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奕,我的好船长,你能不能开快一点儿?”我身边的小伙伴望着天枰座的方向,焦急地催促我。小伙伴与我同岁,搭乘这艘飞船一道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星座。我望着飞船外面的浩瀚天宇,有点发愁了。已经飞行好多天了,但是根本感觉不到飞船在移动。宇宙真是太大了!
“速度已经达到极限了。”我又看一眼面前的仪表,有点泄气了。
这时,飞船前方有一个绿荧荧的光团朝我们飞来。渐渐地,我们看清楚了,是一位光彩夺目的仙子。
“我认出来了,她是天枰姐姐!”小伙伴喊道。
“打开舱门,请天枰姐姐进来。”我下达命令。
天枰姐姐款款地走进飞船,微笑着问我们:“你们想去哪里呀?”
“去天枰座,考察新地球。”
“哦,我知道了,你们说的是行星581C。为什么要考察它呀?”
“我们人类的地球毛病越来越多,想找到第二家园!”小伙伴抢着回答。
“你们的地球怎么了?”天枰姐姐困惑地看着我们。
“天枰姐姐,你看哪!”我指着地球的方向,告诉她:“原来蔚蓝色的地球现在已经被桔黄色的有毒气体笼罩了,那些被称为‘地球之肺’的热带雨林伤痕累累,千疮百孔的臭氧层再也抵制不住紫外线入侵,还有越来越高的气温,不断上升的海平面,艾滋病、禽流感和非典经常流行,战争和恐怖袭击连年不断,人口极速膨胀、资源越来越少,动植物物种每小时就灭绝3个……我们总得找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啊!”
“是这样啊!”天枰姐姐摇摇头,说:“你们要去的新地球,我也没去过。可是我知道,它的半径是地球半径的1.5倍,质量是地球的5.1倍,表面温度估计在0摄氏度至40摄氏度之间,可能有液态水存在,这些和你们地球差不多。但是,这个新地球也有你们不能适应的地方。它一年只有13天,气温变化可能十分剧烈。它的引力是地球的`2.2倍,你们到了那里,体重会增加到现在的2.2倍,恐怕双脚承受不住呀!还有,新地球不会自转,朝阳面一直是白天,背阴面一直是黑夜,你们需要学会‘白日做梦’或者干脆取消睡眠。现在还不能断定它是否有大气层,如果没有,你们就需要再进化一下,学会不呼吸才行……”
我和小伙伴对视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枰姐姐接着说:“最大的难题是,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达那里呀?”
“我们的飞船快着呢!”我从电脑上给天枰姐姐调出一组数据,自豪地告诉她: “这是地球上飞得最快的飞船。”
“这个速度还是不行,新地球与你们地球有20.5光年的距离呢!”天枰姐姐再次摇头,苦笑着说:“你们人类目前飞出地球最远的航天器也刚刚超过10个光小时的距离,跟20.5光年相比,相当于1.7万公里的路程才走了1公里。按照你们这艘飞船的速度,要运行61.5万年才能到达那颗行星!别说你们,就是你们的儿子、孙子,你们儿子、孙子的儿子、孙子……也完成不了这次飞行啊!”
我和小伙伴一下子变得目瞪口呆。
“你们还是回去吧!”天枰姐姐离开飞船前对我们说,“好好爱护你们的地球吧,那是你们永远的家园!”
天枰姐姐又变成一个绿莹莹的光团,越飞越远……
“天枰姐姐,你别走!”
