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学期中,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就下了狼王梦,这本书它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辛辛苦苦地把她的孩子养大,在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的情况下紫岚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完成使命,为了保护后代,尽到了自己做母亲的责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学生的责任是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孝顺父母;
老师的责任是教育同学,让同学们长大之后做好事;领导的责任是管好人民,教育人民......
我是一名小学生,也是一位姐姐,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你做到了么?推荐大家看看昨天我写的街头的一把伞,另外我也分享老师写的一篇狼王梦读后感文章把:由中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所著的《狼王梦》(美绘版一书,我已反复看了几遍,仍是爱不释手,它给人以震撼,给人以壮烈之美。
它虽然描述的是狼的生存世界,展示的是狼世界中的一个生存逻辑,但它更多的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哲学思考,整个故事中蕴藏着许多启迪、许多教训,其意也悠悠,其味也悠悠。
《狼王梦》的主角,是一匹母狼,她有一个非常美的名字叫紫岚。整部小说就是以母狼紫岚为主线,讲述它如何培育五只小狼成狼王的经过的。作者略带浪漫的笔法,冷酷理性的观点,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了淋漓尽致。
为了实现自己的狼王梦想,母狼紫岚一直在努力着,它不仅愿望强烈,信念执着,而且在终身实践着。
紫岚的目标是明确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它直接参与了伴侣黑桑夺取狼王的密谋,结果由于黑桑的意外死亡而破灭。于是,它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崽身上。它一共生了五个狼崽,四雄一雌。可惜的是,有一个雄崽在生后不久死去,其它活着的四只就成了紫岚的全部希望(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体毛,起名叫黑仔,它最得紫岚的喜欢,寄希望最大;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那只母狼崽长这一身紫毛,起名叫媚媚。但很不幸,在实施狼王梦的过程中,紫岚的希望在不停地破灭着:黑仔被鹰叼走;蓝魂儿被猎人的夹子死死夹着,不得已自己把它咬死;双毛在紧要关头被狼王洛戛咬死。虽然自己的孩子都死了,但它的狼王梦仍在继续,又把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外孙身上,为此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最后与可怕的大金雕玉石俱焚。同时,为了实现自己的狼王梦想,它甚至不惜牺牲了自己的婚姻(拒绝了雄狼卡鲁鲁的求爱,这是多么悲壮的一种取舍呀!
紫岚的手段是残忍的,充分体现了狼本性凶残的一面。为了实现它的狼王梦想,在必要时,它可以食子(为了活着的四个小狼崽能有乳汁,它满含心酸地吞噬了已经死去的那一个狼崽、***子(当它的第二个狼儿蓝魂儿被猎人用捕兽夹死死地夹着而不能逃生时,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落入猎人手中时,“紫岚一口要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如闪电快如疾风”;或眼睁睁地看自己的爱子,在惨烈的斗争中,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为了成就蓝魂儿的狼王梦想,当蓝魂儿被黄犊咬伤向自己求救时,“紫岚好像没听见似地端坐不动”;为了训练自卑、平庸的双毛,“不管它累得口吐白沫还是累得四脚抽搐也从不怜悯”。为了训练自己狼儿的各种技能,它不惜以牺牲其它生命为代价,马鹿、岩羊、狗獾,甚至是狗熊、野猪都成了它们的牺牲品。这是何等的凶残啊!
紫岚的意志是顽强的,不相信失败、从不言放弃。当自己的狼夫死去时,它不气馁;为了肚子中的狼儿,它与追赶自己的大白狗斗智斗勇,最后用顽强的意志战胜了对手;当自己被洪水淹没快要没命时,它竟然抱着一个树枝而求生;为了训练几个狼儿,它忍饥挨饿,处心积虑,甚至使自己成了为了一只跛脚狼;当几个狼孩相继死去时,紫岚并没有被击垮,又把努力地方向投向了下一代;在与老雕进行搏斗时,即使在十分不利的情况下仍在坚持,最终与老雕同归于尽。这是何等的气概啊!
