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成长,都会长大,对往日成长所留下的足迹也是依依不舍。——题记
七岁的窗口
打开七岁的窗口,依稀还记得七岁那年贴,过新年时的场景。欢欢喜喜,快快乐乐。那时的自我亦然纯真,不懂那人间的险恶,只明白开心的时候就应哈哈大笑,悲哀时就就应哭啼不止。而此刻那个以前只会把表情清楚的表此刻脸上的自我,现如今到哪里去了呢?七岁,一个快乐的童年,却被遗失在成长的岁月中。
十岁的
关掉七岁的窗口,打开十岁的日记。笔迹依稀能够看出来,但却还能够想起自我的十岁那年的喜悦。六一儿童节、生日都在同一天度过。自我却乐得合不拢嘴,却不知这也不好,因为算起来只能收到一份礼物。而那时的自我就应也算的上纯真吧。儿时的自我总是不以为然,此刻想想还真是可笑呢。
十三岁的自我
合上十岁的日记,再看看十三岁的自我。已然没有了当年的那份纯真。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成长吧。十三岁,一个能够算的上很好的年龄。的确不可能如同七岁、十岁一般了。成长,真的好残酷,掠夺了自我以前的一切。而自我也只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成长,将自我当年的那些小完美埋在了回忆里。路人甲始终不懂我成长的故事和伤悲。
成长,是一个残酷的事实,让人不经意间就背叛了昔日的完美;成长,是一个虚伪的代名词,让人轻易得就戴上了沉重的面具;成长,是一个只开始却永远不结束的故事,让人很容易就放下了以前,放下了以前的一切,也包括回忆。
成长的故事,很甜很酸很苦很涩很咸很辣很美。
漫步在通往故宫的道路上,两旁古墙林立,不时还出现几个古色古香的木门……想必,这门里面必定有外面古墙风格相近的亭台楼阁吧!看着前面的几位外宾一个劲儿地叫“good”,还不时地竖起大拇指,我在心中暗自窃喜。
“叶子。”母亲叫道:“快来看,古墙内有一扇门未锁,可以进去。”我赶忙跑了过去,心中还边美美地想象着那古墙里的亭台楼阁……
“啊!”一推进那古大门我就震住了:里面只有一堆矮房似的出租房,水管、电线也完全暴露在外面,几个小老太太在用搓衣板洗着衣服,什么古典的建筑,里面分明是一处弱势群体的居所!
“哎呀呀,我说你们哪。”导游小姐挤了过来,“快把门关上,真是的,这些有什么好看的?待会儿我带你们游故宫去!”现在,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古墙还另有用途啊!既美化了环境,给人无限的瑕想又遮掩了“家丑”,可真是一举两得,是嘛!从外面看,还真的以为里面有什么大宅大院,古典建筑呢!哎——原来在这风光景色的背后,还有着这另一种“风景”!
左脚踏进故宫的门,右脚就听见那一声声“炸,六线”之类的扑克“专用术语”了,一拐角,才知道是几个中年人正趁着游兴在打纸牌呢!他们忙得不亦乐乎的,几个外国人停下看看,一脸迷茫。哎——这要是打的是麻将也好呵,我在心里暗暗地想到:至少在外宾面前,也不用那么的惭愧,至少人家也会说这是中国文化遗产——麻将。是的,那么好的文化遗产建筑风景,本该好好参观参观吧,可是,居然在这大殿前摆下了牌桌。嗯,在故宫里打扑克牌,也算另一种“风景”啊!