我大声地呼唤着,把自己从梦中喊醒了。
那天,我告诉妈妈:“还是我们的地球好。”
……
“北门拐角处有一间小小的书吧,推门而入便会立即被暖暖的书香味所包围。不管是软软的沙发还是发旧的木质地板都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在慢慢的时光长河中唯有这个温暖的一隅是静止的。陷在沙发里,周围环绕着层层叠叠的书籍,随手摘取一本,便能静心的读下去。在这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慢的,慢到似乎可以天荒地老。”
————《人与书俱老》
听了丰湘羽的《人与书俱老》,突生一种想开一家书店的想法。名字呢,就叫做“午后时光”。
在悠闲的午后,手捧一本书,伴着慢慢倾斜的阳光,一起沉沦。梦想着熟人踏着熟悉的脚步,推开门,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抬头、点头,便是打过了招呼,然后继续自己的世界。
木质的书架,书架中间的沙发,沙发旁边的小椅,小椅靠在窗户旁,窗户上随风飘荡的“晴天娃娃”……各种各样的看书人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小孩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两个女孩背靠背,男生斜靠在书架旁,老奶奶带着老花镜坐在小椅上……很温馨呢!有这么多的人陪着你,陪着你看书……
书屋是一个大世界,大世界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世界。书屋里很安静,只有可爱的“阿狸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偶尔有小孩子争论书里的故事,却不显得突兀,反而另生一种童趣。
书屋的开放时间就随我意喽。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想开。开心的时候,送上一壶清香的茶水,给入迷的人们解解渴;心情不好的时候,关起大门,自己一个人躲在书屋里,舔舔伤口,继续遨游于自己的小世界,不管其他。
书屋里的书,都是主人喜欢的;书屋不大,却处处可见主人精心的布置;书屋的书不外借,若想购买,请自己到网上订购;若书屋的主人心情好,或许会帮你买一次;书屋的主人很爱护书,所以,也请你爱护每一本书;书屋的主人很懒惰,所以,“入屋请脱鞋,看书请保持卫生”……
——题记
我端着一盆衣服慢悠悠来到河边,虽厌烦了洗衣服,却不得不开始这无聊的“工作”。冲洗第二遍的时候,一条粉红色围巾落入水中,当我反应过来去抓它时——“不要,那会毁掉你的脸!”蓦地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我惊异地回过头:好俊俏的小女孩,十五六岁模样,戴着口罩,粉红的毛衣,粉红的长裤和那露在口罩外边的半张粉红的脸颊,微风吹起了她轻柔的黑发,似一棵刚刚出水的芙蓉,着实娇艳。
当我回过神来再看那围巾时,它已漂得很远很远了。看着它在水中乱滚翻腾,我悲愤,我懊恼,回过头,瞪着她。
可她却向我走来,“别抓它,它真的会让你毁掉半张脸,真的,俺认得那围巾。”我更加奇怪了,难道是个傻子?
“你是谁?”我问。
她突然摘下口罩,“真的,俺没坑你,嘿嘿,俺没坑你吧!嘿嘿!”我愣了,那——那半张脸——天啊!她的下半张脸已是一片漆黑,根本无法找到她的双唇,褶皱、褶皱……我的愤怒,也由之慢慢消退。围巾已漂得不见了。
这时,对面来了一位中年妇女,一瘸一拐的,蹒跚走到小女孩跟前。岁月流逝浸染的一根根白发和生活艰辛刻下的一道道皱纹,让她更显得老了。“叶子,你咋跑河边来了,娘找你半天了。”叶子,好美的名字,可——
叶子突然一头撞在她母亲的怀里,“娘,俺看到了,粉红围巾!粉红围巾!”这位母亲用颤抖的,带着干泥的双手捋着叶子的头发,哽咽了,“没了,叶子,没了,走了,走了……”
