校还不是很多,一个地级市也只有一两座称得上高校的学校,自然高考录取率也低得可怜。有人形象地说,高考就是过独木桥。
那一年,我是一个幸运儿,在高考大军中,一路跋涉,有惊无险,勉强渡过了高考这座桥。
1992年8月,我被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录取。
我们的第一科目,军训。难忘那些时日,太阳的脸还没有漫过地平线时,早操的号子便准时地响个不停。我们常慌忙得顾不上洗脸、刷牙就一窝蜂似的涌入操场。最难堪的是往往穿错了一只鞋,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操场上,早有人齐刷刷站在那里;军训课上,齐步走的口令早已下过,而自己还站在原地傻愣;还有学驾摩托车时,将车子开进训练场边的农家稻田里的经历……
有一些记忆浪花,始终涟漪在心头,那是一次军训课上……
“仇恒泉!”“到!”“李琪!“到!”……“给我沿操场倒跑四圈,还有结束后,再做四十个俯卧撑!”教官怒目圆睁,恶狠狠地发话。
我们敢怒不敢言,心里不明白犯了什么错,教官用这种不近人情的法西斯方式惩戒着我们这些刚刚被高考折磨后的文弱书生。
“仇恒泉!”“到!”“李琪!”“到!”……“请问有错就要干什么?”
“报告!首长,有错就改!”
“说的对,上周我把摩托车驾驶前10名的同学错记成后10名了,罚了他们,你们说怎么办?”教官一脸严肃。
队伍里开始有人议论。片刻又趋于平静。这时有人站了出来,是个子矮小的李力。
“有错就改,教官你错了,你也要倒跑四圈,做四十个俯卧撑!”李力声音宏亮。
“你说的对,我就按照你的要求惩罚自己!”教官拍着李力的肩膀。队伍瞬间响起了如潮的掌声。
“李力同学最勇敢,我佩服,你就陪我一起跑吧!”教官说完,不由分说拉起李力就跑。
队伍一下子喧哗起来,有人笑出了眼泪。
军训进行了十多天,由于白天高强度的训练,到了晚上大家洗漱完后都早早的上床睡觉了,午夜,朦朦胧胧听见刺耳的哨声,顿时寝室内乱成了一团,有人把衣服穿反了,更甚至在操场还有人提着裤子,在骂谁穿走了他的鞋子。教官看着我们狼狈相,一脸坏笑,让整好队后各自回寝室睡觉,但临走时说的一句话让我们都绷紧了神经——以后这样的紧急集合还会经常有的,以至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都穿着衣服睡觉。
军训中,还有一些难以忘记的记忆——练习踢正步动作要领。随着教官一声令下,大家同一侧的腿要在第一时间同时踢出去,在同一个高度定格,然后就那样保持不动。每天下来,浑身都像散了架。练习齐步走的时候,我们中有一名男生总是同手同脚,我们大家都看着别扭,可这位老兄却走得非常的顺,教官看着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把这哥们拉出去在操场上众目睽睽之下进行重点指导。在示范演练中,教官竟被他带的也同手同脚起来,叫人啼笑皆非。
我们的学校,位于一处山脚下。同学们来自天南海北,学校里有个悠久的“传统”,就是每个寝室在入学后都会自发地选出一个“老大”。这里的“老大”绝不会有黑社会里那样的血腥味,第一任务就是要维护本寝室的公共利益,如带头打扫卫生,调解本寝室室友之间的关系和决定是否与别的寝室发动“战争” ……
开学不久,我们306寝室的七个人,决定召开入学以来的第一次寝室民主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寝室长。为了保证会议的真正民主,防止作弊,我们还友情邀请了隔壁房间的陈可为我们监督员和评判员。
“现在我开始唱票,仇恒泉一票,仇恒泉两票……”在陈可方言味特重的声音中,我简直不敢相信有这样的奇迹。他们如此相信我,把我感动的差点落泪。
按照程序,我还是表了态,说明了自己在高中时候没有“从政”的经历,请大家另选他人。我至今仍记得李琪说过的话,在我们寝室里,你是最恰当的人选,通过我们暗中考核,主要是因为你在我们中年龄最大,最有号召力和影响力、凝聚力,另外你政治清白,做事公正。今后我们坚决拥护你的领导,你指到哪儿我们打到哪儿!
