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已被正式定为非法行医罪。大快人心的宣判结果令不少人感慨“正义犹存,公道自在”,但反观这一荒唐的闹剧我们更应该意识到真正可怕的并非科幻大片里的“黑科技”,而是毫无敬畏利欲横流的所谓“自由”。
何谓自由?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它早已不是“面朝大海”的“春暖花开”,也绝非“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纯粹,它逐渐成为了心怀鬼胎之人的枉法借口,成为了打着科研大旗之人的贪婪卑鄙,甚至成了践踏法律之人的冠冕堂皇。因此,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用规则约束自由的界限,用规则保护真正的自由,才是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的目标。
诚然,贺建奎等人的研究对“基因工程”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诚然,作为专家学者他们有着充足的科研自由;诚然,作为中国公民他们有着追求财富的自由。但是,研究就要遵守科研领域最基本的伦理规则;但是,做实验就要遵守最基本的道德规则;但是,想生财就要遵守最基本的法律规则。因此,任何所谓的辩白在法律的理性与人伦的感性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掩饰。况且,在践踏生命与枉视规则的泥沼中绝不可能结出真正的科研成果,更不可能开出真正的自由之花。
你看,漠视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将那鲜活的生命埋葬在了无情的江水之中;漠视文以载道的治学规则,“写出十万加我们就是王”的自由将曾风靡一时的“咪蒙体”打到了不见天日的黑暗角落;漠视绝不趁人之危的君子之约,“有便宜不占是傻瓜”的自由将一时失误的淘宝店主逼得下跪求饶。试问,这样的不堪难道就是真正的自由吗?还好,当我们反观这个社会时,我们还看到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则守护了我们呼吸新鲜空气的自由;看到了***对贵州省人大代表所提的“茅台酒的定价应遵守市场价格”的规则保证了中国酒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自由;看到了始终奋战在一线坚守着“一个中国”的国家底线的香港警察用法律的规则保护着香港人民正常生活的自由。
正如康德所言“有两种东西最能震撼人心,一是头顶的灿烂星空,二是心中的道德准则”,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在那轮叫做规则的月亮的照耀下,去捡起那枚真正象征着自由的六便士。无规则,不自由,让我们一起用规则拉紧驰骋的自由,让自由在法律与道德的草原上肆意奔跑吧!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15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完)
阳光很暖和,街道很繁忙,车来人往,熙熙攘攘,人们正在享受生活的富足与幸福。但忽视交通规则,却产生几多故事,让人感慨不已,令人深思。从中我们或许可以学到些什么。
你看!那位叨着烟,满脸络腮胡子的看样子正要过马路。此时红灯似血,晃着人眼。可是他好像不认识这似血的红灯似的,仍然一个劲地向前走。这时,值勤的拦住了他,说:“这位先生,现在正是红灯,请你稍等一下再过吧!”叨着烟的叔叔看都不看一眼,傲慢地说:“管你什么事?快让开!”说完,一把推开了戴黄帽的叔叔,大摇大摆得向马路对面走去。
这时,一辆大卡车对着他呼啸着笔直冲来,事出意外,他呆了,双腿木然,全然不知所措。司机发现了他,也慌了,猛地往左打方向盘,踩着刹车,“哧——”尖利的一声,车猛然停下,在地上划出一条清晰的印痕。可还是晚了一步,叨烟叔叔的双腿永远留在了马路上了!那只吸了一半的香烟被远远地抛在一边,还在冒着清烟。此时,绿灯亮了,可是他的腿再也没了。
唉!如果这位叔叔遵守交通规则,悲剧也许不会发生。咦,明晃晃的红灯下怎么有人过马路呢?一辆黑色的小车正朝前头急驶而去,因为看见有人要过马路,所以提前减了速。车缓缓地走,可是,行人利用车子之间的间隙,从车前不紧不慢地走过去。
没办法,车主只得慢慢地开着,让着几乎挨着车轮的行人。一个,二个,三个……好几个行人从车之间的间隙走过去,后面已等了四五辆车了,长长地一条。等到行人全部过完后,车子才开过。
阳光依然是那样暖和,街道依然是那样繁忙。忽视交通规则,必定会酿成大祸。让我们用心记住吧:遵守交通规则,才有平安与幸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句话真说到了我心坎里去。交通规则至关重要,与我们在马路边的安全息息相关,无处不在。“过马路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每当我过马路,这句话就浮现在脑海,因此我都格外小心,生怕那样恐怖、令我毛骨悚然的画面重现在我的眼前。
那是个阳关灿烂的下午,安详而又宁静。我走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中。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如同雷鸣般的机车“轰隆隆”声,打破了这份美好的宁静。一辆时尚又耀眼的摩托车进入了我的视线。这辆车疯狂地在道路上飞驰着,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丝毫不受控制。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手握着车把手,一手拿着手机,似乎正谈笑风生地说着什么,一点儿也不把交通规则放在眼里。此时,对面的绿灯“眨了眨眼”,随即暗下去,像血一般的红灯亮了起来。可摩托车却一如既往地向前冲,没有一丝一毫地缓慢下来。只见那小伙子轻蔑的眼神扫了扫红灯,若无其事地冷哼一声。我真想走过去给那小伙子说教一顿,怎么可以如此傲慢地无视交通规则呢?难道那一排排摆放在道路两旁的交通宣传板都是摆设吗?连最起码的交通安全意识都没放在心上吗?正气愤地想着,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只凶猛的“黑老虎”,它大吼一声,摇身一变,一辆庞大的货车稳稳地向摩托车驶去,摩托车也措不及防地向货车撞去……“快让开!!!”司机大声喊着。“哔哔”的喇叭声也毫不疲倦。