紫岚的方法是直接的,不同狼儿不同对待。为了培养狼儿成为狼王,它选中谁时就特别优待。由于黑仔是它的最佳选择,从一开始,就特别照顾,从吃奶到食物分配黑仔都最优待;对于蓝魂儿和双毛也是这样,当然,它对于不同的狼儿也采取了不同的培养方法,并且都十分见效。这是何等的现实和聪慧啊!
紫岚的.狼王梦想最终虽然没有实现,但它那种孜孜以求、永不言败的精神却时时击打着人的灵魂,给人以震摄和启迪,这不正是我们再前进道路上所需要的吗?同时,它也给人以警示,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狼王梦想,采取了各种卑鄙手段,这和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是何等的相似啊!想想我们现实中不也有这种人吗?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不择手段,坑蒙拐骗,这些人和狼又什么两样呢?
愿我们的人类更加高大起来!
幸福,或说是生存的价值,并不在于我们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无数艰难困苦之中,又何尝不包含人生的幸福?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有那么曲折。
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之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难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快乐。
爱情,应该真正建立在现实生活坚实的基础上,否则,它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之树上盛开的一朵不结果实的花......
有时候,现实生活中某些引起社会强烈震动的突发性事件,往往是历史所发出的回声。为了探寻此类事件的起因,我们常常不得不回头从遥远的过去说起......
母土啊!对于一个人来说,永远都不可能在感情上割断;尤其是一个农民,他们对祖辈生息的土地有一种宗教般神圣的感情。
感情丰富的男人啊!在他劳累和痛苦的时候,他对女性的体验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包含对妻子、母亲、姐姐和妹妹的多重感情。温暖的女人的怀抱,对于男人来说,永远就像港湾对于远航的船,襁褓对于婴儿一样重要。这怀抱像大地一样宽阔而深厚,抚慰着男儿们创伤的心灵,给他温暖、快乐和重新投入风暴的力量!
人,常常是脆弱的;但人又是最顽强的。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至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多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有的最后归宿。热情的诗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
是的,如果一个人是按自然法则寿终正寝,就生命而言,死者没有什么遗憾,活着的人也不必过分地伤痛。最令人痛心和难以接受的是,当生命的花朵正蓬勃绽放的时候,却猝然间凋谢了。
人类之树谁知凋落了多少这样的花朵。冷落成泥,只有香如故......
美丽的花朵凋谢了也是美丽的。
是的,美丽。美丽的花朵永不凋谢,那花依然在人心头开放!
主要内容: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简在这里继续受到欺凌辱没。由于生活艰难,教师经常鞭打学生,孤儿院常常有儿童死亡,简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她开始独自谋生。
主要人物评析:
简爱的一生是坎坷的,每一步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她每一步都走得坚实而有价值简爱读书笔记摘抄3篇简爱读书笔记摘抄3篇。她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知识与艺术是她的资本,倔强与善良是她的天赋,无形之中,它给了我们力量,是我们不再为相貌而自卑。正如简所说,我的灵魂充实,内心丰富,这便是我的财富。
罗切斯特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
海伦:成熟,内心坚信只要人是无辜的,内心是纯洁的,总有一个地方会接纳你,承认你的无辜。对待别人宽容,善良,能够容忍别人的不对,是一个高尚的、心理年龄超过正常年龄的可爱女孩。
里的太太:冰冷,胳膊肘往内拐的太厉害,分不清孰是孰非简爱读书笔记摘抄3篇。
白茜:在盖茨海德与简较好的女仆,还算有点良心。
圣约翰: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的洞察力,耐心和说服力是惊人的.。要不是简听到了罗彻斯特先生的呼唤声,简恐怕已经答应嫁给圣约翰的,可见他的说服力。同时他也是相当冷漠的。我觉得到了自私的程度,不过也不能完全用自私形容,因为他是为了他的宗教信仰,他自己也很辛苦,所以不能只用自私一词来概括。
约翰、里德:可恶的坏表兄,总欺负简。
特色分析:
你以为,我贫穷,我卑微,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 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一样,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 多么简短的话语,只看其语不问其人,就知道简爱是一个性情刚烈,要强好胜的人。同时,我也憎恨那些贵族,整天认为自己的灵魂高尚,地位低下的人灵魂卑贱,我认为,那些贵族是最无知,灵魂是最肮脏的!