一趟故宫行,这些另类“景色”反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北京归来,我久久不能抒怀,为这些“风景”生出许多少年的烦恼。
“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广告词――因为它虽精短,却包含了很深的哲理。
风景无处不在,因为它就融在我们的生活中。
我眼中的风景不需要雍容华贵,也不需要富丽堂皇,它可以是朴实的、善良的,在我眼中,晴天是一种风景,雨天也是一种风景。在晴天,我们可以沐浴在阳光下,贴近大自然的怀抱;在雨天,我们可以坐在窗口,看着窗外的风景,让思绪飞驰在千里之外,让心灵洗去忧郁,留下快乐,洗去灰尘,留下纯洁。
我眼中的风景不要多么的宏伟壮观,也无需中外驰名,它可以是清新的、自然的,在我眼中,一片不大的草地便是足以令我高兴的风景,我可以贪婪地吸着空气中淡淡的青草香,漫步在浅浅的草丛中,我喜欢裤脚被露水沾湿的感觉,我虽然不能象奶牛一样品尝青草的滋味,但我可以在草地上香香地睡上一觉,让大自然在梦中尽情的舒展;在我眼中,一株娇弱的兰花胜过那些名山大川,佛祖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可以嗅着淡淡的花香,听着花开花落的声音,用心来感受一切,我要与兰花一起分享花开的喜悦,感受花谢的壮丽;我要折下一支,献给心爱的人,献给我的母亲,让她们和我一起分享发现风景的快乐。
我眼中的风景不是风花雪月,也不是柔情似水,没有悲伤离合的动人情节,也不是波澜不惊的平静,我眼中的风景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出污泥而不染,濯青莲而不妖”、是“我欲与君相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我眼中的风景是夸父、精卫、愚公的执着,是牛顿、爱因斯坦的智慧,是特洛伊、古罗马战争的热血沸腾,血脉喷张……
我是一个善于发现风景的人,我可以为我所发现的风景欢、乐、喜、悲,风景可以不同但看风景的平和心态是相同的,我眼中的风景总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绚丽多彩……
我眼中的风景,正如一首歌词所表达――“你是那耀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来为你爱我不顾一切,熄灭我将永不能再回来……”
涮羊肉
看到这个标题,你也许会问,涮羊肉怎么会是内蒙古的美食呢,全国各地哪里不吃涮羊肉?我说的当然不是目前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小肥羊、小尾羊等不沾小料吃的涮羊肉,而是经典的传统火锅式涮羊肉,那才能真正吃出涮的味道来。
我曾经在包头工作过一段时间,东河区有一家老字号的清真饭店叫同和轩,那里的涮羊肉堪称一绝。他们有一种特制的仅供一人用的小铜火锅,火锅虽小,却和传统的大火锅构造完全相同,中间也有冲天的通风口,火苗从顶部喷薄而出,使得锅内的汤无论加再多的料进去总能保持沸腾。羊肉端上来了,肉质细嫩,色泽鲜艳,刀工精美,薄厚均匀,那真是薄如纸,软如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一涮就熟,久涮不老。再要上几盘各式蔬菜,蘸着喷香扑鼻的麻酱小料,就着酸甜适口、开胃解腻的糖蒜,真是百吃不厌的人间美味呀。而且,据权威人士公布,吃涮羊肉是最符合荤素互补、酸碱中和、营养搭配的健康饮食要求了。
其实涮羊肉的起源也在蒙古。传说七百多年前,元世祖忽必烈统帅大军南下远征,经过多次战斗,人困马乏,饥肠辘辘。忽必烈猛地想起家乡的莱肴——清炖羊肉。于是吩咐部下***羊烧火。正当火夫宰羊割肉时,探马突然气喘吁吁地飞奔进帐禀告敌军大队人马追赶而来,离此仅有十里路。但饥饿难忍的忽必烈一心等着吃羊肉,他一面下令部队开拔,一面喊着:“羊肉!羊肉!”清炖羊肉当然是等不及了,可生羊肉又不能端上来让主帅吃,怎么办呢?这时只见主帅大步向火灶走来,厨师知道他性情暴躁,于是急中生智,飞快地切了十多片薄肉,放在沸水里搅拌了几下,待肉色一变,马上捞入碗中,撤上细盐、葱花和姜末,双手捧给刚来到灶旁的大帅。忽必烈抓起肉片送进口中,接连几碗之后,他挥手掷碗,翻身上马,英勇地率军迎敌,结果旗开得胜,生擒敌将。
在筹办庆功酒宴时,忽必烈特别点了战前吃的那道羊肉片。这回厨师精选了优质绵羊腿部的嫩肉,切成均匀的薄片,再配上麻酱、腐乳、辣椒、韭菜花等多种佐料,涮后鲜嫩可口,将帅们吃后赞不绝口,忽必烈更是喜笑颜开。厨师忙上前说道:“此莱尚无名称,请帅爷赐名。”忽必烈一边涮着羊肉片,一边笑着答道:“我看就叫涮羊肉吧!众位将军以为如何?”从此,涮羊肉成了宫廷佳肴。
直到清朝光绪年间,涮羊肉才逐渐走向民间。成了我们寻常百姓家的美食。
我的童年十分快乐,生在一个小山村里,有许多小伙伴和我在一齐,上山挖猪草喂猪,放羊,河里游泳,去河里抓小鱼……好玩极了总是无忧无虑。