时间似乎定格了,我站在不远处,隐隐约约看到货车司机紧张的神情:瞪大了眼睛,汗珠“爬”满额头,嘴巴张大,几乎可以塞得下鸡蛋。还有那小伙子一副意识到危险降临却为时已晚,不知所措的表情,一身紧跟潮流的衣服被汗水湿透。我的手心沁出了湿热的、黏乎乎的汗水,可我来不及擦,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场悲剧即将发生。我想,想去拯救他们,拯救那个无知的青年,可我也深知,我无能为力。一声刺耳尖锐的刹车声飞快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接踵而来的是“砰”的一声巨响,世界仿佛在这一刻沉静了。我的心脏紧张地、毫无规律地跳动着。此时此刻幼小的我,第一次亲眼目睹一场车祸。血腥的画面,刺鼻的味道,议论纷纷的声音,一丝不落地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我多希望着是一场梦,一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大祸的可怕的噩梦。我呆若木鸡地看着,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我捏了下手,手上传来麻木的疼痛感似乎正一字一顿地告诉我:“错,这令人发指的是现实!”我的脑袋似乎装进了蜜蜂,“嗡嗡”地响,肢体发麻,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我木然地看着越聚越多的人群,有的急急忙忙拨打120和110,有的指指点点,不知在说些什么,有的则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好像宁愿走掉的是自己。鲜红、恐怖的血在干燥的道路上蔓延开来,瞬间被大地吮吸干净,留下一道醒目的痕迹,还有一阵阵让人发呕的血腥味弥漫在空中,与这繁华的街道、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极度不符。伴随着警笛,我想起妈妈一叮咛,二嘱咐地告诫我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是啊,这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小伙子,还未尝过人生的酸甜苦辣,就离爱他的亲人、朋友远去了,他现在一定悔恨当初自己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只有遵守、重视交通规则,才能确保你在马路上的安全,才不会酿成这种惨不忍睹的悲剧。这件令人心惊肉跳的事令我铭记,我忘不了那瘆人的血腥画面,忘不了那只“黑老虎”眼都不眨就吞噬掉无辜生命后的洋洋得意,更忘不了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可怕后果!
全国在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死亡的同胞不计其数,多少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丧失宝贵的生命,多少个家庭因交通事故而家破人亡。谁还认为交通规则不重要?
交通事故不可小觑。人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也许就在不经意间的违反交通规则,就有可能被无情的车祸掠夺。让我们呼吁: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安全出行!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让人唏嘘不已:一场看似不起眼的争执,最终使十几人失去了生命。面对不负责任的司机、无理取闹的女乘客,还有沉默不语的十余名乘客,我想说:你若不为正义站岗,必定为邪恶陪葬。正所谓敬畏规则,就等于敬畏生命。
痛定思痛,引发诸多感慨。如若在规则面前任性妄为,类似的悲剧可能再次上演。波兰作家莱蒙特曾说,“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这与我国古圣先贤说的“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说明同一个道理: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摔得粉身碎骨。
对于女乘客,我只想说:冲动是魔鬼!不能因为你一个人错过了站,就让其他14人错过后半生,给15个家庭留下永远的伤痛。通过表象,我们更应该挖掘冲动的根源。这名女乘客自己坐过了站,却无视交通规则,让司机在非站点为她停车。在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采取谩骂、殴打等粗俗野蛮的方式,忘记了做人的准则。如此私欲至上,践踏规则,必定害人害己。遇事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智面对,切勿以自我为中心,感情冲动,恶语相向。否则,等到悲剧发生,已是回天无力,后悔莫及。
作为司机,应该时刻警醒:方向盘上有人命!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令人愤慨,然而,身为司机,难道就可以置驾驶规则于不顾,将他人的生命视同草芥吗?或许你会说,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断然反击,何错之有?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细一想,此言差矣。因为司机的身份不同,情境特殊,他的一举一动关乎十几条人命!遇到紧急情况,更应该保持冷静,牢记规则,安全驾驶,“进所当进,止所当止,退所当退”。如此以暴制暴,是对生命的亵渎。
对于其他13名乘客,我要大声疾呼:沉默未必是金!同乘一辆车,大家休戚与共,命运相关。明知女乘客与司机打斗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人人置身事外,不闻不问,更不制止,最终酿成悲剧,这与鲁迅笔下那些冷漠的看客有何区别?无论是个人利益、集体利益还是国家利益遭受侵害时,每一个人都不能忘记道德规则,伸张正义,惩治邪恶,我们责无旁贷。无论是遵守规则,还是维护规则,我们都不是局外人。
15条鲜活生命的逝去,给我们带来了血淋淋的教训!如此惨痛的悲剧,再次向人们敲响警钟:遵守规则,敬畏生命。当你任性妄为时,当你狂躁冲动时,想想规则,或许能让你狂热的头脑逐渐冷静,以免一时鲁莽、一世哀痛。
两人的短暂打斗,13人的缄默不语,15人的死于非命。公交车错过了站还可以重来,而生命错过了站驶到了终点,又到哪里去买返程票呢?遵守规则,敬畏生命,这才是至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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