我就这样“恭敬不如从命”地当上了寝室长,同时还获得了一个江湖味很浓的名字“老大”。
在接下来的日子,我终于明白这“老大”可不是好当的,那就是处处都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在校期间,我年年都能取得奖学金,也是三好学生,没为“老大”的称谓抹过黑。室友老小叫张飞,名如其人,心宽体胖。这个又懒又脏的家伙,一到上课就犯困或者开小差,按照班主任的话说:“他的思绪完全是游离在地球之外的”。每到考试前就要和我套近乎,要求我考试时在方便的情况下给他照顾照顾。
警校可以吹牛的事情不多,绝对对得起兄弟的事可不少。记得我一次正在洗衣服,一双有着绝对纯正臭味的袜子从天而降,以一副轻盈的姿势落进我的洗衣盆里。我一抬头,睡在我上头的兄弟正嬉皮笑脸地冲着我说:“老大有劳了!”我怒不可遏,却也无可奈何。此后,这样的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了。室友老二、老三……学会了效仿。他们会恬不知耻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老大可不能厚此薄彼啊!在306寝室里,我过了两年“做牛做马”的日子,却也培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想想,这也是件幸事。
前些天,本市的一个警校同学和妻子闹别扭。一个堂堂的男子汉,当着我和他爱人的面,竟然哭哭啼啼,让人很不自在。我问同学,你为什么离婚?他说妻子爱打牌,不做家务。我说夫妻之间除了背叛,还有什么不可以谅解的呢?毕竟结婚十多年了,说出了这样的话伤人,她不会干,你就多做一些又有什么呢?同学说,老大,说句实话,我结婚十五年了,她为我洗的内衣和袜子加在一起的次数,还没有你在警校时为我洗得多呢!
回味走过的日子,总是那么令人神往而难以忘却。寝室虽是一个小小的天地,却也有着属于它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那似水流逝的朝朝暮暮,那些点滴和琐碎,当它们成为回忆时,便都赋予了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之美,那当时的种种心情,在流光中,便都成了值得欣赏的心情了。
生活本是平静和安详的,偶尔也会有涟漪。一个学期下来,我莫名其妙地喜欢了一个女孩。
记得她最喜欢听光碟,萨克斯《回家》,还曾借给我听。除此之外,她还爱写一些小诗。那时她总是不停地写,我也一直鼓励,后来她陆续向外面投过不少稿件,但大多如泥牛入海。而我却在一些小报上时常发一些散文之类的豆腐块。并用这些稿费买来瓜子、话梅,分与大家,她也会微笑着接受。
有一段时间,变得懒散,生活似乎没有了方向。放学的时候,有同学出去散步,也有到空旷的草地上练拳击或放眼蓝天白云。我却依窗看着一些从旧书摊上淘来的中外名著。在这种状态下我竟铢积寸累读完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和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等书。书中的一些细节,一些关于爱情的故事又把我拉回到现实,让我再次纠结于情感的疼痛。
于是,我拒绝了所有的娱乐,不再去听歌,也不再去看校广播站组织播放的电影。我开始去上各种选修课,即使是那么晦涩难懂,即使不是考试科目,我仍然认真地听,认真地记。我试着拼命地学习,挤占我的时间,让我不再想她,让自己忙得天昏地暗。于是,我开始了拼命地写作。
毕业之时,在学校的门口,她让我为她签名,说我相信你的作家梦会实现的,你的签名我一定会好好珍藏。
那天,我终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怕说出时的尴尬和难堪,更怕亵渎了难得的同学友情。
20年了,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珍藏着我的签名,但我们还是好朋友,她常常给我电话和短信,多是工作和生活的问长问短。
最终我告诉了她,自警校毕业之后到现在我已出版了两本长篇小说、一本散文集,也告诉她那个一直藏在我心里百转千回的秘密。她说,那时自己很傻,抱歉。
我说感谢那段暗恋,暗恋也产正能量,否则我很难说继续写作。就像《小王子》里那只被驯养的狐狸,当小王子问它,那你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吧?狐狸说,不,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那头的她笑了,她说原来我做了这么大一件好事,不经意中我给了你整整一个青春的麦田颜色。
妻子说,原来你是有初恋的?我说是暗恋,是一厢情愿。妻子微笑着说,你就把她写进你的书中吧,那或许是精彩的一段。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卑微,或许常把别人想的也卑微。妻子的信任让我激动,也常让我不安。
以前听过这样的小故事,三个孩子讨论关于谁最幸福的话题。第一孩子说我的爸爸是开玩具店的,我有很多玩具可以玩,所以我最幸福;第二个孩子说,我父亲是开飞机的,我可以到世界各地旅游;第三个孩子说,我什么都没有,但爸爸却天天在我身边。细细想来,这爱情又何尝不是!所以,爱情要现实,更要珍惜。
喜欢站在窗前,隔窗看外面,一如今天的时刻。孤独如同潮湿的雾气,一缕缕渗入到心田。你呼吸困难,就想逃离,却像梦魇的深度,你迈不动脚步无法走出。生活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圆,你拼命地挣脱越容易回到起点,你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人总爱说一些过去的事,不是因为重要,而是一生都无法走出,尤其是有关那些梦的片段。
李琪,常被室友们称作我的“尾巴”,我和他都不喜欢这样的称呼,这有着主仆上的等级之感。要说是忠实的“跟班”倒也贴切。有些周末,我们会从离学校不远的蜀山镇租来自行车,在宽阔的马路上,漫无目的地骑,看着身边行人脚步匆匆,猜测着他们的目的地。
在城隍庙中闲逛,看到一些可爱的书本和挂件,摸摸空空的口袋,违心地说着不喜欢,而言不由衷的话总被同伴揭穿的体无完肤。然后向着一旁哈哈大笑,“我是穷人我怕谁!”