我看着她们在风中伫立,二人飘起的头发,混在了一起;我看着这位母亲向耳后捋了捋乱发,我看着挂在叶子耳上的飞舞的口罩。
我全然不知她们为何要哭泣,但我心中却有一种莫名的感伤,双眼似被荆棘刺痛。
良久的沉默!然而这时我唯一能做的恐怕也只有沉默了。
之后,这位母亲擦了擦眼睛,这是我第一次与她对视。她那无精打采的眼睛呆滞地看着我,似在企盼着什么。
“噢,”我明白了她在等待的原因,“我正在洗衣服,一条粉红色围巾掉入河里了,您是……”在我说到粉红围巾时,她的嘴抽动了一下,“粉红围巾”。她又一次回头看了看叶子,“走了,叶子,咱不抓它,不要它。”
我更加迷惑了,“可是……”我刚要开口,“你想要粉红围巾吗?”“不要它,是它,毁了俺的叶子。”
“它?……”
她让叶子坐在地上,我不禁又瞟了一眼叶子的下半边脸,似明白了一些,她又给叶子把口罩带上,继续说:“俺的叶子,多好的闺女,唉!可她十岁时,俺家穷啊,大冬天的,她的小手冻得馍馍似的。一天她跑回家,说要围巾,说她看见邻家小胖有围巾,就不冷了。你说,那时吃都吃不上,上哪弄钱买围巾,可叶子他爹心疼她,就把家里的老牛卖了,给叶子买了一条围巾,粉红的。”她又瞟了一眼叶子,这时的叶子已依偎在她怀里睡了。“叶子看看高兴啊,围着围巾到处跑,跑到河边,俺和叶子她爹跟着她,可叶子命苦啊,没注意就掉下去了,你知道,那河边都是石头,可怜的`叶子她——,俺也跟着跳下去了。醒来后,俺就瘸了,叶子的……叶子的脸也磨烂了……俺悔啊,可怜的叶子,把老牛卖了,那是俺的命根子,以后叶子他爹就拉犁,累病了,叶子又整天说傻话……”
辛酸的泪水浸满了她满脸的“沟壑”,生活的蹂躏磨碎了她深深的爱子心。我终于忍不住,泪水似一串串洒落的珠子,真的不知要用什么彩绳才能将它串起。我走过去,蹲下,抚摸着已睡熟了的叶子的黑发,再次看着她粉红的上半边脸。
叶子,我们不抓它……
平时热闹如集市一般的校园,此时却是空旷的只剩寥寥的几对情侣零星散布着。如今天的它很是冷清,偶尔有几声吵杂,却是路者的抱怨声。
“汐,你等一下。”
“嗯?”一个长相有些瘦弱的年轻小伙子停下急去的脚步,转身过来。
一个墨发过臀,穿着高雅,貌美如牡丹一般的女孩,怀里抱着一条雪白雪白的围巾,喘着大气追了上来。
“哦,是霞啊,有什么事吗?”汐年看着面前气喘吁吁的女孩,会心一笑,便开口问道。
“没,没……,也没什么事儿。就是……”霞的脸上有些红晕,吞吞吐吐地回答道。
或许是因为跑的太急的原因吧,汐是这样认为的。
“霞,没什么事我就得先走了,付老师有事找我。”汐开口,既然霞说了没什么事,那就是没事了。
汐转身欲离去,霞心里一急,鼓起勇气道:“汐,你等等,这,这条围巾送你。”
她将怀中的雪白的围巾递过去,紧张地看着汐,忐忑地等待着。
汐身子一僵,眼中的欣喜不言而喻,然而一瞬欣喜却被普通朋友间的真挚微笑所取代。
汐看着霞,如往常一般灿烂的笑容,伸手将围巾接了过去。
霞见汐没有拒绝,欣然接受。她心里很是开心,有些害羞地说道:“这是我亲手为……”
而汐却不待听完霞的告白,连忙打断了她的话,说道:“霞,真谢谢你!正好,她愁着找不到一条好看的围巾。我想,你送的这一条这么漂亮、暖和的围巾她一定会很喜欢的。周末我请你去游乐场玩……”
霞眼中有落寞和痛,而她却微笑地说道:“不用了,周末我要回家。我们是好朋友嘛,谢什么呢?”
汐瘦弱的身子在空旷的校园显得有些萧索,慢慢地走向了教务室。
霞站在原地,僵直地看着离开的汐。尽管她很坚强的将自己内心的苦涩掩藏,可是眼中的泪水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晶莹划过脸颊,渐渐冰冷,只留下两道模糊的泪痕。
从此之后,汐和霞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似乎他们都在回避着对方。
霞从来没有见过汐的那个她,只是偶尔能看见汐一个人坐在那昙花之下怔怔出神,或许是在想他的那个不在一起的她吧!