我很佩服简的同命运抗争的信心和勇气
路面坚硬,空气凝滞,我的旅途是寂寞的。开始我走得很快,直到身上暖和起来,我才放慢脚步,享受和品味此时此景所赋予我的欢乐。三点了,我从钟楼下面经过时,教堂的钟声正好敲响。此时此刻的魅力,就在于天色临近黄昏,在于徐徐沉落和霞光渐淡的太阳。这时,我离桑菲尔德已有一英里,正行入在一条小径上。这条小径,夏天以野蔷薇闻名,秋天以坚果和黑莓着称。
这条小径顺着山坡往上一直通到干草村。走到中途,我在路边通到田野去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把斗篷裹紧,双手藏进皮手筒,我并没有觉得冷,虽然天气冷得彻骨。这一点从覆盖在路面上的那层薄冰就可看出,这是现在已结了冰的小溪,前几天突然解冻时溪水漫到这儿来造成的
从我坐着的地方,我可以俯瞰整个桑菲尔德简爱读书笔记摘抄3篇读后感。那座有锥堞的灰色府第,是我脚下的山谷里的主要景物。
一部小说中新的一章,有点像一出戏中新的一场,这一回当我把幕拉开时,读者啊,你得想象你看到了米尔科特乔治旅馆中的一个房间。就像一般的旅馆房间那样,墙上贴的是那种大花壁纸还有那种地毯,那种家具,壁炉上的那种装饰品,那种印刷的画,其中一幅是乔治三世的画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的画像,还有一幅画是沃尔夫之死。借着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油灯,借着壁炉的熊熊炉火,你可以看清这一切,我的皮手筒和伞放在桌上,我自己则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坐在炉火边,让身子暖和过来,连续十六个小时暴露在十月天的寒冷中,全身都冻僵了。
呐喊,是鲁迅写的中短篇小说的集子。鲁迅一生只写了25个中短篇小说,其中的14篇收集为《呐喊》。鲁迅是现代中国的文化巨人,新小说的奠基者,思想成分丰富而复杂,要百分之百读懂他的文章,是较为困难的,起码对于我来说。《呐喊》中深刻而锐利的小说思想,批判封建制度吃人本质,特别是《孔乙己》《白光》;批判辛亥革命不彻底,《阿Q正传》《药》;揭示农民和知识分子灵魂的麻木与精神的奴性,《故乡》;《一件小事》是典型的散文体小说;《狂人日记》是日记体小说。
读鲁迅的《呐喊》第一遍的时候,仿佛仍不大清楚它讲了些什么,读第二遍才能稍深入思考一下,而且后来还不得不借助一下工具书,查一下资料,才能够较细的去品读,而题目写细读《呐喊》,也不能只说是我自己细读这本书,还要细读工具书、资料书,从而才能较深较透的理解。
第一篇便是《狂人日记》,它以日记的形式一段时间一段时间的`写出来,文中的主人公“我”是一位狂人,“我”从始至终遇到的所有人,老人、小孩、路人、陌生人、熟人、朋友、亲人,在“我”眼中,全部都会吃人。“我”总是拥有多疑、多忧、无名的恐惧、敏感,凡事都联想与放大,即把没有任何联系的事物都关联在一起,这些无不是狂人典型的性格特征和变态的思维方式,是地地道道的迫害狂症状。他发狂的表象下,是清醒的内心,表面胡思乱想,实则歪打正着,恰恰击中社会的弊端,击中封建制度的要害。这个狂人不是普通的狂人,而是无所畏惧的反封建战士。这段话是资料中对于《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进行的深刻剖析,让我让我们都深刻而清晰的认识了狂人。
当说明“我”成为狂人的直接引子是在说明:20年前踹了陈年流水簿子”这个原因上时,就已经说明狂人是因为反叛传统,反抗封建制度。“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句话更是体现了《呐喊》这一题目,这是鲁迅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呐喊,是彻底的反封建。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说出来的许多话,都成了警示格言,成为反传统反封建的标志性语言。
《孔乙己》是我们在初中时教材上的一篇课文,我们都有接触,而且初中老师当时的分析对我来说还是记忆深刻的,一个深受科举制度迫害的“士”,在面对时事和生活窘迫时的假书生酸气,最终只能被人当作笑料,直至丧失生存资源而死,揭露的主旨也是不言而喻了。
《药》是以人血馒头为意象,将人们愚昧迂腐无知轻而易举的放大展现到观众面前,只得令人哀叹。
《风波》中的人们,各种对话、心理的描写,场景人物的突出主要是于“辫子”上。把辫子看得十分重,以“皇上坐了龙庭了,要皇恩大赦了”,将那些依然留辫子,并以狐假虎威的嘴脸描写的甚是清晰,赵七爷是其代表,典型的墙头草,假官绅,一有风头,如书上所说:早望见今日的赵七爷已经不是士,却变成光滑头皮,写是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因为这赵七爷的这件竹布长衫,轻而易举是不常穿的,三年以来,只穿过两次……”。这段话对我来说甚是记忆深刻,总会看到风波想到赵七爷的这副模样。对于赵七爷的愚昧与无知的描写甚是到位,仗着封建制度欺人的恶鬼,结局也是有趣的: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整篇对于封建地位的变化就以赵七爷的可笑表现为线索,而七斤这个较为鲜明的受压迫的形象,最终也以受到相当尊敬为结局。