在这川流不息的市场,有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有南腔北调的口音,有穿着各色时装的人群,我们穿梭其中,像一条快乐的鱼。在茫茫人海中,一个人身置其中,是如此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就像一群黑压压蚂蚁里的一只小蚂蚁。这种渺小的感觉让人放心,呼吸通畅。在这样的环境,不怕碰到熟人,随时准备点头微笑;可以五音不全地唱歌,无需掩饰自己的垂头丧气,也不必装得意气风发。
曾经在停电的夜晚,跑到对面的大蜀山上疯玩,回来时学校的大门已经紧锁,我们像窃富济贫的夜行者,悄悄地翻进院内,又悄悄钻到寝室。曾经三更半夜爬起,躲在天台上看流星雨;曾经为一场国际赛事在国内的成功举办,敲瘪了脸盆;曾经为自己写的散文刊登在省报上沾沾自喜,为自己成为省作家协会成员喜极而泣;也曾经也为即将的离别黯然神伤。
在这场充斥着泪水与欢笑的警校剧情里,有着太多令人留恋的人与事。怀念室友们从家乡带来的可口小吃;怀念一帮人凑钱“抬石头”吃火锅的情景;怀念周末跑到市区躲到录像馆里泡夜的经历;怀念曾经被我们“痛恨到”、起有多个绰号的教官;怀念充当交警搭顺风车回家,被司机识破抛在路边的尴尬……
一翦那时光景,我们恣意飞扬,无畏而青葱。凌云壮志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
那时,我想一定是我最美好的时光!
警校毕业后不久,我又一次踏上了背井离乡的行程,目的地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城市——安徽淮南。
胡阿姨,是河东社区的居委会主任,也是我的寿县老乡,她的年龄要比我母亲还要大。胡阿姨是个古道热肠的人,她知道我是个外地人,在淮南没有家没有根。有一段时间,她一门心思张罗着为我介绍对象,她的热情甚至遭来了她小儿子的嫉妒,说胡阿姨什么家务懒外务勤。那时候,我还处在人生的青涩时光里,对感情的事既陌生又好奇,是一种暧昧和朦胧相伴的感觉,大都是一种羞赧的心里作祟吧,总是不愿启齿。没想到却被胡阿姨误解,认为我早已有了意中人。不善言辞的我,费了不少解释。
1998年11月的一天,胡阿姨打电话给我,说有个女孩不错,有时间去见一下。我当初说什么都不愿去,后来还是碍于胡阿姨的面子,怕伤了她的热情,硬着头皮去了。那时的男女生见面,不需要鲜花和甜饼之类的零食,地点也往往会选择在女方或介绍人家,我也没有例外。不像现在的小青年会选择在富有浪漫情调的咖啡屋或茶馆。我像一名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怀着忐忑的心情去参加应聘一样,机械地回答着对方家人的一些提问,现在回过头细想,当时的情形用搪塞更为恰当。我和她的见面时间不长,算起来还不足于一个小时,说了再见后仓惶而逃。
说实在的话,我对对方的印象还说的过去,她是我心目中的标准,更为重要的一点,她的原籍在安徽泗县,和我母亲的老家江苏泗洪近在咫尺,虽跨越两个省份,却都赶一条街,他们的方言与语调和我的母亲有着多么的相像,从她家的人说话中我感到了一种亲切。
等消息的日子总是煎熬的,内心纠结不安欲知道结果却又不敢知道结果,就像当年等待高考的结果一样,我的思绪存于巨大的矛盾中。
第四天上午,胡阿姨笑盈盈地来到派出所,说孩子,人家对你怪满意的,就看你的意见了。我同样是笑盈盈的,不住地点头也没有说话。胡阿姨说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就看你们之间的缘分了。
女孩子家住在李郢孜,自己在市区的一家制药厂上班,两地相距较远,当时的淮南交通还糟糕的很,单趟的路程要得一个小时。
那时候,通讯工具还不发达,所以和她的交流,或者说是谈对象的时间和机会是很少的,几乎一个月只能见到那么一两次。
中秋回了一趟老家。把自己的状况告诉了父母。父母自然高兴地不得了,他们认为我也的确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了。说是有机会的话,就把女孩带回家让他们看看。
回到淮南后,我把父母的想法原原本本地向女孩的父母说了,她的父母还算开明,说就选个日子吧。
终于等到了女孩的假期,我和她一路赶到寿县老家。父母脸上闪着幸福的光芒,当时的情形是,能娶到城里的姑娘,那当是一个农村家族里一件多么荣耀的事啊!