指尖流年,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四年的大学生活便过去了。
汐和霞都没有再想深造的.想法,各自离开了城市,开始了他们的奋斗历程。
刚离开学校的他们,偶尔有些电话上的联系,久而久之,却也慢慢变淡了。只不过他们之间似乎有某种默契一般,每天晚上都会在空间里写上一篇日志,诉说自己当天的事。
汐在离开学校之后,因为出生农村的他并不富有,也没有背景,所以他在外的奋斗并不如意。可是他的日志却一点也不提及,只有欢笑与幸福,没有泪水与伤痛。就是后来又一次父亲重病,他也没有丝毫提及,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汐只是在日志中写到,自己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只是有一件事很奇怪,那就是汐的那个她。似乎在大学毕业之后,就与他分手了。汐在那一次的毕业酒会上,因此喝的很醉很醉。从此,一直也没有听说过他和谁再好过。
霞在离开学校后,开始了接替父亲的半个家业。她虽然在感情方面很羞涩,可是不管是在读书,还是在行商这一行却很有独特的天赋。她的商业处理能力,就是老一辈的骨干人员也是很钦佩。
霞对汐一直没有忘怀,将自己的心牢牢地封在了工作上。因为她如月儿一般的美貌和卓越的商业处理能力,使得豪门来她家提亲的甚多,但是她却始终不肯嫁。
其中,也有她父母的谅解。一来,霞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一直很是疼爱;二来,霞的父母都是靠他们自己,一把汗一把泪地拼搏才换来的今天,所以他们是很节俭、知足的人,钱够花就可以。三来,霞的父母知道他们的女儿是商业上的天才,没必要靠谁来养活,只要女儿喜欢就好。
匆匆十年过去,给世间带去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变的只有那痴情的霞。
三年前,汐靠着自己和朋友的一起努力,勉强开了一家百货超市。如今,他们的超市已经渐渐有了开分店,向外发展的打算。
而如今的霞,已经是完全接管了父亲留给她的家业,成了一个真正的大资产家。
一个依旧如十三年前一样寒冷的天,霞带着对故人的思念,重回到了母校。
霞在看望自己在校的老师之后,便是一个人独步走在了那条熟悉、温暖的小石道上。那里有太多太多他和她的欢声笑语,也有静谧的温馨。
看着眼前一幕幕熟悉的树木、花草、长廊、石凳,霞有些恍惚,似乎自己又回到了以前那个羞涩的少女时代。
走在小石道上,那尽头是她以前最喜欢待的地方——昙花菀。
霞轻慢地走在小石道上,感受着故园带来的温馨与美好。突然,她僵立在了石道的尽头,就像十年前汐拒绝了她的爱的时候一样。
那个梦中无比熟悉,在梦中萦绕,看着昙花怔怔出神的身影。这如十三年前的场景一样,让她错以为是自己眼花看错了。
“汐?”霞声音有些哽咽地询问道
“霞!”汐回过神看见她,不禁站起脱口而出。
“他的声音跟以前相比粗犷了很多,却更加有成熟之后的稳重。”霞的泪水这次再也没有在恋人面前止住,两行眼泪簌然滑落。
汐有些慌乱上前,伸手将她的眼泪轻轻拭去,道:“霞,不哭。你是所有女子中最坚强的那个,也是胜过大多数男人的女强人。不哭……”此时的他却不知道如何去劝解,因为霞的眼泪在他的说话间落的更急了。
霞抬起泪眼,看着汐,哽咽地说道:“可你知不知道,我也是女人。”
汐将霞紧紧抱在了怀里,生怕她离去,口中只是重复着三个字:“我知道!我知道!……”
昙花之下,汐和霞相依在一起。这是那萧瑟的冷风也吹不过他们之间的相拥,是那淅淅的冰雨也冷却不下他们的体温,是那萧索的园景也黯淡不了他们现在的爱。
梦想,是人生的羽翼。尽管教书是我的职业,读书是我的嗜好,但回首曾经,能拥有一间清静的墨香四溢的书房,晴窗万卷,笑看流年,却是我最大最真的梦想!
正像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书屋,尽管是一个非常典雅的名词,但在旧时,唯“士大夫人家才有书屋”吧!愚生也晚,虽是红旗下的新社会,但恰值20世纪七十年代,乡下的故土田园并不容我有丝毫的关于书房的念想。那些年,自家的两间土坯草房里,光线昏暗,墙体斑驳,除了两张木床,便是破烂的农具,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生活用品。我和弟妹们看书写作业,总是依赖一条狭长的板凳,在门前的大树下你推我挤地完成。若逢着阴雨天气,便只能弓腰撅腚地趴在屋内床上“鬼画符”一番了。其时,家中也根本没什么书看,床头枕下,偶尔倒能翻出一本半旧的《***语录》来,那是爹娘的时代记忆了,像现在的孩子爱看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翻译作品,抑或皮皮鲁、马小跳之类,更是闻所未闻,梦中也无。既无书,又谈不上爱读书,又奢望什么书屋呢?