我们几个“小调皮”也因此闯了一些祸,例如踩坏人家麦苗,因放羊吃了人家的玉米之类的,母亲便批评我,罚我一天在家看书,即使是那样,我也很快乐,我从书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增长了我的知识。再去玩的时候,我就把从书上看到的统统讲给伙伴们听。
童年的我是快乐的,过的一日是那么快,那样的充实,那样有好处。
母亲说:“上了小学不能再那么调皮,听老师的话,认真学习。”我的几个伙伴和我一齐入了学,而且在同一个班里。
我们每一天在教室里学习,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感到很快乐,很充实。下课后,我们几个聚在一齐,在玩的同时讨论一些学习上的问题。我在玩与乐的同时,增长了知识。
放学后,我们几个迅速地把全部作业写完,在村东头老槐树下思考到哪里玩的问题,去池塘抓鱼,好的!我们几个分头行动,用水盆把水泼到另一个坑里,剩下的就只有鱼了,就好抓了,都是些个头大的鱼,我们几个平均分后带回家,吃着自我抓来的鱼是那么香、那样的有滋味。
小学的我过的同样充实、快乐。
去年春天,我买了一只小鸡,它刚出生不久,身体圆圆的,颜色是金黄色,十分可爱。两颗黑色的眼珠嵌在上面,如同两颗玻璃球似的,十分漂亮。
我找来一个大纸箱来当它的窝,可它一点也不老实,刚把它放进去,它就跳出来,再放进去,又会跳出来……
到了晚上,它更加不老实了。叽…叽…叽“地叫起来,音量还真不小,仿佛它在唱男高音。让人一晚上也不得安宁。真是太调皮了。
过了几个星期,小鸡好像跟我们熟了,变得十分听话,晚上也不会乱叫了。我一拍手,小鸡就会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眼睛盯着我看,好像在说:”主人有什么吩咐啊!“
有一天早上,我给小鸡喂食,撒了很多米在地上,小鸡正在安静地吃着。一头大公鸡如同发疯似的冲了过来,吃着小鸡的午餐。我的小鸡可不好惹。仿佛一个跳高运动员似的,敏捷地跳到大公鸡的背上,在上面狠狠地啄公鸡。大公鸡痛得大叫起来,使劲地摇摆,想把小鸡甩下来,可就是甩不下来,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真是曹操下江南——来得凶,败得惨。小鸡真厉害。
小鸡还有一个缺点。在我们家,它经常在地板上拉大便,有时每走一步就拉一个,十分恶心。不知怎么的,它就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鸡。
当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课,同学们在津津有味地听课时。它就开始渐渐变短。它什么也不说,它也不后悔,也不抱怨,像一位任劳任怨的警察,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当夜晚来临时,它站在粉笔盒中,看到自己以前高大笔直的身体变短了。它没有哭,也没有抱怨,它笑了,笑得比阳光还灿烂。它想:我终于要实现我自己的梦想了,我真为孩子们那一张张笑脸感到欣慰。这个时候,也许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个晚上,但我相信,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人……
第二天,它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变短了。终于,在它还不到一寸长的时候,它以微笑告别了它的.一生。它不恨、也不怨。这就是一根粉笔伟大的一生、令人敬佩的一生、令人有所感悟的一生……
粉笔,它永远是那么宽容、那么无私……
上年暑假里,我去表哥家玩,他家刚买了两只小鸡,我们给他们起了名字,一只叫皮皮,一只叫天天。
它们奶黄色的绒毛,圆圆的身子,橙黄色的小嘴儿,像黑宝石一样大的眼睛,一双又小又嫩的翅膀藏在绒毛里。我轻轻地捧起一只小鸡,手里想捧着小绒球一样,感觉很舒服。
小鸡不仅样子漂亮,而且很聪明。有一次,我拿了一把青菜,小鸡们一眼瞅见了。为了吃青菜,一只小鸡悄悄地跳到了椅子上,用小嘴啄了一大口藏在我身后的青菜,立刻溜之大吉了。
最有意思的要数小鸡吃虫子了。一次,我和表哥用小铲子刨土,找到了很多条蚯蚓,我们把它们放进瓶子里,装了半瓶后,我们去其他地方抓蚂蚱,把蚂蚱放进另一个瓶子里,抓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回家了。我和表哥把蚂蚱全都倒在小鸡面前,平时青菜是小鸡的“命”,可见了蚂蚱,小鸡连“命”都不要了;活的蚂蚱想要逃走,小鸡就像饿鹰一样,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啄住了蚂蚱,随即狠狠在地上摔了几下,然后连翅膀带腿一起吞了下去。我们把一条蚯蚓像小鸡扔去,它俩跑过去一口咬住,谁也不肯让谁。让人发笑的是:正在争抢同一条虫子的一只小鸡会突然松了口,还在使劲的小鸡一下子就摔了个屁股蹲儿。
我喜欢这两只可爱的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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