父母在灶房里忙前忙后,农家小院子里飘着菜香的味道,快到十二点的时候,一顿丰富的午餐开始。农村里那固有特色的宽大桌子上放满各种菜肴,色泽清朗,芬香扑鼻。伴随着亲情的温暖、爱情的温馨,我吃了人生中最幸福的一顿午餐。
下午的时光,是寂寥的,也是自由的,父母自然不让我和他们未来的媳妇去做一些家务。索性,我带着女孩在农村广袤的天地里看秋天的风景。黄灿灿的稻谷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昏黄耀眼,田埂上的柿树上,已不见油绿的叶片,光秃秃的枝干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柿子,像一朵朵燃烧的红灯笼,时不时有鸟飞来,栖息在上面享受着这些美味。
夕阳开始挂在天边,有牧童悠远的笛声从远处飘来,如泣如诉,时空凝固了这秋天的一个下午,这秋景简直就是一副绝美的风景。在大自然长大的孩子,对土地始终有着很深的感恩情结。我无限感慨,童年的时光总是美好的,很多回忆珍藏在心底。但当我久远的思绪,酣畅倾泻之时,另一种情怀却在心里、血液里、机体里蠕动,那就是我对童年时光的思念。乡情最易让人醉,我的情感常常沦陷。《赤足走在田埂上》、《外婆的澎湖湾》……那一首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又仿佛从久远的记忆时空中漾漾而来,总让人伤感这时光流走的太快太无情。
晚上的饭要比中午简单的多,我们刚吃完饭,突然接到镇上的一个同学的电话,说他家中发生了急事,要我过去。镇上离我家不是太远,我从堂哥家借了一辆摩托车,女孩不放心,说要和我同去。
农村的夜一向是诗意的,特别在秋夜里,有虫儿的鸣叫,要是有灿烂的星光和皎洁的月色,那是再好不过了。可我和女孩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夜晚回来的时候,差点丢了性命。也从那以后,我才真正意识到生命的可贵,并从此努力过好每一天,珍惜每一天。
女孩子通常为爱情不管不顾,男孩子却不行,这是一种文化的制约。
男性通常需要通过外界的肯定才能获得安全感,才能确认自身的价值。所以,男人是非常脆弱的动物,他永远带着一个厚厚的盔甲生活,为了保护他那脆弱的不堪一击的自尊心。
很少男人可以抛开盔甲生活,很少男人可以爱女人胜过爱他自己,很少男人可以不做社会传统价值观念的人质。
所以,绕了一大圈之后的陈孝正回来了,他要重新爱郑薇,他决定要过一种真实的生活。这个结局很好,这就是人的成长。
我们从小被很多观念、教育、父母和社会等等因素所催眠。我们通常只是在执行外界给我们的指令而不了解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那些真性情的人无疑是人群中的一个异数。真性情的人通常都比较可爱,因为他们更接近于真实。
电影中的郑薇义无反顾地去追求爱情。那就是青春,青春就是盲目的。青春的盲目就在于“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喜欢你。”所以电影里有一句话这样说:我们都爱自己胜过爱爱情。
电影里最爱爱情的是谁?我认为不是那个可以片甲不留的女人施洁。而是老张。“我怀揣着对你的爱,就像一个窃贼怀揣着赃物一般,不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种爱是非常高贵的,它不染纤尘而兀自开放。这种爱是最自由的,不为外界所干扰,它可以一直开放而永不凋谢。
对于一个成熟的人,当你爱一个人爱到一定的程度,你会心生敬畏,你会问自己一个问题:“我真的可以让对方幸福吗?”当你对这个问题不能给予肯定的答案的时候,你是不敢去爱的。
我们爱一个人总是想要得到,请问,你到底是爱对方还是爱你自己?你一定要认真想一想这个问题。
真正的爱,成熟的爱,一定是以对方的需要,对方的幸福为最高原则的'。
只有成熟的人才可能享受真正的爱情而不被爱情所困扰。
献给《致青春》,献给逝去的迷惘岁月。
