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这部长篇小说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写。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祖籍江苏涟水人,后徒淮安山阳(今江苏淮安)。他出身于一个世代书香而败落为小商人的家庭。虽身为商人,却喜欢研读群籍,六经诸子百家,莫不观览。他好奇闻,阅读了大量的野言稗史,受到民间文学的积极影响;又喜读“善摩写情物”的唐人《传奇》,从中汲取营养。这些阅读对《西游记》的创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游记》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浓郁、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创造出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最光彩照人的形象。他是东胜神州花果山顶上的一块仙石,受天地精华而化作石猴。他因为帮助众猴找到安身之处,而被称作美猴王。一日,他因不能与天地同寿,而去拜师学艺,从此便有了个法名——孙悟空。孙悟空回到花果山后,去龙宫取来金箍棒,去阎王那儿销了自己的名号。龙王和阎王都去天上告状,面对这样一个“泼猴”,玉帝选择降服他,便封他为“弼马温”,谁知他却因官职太小打回花果山。后被二郎神抓住,被太上老君放进炼丹炉。没想到孙悟空又逃出来了,却逃不过五指山,被如来佛祖压了五百年。最后被去西天的取经人所救,路遇小白龙、猪悟能、沙悟净等人,一起保护唐僧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取得真经,修得正果。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15年。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元前578年六月初一,出生于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乃一仙石吸收天地之气孕育而生,之后度过光景,因为闯入水帘洞,被花果山诸猴拜为“美猴王”。之后为了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赴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会了地煞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用时二百年。悟空回山后打败混世魔王,从傲来国内得到大量兵器分发诸猴,但是没有一样兵器顺手。为了寻一件称手的兵器,大闹东海龙宫,终寻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定海神针),龙王怀恨在心,上报天庭,要求缉拿孙悟空。
悟空在第324岁,因阳寿已尽而大闹地府,销毁生死簿,返回人间。阎王再复上报天庭,玉皇大帝欲捉拿悟空,太白金星建议招安。孙悟空被召上天宫,被骗封为弼马温,15日后知道原来这官只不过是个马夫,大怒,打出南天门。回花果山时,凡间已经过了15年。独角鬼王前来投奔,建议悟空自封“齐天大圣”,孙悟空在此时广交朋友,结拜七兄弟。
玉皇大帝知道孙悟空反下天宫,大怒,命李天王派兵镇压,孙悟空打败巨灵神,哪吒三太子,天宫被迫封其为齐天大圣。不料当上大圣,孙悟空反而偷吃蟠桃、偷盗仙酒,玉帝震怒,命李天王再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去拿下妖猴,孙悟空打败九曜恶星,四大天王,使分身术战败十万天兵,因为此战,孙悟空名扬天下。
观音菩萨见孙悟空神通广大,推荐玉帝外甥,显圣二郎真君杨戬去拿孙悟空。二郎神与梅山六兄弟到花果山,与悟空赌斗变化,大战三百回合不分高下。李天王趁花果山后方空虚,放火烧山,孙悟空无心恋战,被二郎神与其兄弟围困,被太上老君偷袭,另外被哮天犬咬了一下,于是被擒拿。
悟空被擒,到斩妖台问斩。因先前偷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变成金刚不坏之身,所以任何死刑均无效,最后被太上老君带到兜率宫冶炼,反而练成火眼金睛,于是蹬倒火炉,开始大闹天宫,打到灵霄宝殿,佑圣真君遣王灵官与三十六员雷将围困孙悟空,正在争斗时,如来佛祖出现,将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五行山,又说两界山)下五百年(实际上不止这个数字)。
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所救,拜其为师,踏上西天取经之路。收服猪八戒,沙僧与白龙马,做为师弟,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两番被唐僧误会而赶走,不过最后仍然回来,终于大功告成,封为斗战圣佛。
下午,老师用了两节语文课的时间让我们看了一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看完后,给了我心灵的震撼,还有深深的感动……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莉斯。莉斯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童年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尽管父母都是“瘾君子”,可她始终还是爱着他们,她也觉得父母也是爱她的,尽管他们忘记了……
正如莉斯所说“我爱我妈妈,如此之深,她吸毒,也酗酒,基本失明,她还患有精神分裂,但是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虽然她做过一些事,总是这样,总是这样,总是这样”这令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爱,这份爱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莉斯,明明有能力可以好好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却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才可以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的母亲吸毒死去那一天,只有棺木,连简单的葬礼仪式都没有。母亲的.离去,带给她的除了伤心,只有伤心。
往后,她开始在外流浪。17岁的时候,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机会。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1996年,12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她成功了!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莉斯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动容!
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认为它很难,以及迈出的第一步……
每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机会,抓住机会的人不一定会成功,而成功的人却一定是把握住机会的人,就如同莉斯,她不仅把握住了机会,而且她也懂得如何利用机会,成功的人都懂得如何将机会的作用最大化,只是单单空掌握机会是无用的,只有学会运用它到生活中去才是真理,才是王者。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
《汤姆索亚历险记》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经常搞恶作剧,让他的监护人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总能躲避惩罚,镇上的“坏孩子”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是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幕凶***案,他们立血誓决不泄密……
童年就像一条条小鱼,在我记忆的小河里游来游去。童年的时光更是让我们流连忘返。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他想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包莉姨妈眼里,也许他只是个顽童,调皮捣蛋,诡计多端,可自己却十分宠爱他。但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大英雄。
一天晚上,他和哈克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案,为了主持正义,勇敢的汤姆站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受害者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乔、汤姆、哈克,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决定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最后,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富翁。
他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小说后,我很羡慕汤姆。他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最终有一天,我们可以像小鸟一样自由地在天空中翱翔,并且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我很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都有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敢大胆尝试。他机智勇敢,向往自由,憧憬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从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正直、乐观、机智、勇敢。
我觉得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间隔得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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