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春天的云龙湖万物复苏。一走近风景区,就觉得阵阵春风扑面而来。这风夹杂着花草的芳香,暖到人的心坎儿里。再往里走,眼前是一片春意盎然的画面:小草抽出了嫩芽,给临湖的云龙山蒙上了一层绿纱;花儿们探出脑袋,露出了一个个小花苞。待到深春时节,最壮观的要数湖东路的“十里杏花村”,虽说叫“杏花村”,除了杏花外,还有各样花卉。那迎春花、梅花、杏花、桃花、梨花次第绽放,五彩缤纷,远远望去,仿佛一道彩虹遮住了云龙山脚。走进花林,能闻到各种沁人心脾的花香。这其中,梨花香最为与众不同,它既不像玫瑰香那样浓郁,又不像梅花香那样淡泊,它是一种清雅又甜蜜的`香气,让人们感受到春天的美好。
夏天的云龙湖是动物的天堂。岸边的青蛙“呱咕、呱咕”地叫着,可是你一靠近,它就变得无影无踪了。树上的蝉也活泼起来,不停地唱着歌,站在湖西都能听到它们在湖东的鸣叫。水中的鱼儿就更不用说了,这边刚刚跳起一条大鲤鱼,那边又马上蹿过一条小黑鱼,把夏天衬得生机勃勃。
秋天的云龙湖格外美丽。天空蓝得出奇,与湖水相衬,仿佛被放在了画里。湖面上,树荫下,一片宁静,只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飞鸟的叫声,让秋天显得静谧美好。
冬天,雪后的云龙湖玉树琼花,湖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鱼儿都躲到深水里去了。这看似沉寂的湖面却包含了春、夏、秋的故事:湖面上斑驳的残荷,半在冰中、半迎寒风的红叶,还有那极少的、鱼儿吐出来却被冻结在冰中的气泡……
这就是美丽的云龙湖,我最喜爱的地方。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自己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微带着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是那么健康,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这女孩看起来非常的娇小玲珑,如果站在旁边,简直就象是个儿童一样;
但是胸前隐隐坟起的鸽乳造型优美,颇有规模,一群女孩子都化了点淡妆,头发也拉直的拉直、造型的`造型,精心的打扮过了,只有素面向天,头发黑亮服顺的搭在肩头——可就是这样,依然很容易把她从一群漂亮女生中一眼摘出来。只见眼前站着一位身材高挑,深目高鼻的姑娘,吃力的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满脸期待的望着他们。即使是满面疲倦和仆仆风尘,依然能看出她娇小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象混血儿一样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新疆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同样是美女,这个女孩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她就是——林湘琪。
她非常的善良。有一次,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只小狗躺在地上***。她看见小狗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就把它抱回家,帮小狗把腿包扎好,还给它洗了个澡。可她妈妈不让她养狗,她心里充满了矛盾,最后决定,把小狗装进一个箱子里,放在楼梯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让人注意不到它,这样就没有人再伤害它,也没有人赶它走,她每天给它喂饭。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到底是被她妈妈发现了。她费尽口舌向妈妈讲了许多道理:什么爱护动物呀,什么它好可怜呀????最后她妈妈终于被她说服。她笑了,笑得那么甜。她非常的开朗,就算天大的事塌下来,还是一付笑脸,我从没见过她哭,只是整天满面笑容。她很喜欢跳舞,她的舞姿就像振振欲动的花蝴蝶,展翅飞翔,使人看着如疾如醉。她不但舞跳的好,而且语文成绩也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这就是她,一个平平凡凡的她。一个我喜欢的他。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从小我就觉得乐高是个很奇妙的东西。他好像有些魅力,一上手便无法控制自己;好像有些魔法,每一次组装都可以随自己的想法变出千百种形状,少一个零件便无法合体。
他们甚至会因为我的.喜怒哀乐而做改变!当心情跌落谷底,黑色和灰色便代表我的心灰意冷出现在作品中;当怒气冲破云霄,红色也沉不住气的出现;当心情像蓝天般平静,蓝色就不断出现;当快乐充满心灵,黄色总源源不绝地出现。在拆、组过程中心情的变化,竟可以重作品中看出来,这对我来说才是最特别的,也是其它物品无法展现出的一种创作吧!
托了乐高的福,我在生活中种种压力,多了一个抒发的管道,随年龄增长,我也从中得到许多启发,不仅仅只有物理上,基本的建筑结构、地基。那一块块小小的乐高,堆叠成象征“合作”的模型;一个都不能少的龟毛特性,就象征社会上缺一不可的人、事、物。
从小玩到大,他的确带给我许多欢笑,是没有东西可以取代的宝物,也就是属于我的时光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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