很久没有看电视剧了。看过电影版的致青春,对电视剧的没什么期待。但是女主郑微长得很像一位我崇拜的女前辈,我就看了几集,发现自己还 是喜欢这类剧情,就一直看完了。最后,竟然发现更喜欢电视剧,因为我已经忘了电影,除了主题曲,还 有一丝心痛的感觉。
电视剧要有冲突才好看,太多巧合我也没吐槽,因为很多场景都是我大学经历过的,有真实感。
主要人物:一个宿舍四个女生性格各异。阮莞是清纯、情商高的美女,黎维娟是拜金女,郑小北是“春哥”类型的,郑微中长发美女、大大咧咧的组合体。郑微的两个男朋友:发小林静,长得像冯绍峰。郑微大学倒追的学霸,由单亲母亲拉扯大的陈孝正。
世事难料:
1、阮莞在乌镇遇见的文艺男,毕业后回到温州当公务员“温水煮青蛙”,和阮阮相爱7年,最后和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了。阮阮随便找一个医生嫁了,她说自己是跳进笼子里的小鸟,爱得死去活来的,许多年后看来也没什么。回想我曾经多么喜爱主持、出风头,经历了变故,不爱了。
2、拜金女黎维娟和大学时最讨厌的教授,最后竟惺惺相惜。最不可能一起的,在一起了。
3、家境最差,被大学开除的假小子朱小北,最后竟成了专家,回到大学讲课。
4、林静、郑微青梅竹马,却因为林爸郑妈回忆初恋时被林静拍下照片,被人利用,弄得两家反目成仇。林静以出国,换取不要告诉郑微。造成郑微第一次伤害。
5、大学期间,陈孝正、郑微双双进入理想大公司,而陈孝正因为考虑到以后的生活,出国了,郑微第二次被伤害。
感受:开始看剧,看着郑微在职场独自奋斗,学到一点东西。例如:不必要说的,宁可不说。到后来看到世事变迁,有点唏嘘。最后点题的话有点不懂,女生心中都有一个陈孝正,但在对的时间选择了林静,是想讲选愿意牺牲很多而爱着女人的成熟男人吧。
最后搜索原著作者辛夷坞,她也是半路出家的作家。读者觉得故事都有原型。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s今年暑假,我观看了《法眼》“致青春”节目。故事的主人公与我们一样,都是十二三岁的花季少年,遗憾的是,他们的青春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看完节目,我发现不论是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毒品少年,还是沉迷网络抢劫***人的单亲少年,亦或是离家出走的花季少女,都是因为家庭爱的缺失。如果父母能多关怀和帮助,能多沟通和交流,结果会是这样吗?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恩爱,家庭和谐,孩子自然幸福快乐,他会去吸毒吗?会去抢劫吗?会出走吗?主人公小张因为父母离异,父亲觉得愧疚,对孩子物质方面有求必应,没有从情感上关怀、沟通,孩子变得冷漠、孤僻,对父亲的辛劳视而不见,后来迷上网络游戏,没钱花想到抢劫,一时冲动勒死了朋友,进了监狱。又一个主人公陈某,也是因为父母不合,偶然的机会吸食毒品,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主人公小姚上网聊天交友被骗,“一失足成千古恨。”留守少年小宁长到十几岁没见过父母几次面,父母在他的心目中变得模糊,可有可无,因朋友一句不经意的话触动了心灵深处最敏感的神经,丧失理智,一时冲动,拿刀捅人,造成伤害罪。
“人之初,性本善。”一个纯净的孩子来到世上十几年就成了恶少,难道父母不应负主要责任吗?“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既然给了孩子生命,就要把孩子培养成人,用爱守护孩子的成长。
与他们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沐浴在阳光下,享受着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健康成长,让青春之花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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