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鼻子的作用可大哩!只要把铃铛挂在大象的鼻子上,轻轻地摇一摇,就能听到一首首优美的歌声,它还能帮工人们搬运木头,为清洁工清理地上的垃圾,大象还是个运动员呢,他投的蓝球比谁都准。
你看,大象的鼻子是不是很有用啊!
我们家有三条金鱼,它们整天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生活无忧无虑。
它们一黑二金,鳞片闪闪发亮,像穿了身宝石镶嵌着的衣服。小金鱼的眼睛鼓鼓的,炯炯有神,尾巴如同轻纱,可美了。
一天夜里,我起来上厕所,看见鱼缸里那三条小金鱼藏在水草里,大眼睛睁着。我觉得奇怪,喊起妈妈,问她:“小金鱼们为什么还没睡?”妈妈笑了笑,摸了摸我的头说:“傻孩子,金鱼没有眼皮,它们从来都不闭眼。”“哦,原来如此。”我点了点头,恍然大悟。
有一次早上,我正吃着面包,忽然瞧见鱼缸里三条金鱼都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干嘛?”我心生好奇,便放下面包走开,奇怪,它们不看我了,却看着面包。哦,它们想吃面包了!昨天晚上忘喂它们了,金鱼们肯定饿了。我抓起面包,撕下一小片扔进水里,它们立刻争先恐后地扑过去,我又扔了几片,不久全被吃完了。
这三条小金鱼给我带来了欢乐,我真喜欢它们!
我家有两只乌龟,一雌一雄,雌的叫欢欢,雄的叫乐乐。
欢欢体型较大,龟壳为淡黄色,只有顶端有一抹淡绿;而乐乐呢?它则体型较小,龟壳为淡绿色,只有顶端有一抹淡黄。它俩身上的皮很皱,像老太太似的。腮部有两个红点,十分鲜艳,仿佛是用口红点上去的。
它们很爱叠罗汉。记得有一次,欢欢在下面当地基,它伸出短短的四肢,用力勾住地面,稳稳当当地趴在地上,仿佛连龙卷风都刮不走它。而乐乐呢?也伸长脖子,在欢欢的壳子四处“探查”,好似在寻找落脚点。一分钟过后,总算探查完毕。
乐乐抬起前爪,勾住欢欢的龟壳,后爪一“蹬”地,总算上去了。它慢条斯理地爬到龟壳顶端,一个大转身,Ok!我丢下去一块猪肝,乐乐拍了拍欢欢,欢欢向猪肝爬去,快到时,乐乐伸长脖子,叼来猪肝,它两便一上一下地享用起来。
我喜欢欢欢和乐乐,但愿它俩能伴我一生。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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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在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吃货”,因为它总是一有空就吃!有一次,我给他两块儿肉,并说:“1+1等于几呀?”它竟然叫了三声,不就是想吃三块肉吗?所以叫吃货!
它全身都是雪白的,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大雪球。吃货的眼睛不大也不小,鼻子黑黑的,好像黑炭一样,它的牙齿很尖,好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我最喜欢它的牙齿了!
只要是它不认识的人,就大声叫,好像在威胁着说:“快走,再不走就咬你了!”我一回来,它又装成可怜巴巴的样子,跟着我走,我想笑,但忍住了。每次我跨上自行车的时候,它总是跟着我跑!
吃货的警惕性很高,每次睡觉,它总是喜欢把一只耳朵紧紧贴在地上,一有声音,它就悄悄地站起来,然后“汪汪汪”的大声叫,给家里人报信。
吃货也很爱玩。有一次,我把飞盘扔得很远,我估计它要捡回来应该很慢,我正准备打开电视机,突然看到一个很快的东西,直冲而来,像离弦的箭一样,仔细一看,是吃货!
这就是我的小狗,我非常喜欢它,你喜欢吗?
海龟在大家的印象中,应该是笨重而强壮的动物。
然而,你可能还有不知道的呢!
海龟在陆地上十分好欺负,但到了海中,它们就成了捕食者。
它们有着流线型的身体和健壮的“腿”好像是专门为当“旅行者”做的准备,身上的硬壳和尖尖的头,好似是用来扛、挂行李的一样。
海龟可是一位旅行者,它们是出生在沙滩上的,而不是在海里,它们的妈妈在沙窝产下海龟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些小海龟独自生长。
刚从沙窝爬出来的小海龟,要想走回大海,那可有千难万险呢!它们一路上会被鸟类捕食、被人们捕捉,甚至会因灯光干扰,将方向弄错。
有一些可爱的小海龟,一直不折不挠,最终回到大海生存下来。
我觉得,能成功爬到水中的龟,已经是精英了!看,你的脑中有没有几只小海龟在沙滩上爬行的画面呢?
终于,小海龟入海了。
很快,大多数的海龟都长大了,有几十厘长,几十千克重了。
它们一边成长一边学习,如何睡觉、捕食等。
其中捕食最有趣。
它们有的追着猎物游,有的张着嘴,让好奇的鱼儿进来。
啊呣!海龟的晚餐来了!
随着海龟慢慢长大,到了该当妈妈的年纪,它们会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产下七八十个卵,然后,让小宝宝们在沙窝里沐浴着阳光,自己慢慢爬回海中继续生活。
你们是不是很期待新的小海龟诞生呢?那就不要打扰,静静地等吧!只有好好保护,新生命才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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