阅读这篇小说时,我倒是没有接触任何资料,而且看得相当有趣,于是全用自己的理解写了罢。
闰土的形象在我们的心中是鲜明而活泼的,这自然是指他幼时和鲁迅两个人晚上守西瓜的情景。而《故乡》中的闰土见着鲁迅的场景分明: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做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文章花了一大段对于鲁迅和闰土两个人的小时进行了对比,人物形象突出。
《呐喊》中的每一篇文章都颇具深意,我是用自己的理解与看法写了一些我所感到深刻而生动的。细读《呐喊》,自然到现在为止,还是远远不够的。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很多遍了,还是那么喜欢看。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学生适用压抑的太久,让我们来为有人实现梦想中的自由而欢呼雀跃。
我们是孩子。想象是我们亲密的伙伴,梦境是我们达成心愿的一条捷径。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汤姆·索亚!
是的,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全世界少年儿童的伙伴。
马克·吐温是世界文明的小说家,他擅长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因此他的作品被世人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小汤姆的故事是一个个令人废寝忘食的故事。在主日学校里,他是顽皮,惹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男孩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卓依。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
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
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这是一个小孩子的故事,作者马克在适当的时候搁笔了,在孩子们结婚前搁笔了,因为再以后他们就成大人了。这个故事叫汤姆索亚历险记。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哈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妙事。比如汤姆被包莉阿姨罚粉刷围墙,但是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哈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穆夫波特。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哈克破获了一桩谋***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汤姆正是童年,顽皮是他的天性,当然也和我们一样,会犯错误。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虽然我也想自由自在,但我还是像海绵一样吸收知识,因为我现在的小放弃,现在的自我约束,才能换来以后的幸福。
汤姆·索亚是多么勇敢啊! 每当遇到困难想退缩时,每当受到挫折想落泪时,我就想起汤姆·索亚那高大的.身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读懂了坚强不屈的精神是人类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向汤姆·索亚学习:面对困难,不要悲观退缩,要勇往直前,去战胜它。我们必须将这种精神继续发扬光大。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我想了很多,其实在忙碌紧张的五年生活中,我更多得到的是一种充实感,这让我对以后的学习、生活更充满信心,我既然是社会一员,也就应履行好社会赋予我的责任和使命,为获取主宰命运的自由而努力奋斗下去。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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