我到省城读中专时,仿若毫无缘由,忽然就对书着了迷,读而上瘾,整日里手不释卷。之所以有书可读,有闲得读,盖因学校有一座四层高的图书楼,楼内藏书无数,而其时我们的课程也并不紧张,吃住皆在校舍。我那时对随园主人提出的“书非借不能读”这一观点委实是“顶礼膜拜”——一来囊中羞涩,无钱买书;二来亦无须购阅,图书馆便是我这书虫的超级“书房”。所以,中专四年,书梦未曾休,书房梦却难得做一回。亦可说,那样的青春岁月里,书于我,重在“读”,而非“藏”,或曰“拥有”。我甚至自视颇高,觉着唯有图书馆才是一本本著作典籍的最好归宿,而不是被私人所独占独赏。
毕业那年,我被分至小城某企业工作。先是栖身于集体宿舍,人多物杂,生活繁乱,偶尔躺在单人床上翻翻书,疲了,倦了,便随手撂在一边,并无珍藏之心。书,大多还是借来的,有单位的,也有小城图书馆的。借而读,读而还,来有影,去无痕。当然,偶逢手头宽裕了,或于书店看中了一本心仪已久,偏偏图书馆又难寻的书,我亦会毫不犹豫地乐购而返。天长日久,竟也积了不少,因居室大家共用,无处摆放,所以东一本,西一本,床角,枕畔,餐桌上,鞋盒里……书影散乱,举目可见。其时,我有意无意地亦开始了写作的练习。但室内仅有的一张桌子亦是“多功用”的,上面常常粘了饭米粒,泛着啤酒沫,有时甚至还躺着两双臭袜子。加上同室兄弟们兴趣不一,工余闲暇还要用它打牌、下棋来调剂生活,故尔,即使我灵感突至,欲捉管为文,常常亦是草草收场。慢慢地,我在心底也就萌生了独居一室,可以自由读书、恣意写作的渴望。或者说,书房即卧房,卧房亦是厨房,三合一倒无所谓,总之得“离群索居”。然而,当时单位的境况是江河日下,弟兄们撑不住,相继摇首跳出,我也交了一纸辞呈,转身下了江南。走时,宿舍里已是狼藉满目,那些年购的书,我也只是随身带了痴爱难舍的几本,其余的,只能忍痛换作远行的盘缠了。书房梦于我,依然遥不可及。
在小城漂泊时,一个女孩竟相中了喜欢读书写字的我,给了我一个家。房子虽是租来的,且仅有两间,但,这似已足够。情郁于心的我仿佛一下子找到了恣肆倾泄的决口,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潜心凝虑地研读了大量的文史哲典籍,还顺利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郑板桥曾笑吟:“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这句话真是说到我的心坎里了。窗外虽非帘幕几重,阑干几曲,屋内却也报刊遍地,奇书满床。改作业,批试卷,乐而读,读而作……小小书屋“锁不住五夜书声”,承载了、容纳了我太多的荣辱悲欢,催我奋进,教我自省,甚至,使我从根本上忘记了它是租赁而来的。
20XX年,我们终于挥别了租房岁月,搬进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置办的新家。新家三室一厅,明净敞亮,我的书屋梦,也终于变成了现实——无事此静坐,有情且赋诗。那些跟随我辗转多年、不离不弃的书卷文集,亦终于有了一隅歇脚地。想想,我本是普通的乡村中学教师,读书与写作,既是工作需要,亦是业余嗜好;既算闲情逸致,亦为精神追求。我所憧憬并享受的,是陆放翁“读书有味身忘老,病经书卷作良医”的从容之至与淡泊之趣,尔今,梦已成真,我的书屋我的梦——祖国在发展,城乡在进步,我有理由相信,一切都将不再是梦,夙愿终偿在今朝!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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