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绿色,绿色是生命之源,那是生机勃勃的颜色。
跋涉瀚海的人,望眼欲穿的是绿洲田舍,因为那里才是他们的希望;经历荒沙掩埋的沉沦,谁不盼望春的脚步?绿的草、绿的树、绿的水,到处蕴含着生命的活力,奢望空气里也能拧出一把碧绿的色泽。
我喜欢蓝色,蓝色象征宁静,那是爽心悦目的颜色。
久伏案头的学者,抬头极目窗外的蓝天,眼睛里顿然不再干涩。宁静深远广阔的蓝色,像一首无字的诗。蓝的天、蓝的海、蓝的湖,是宇宙最博大的胸怀。
我喜欢白色,白色象征纯洁,那是圣洁的颜色。
一张白纸,可以画出最美的图画。多少人希望自己一生洁白无瑕,不被黑色所掩盖。白的纸、白的雪、白的云,辉映着纯洁的品格。
我喜欢黄色,黄色代表成熟,那是神圣凝重的颜色。
秋天的田野,到处是一片黄澄澄的颜色。黄的.叶、黄的橙、黄的菊,挂满了人们内心的喜悦,绽放着人们生活的甜蜜。
我喜欢红色,红色象征热情,那是喜庆吉祥的颜色。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得到老师奖给我的大红花时,我曾兴奋了好久好久,欢喜雀跃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新郎门上大红的“喜”字,洋溢着欢天喜地的喜庆气氛,开业典礼的大红标语,呈现出大吉大利的灿烂前景。鲜红的衣服、鲜红的对联、鲜红的花朵,将温馨的生活渲染得红红火火。
如果有人问我,你到底喜欢什么颜色?我的心将不为偏爱去取舍,我的眼也不为一孔之见而定格。我会说:一个音符,谱不成美妙动人的乐章,一种颜色,组不成五彩缤纷的世界。赤橙黄绿青蓝紫,每一种颜色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每一种颜色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世界绚丽多彩,人间千姿百态,生活跌宕多姿,缺少了哪一种颜色,都将会留下遗憾。我爱这美丽的世界,我爱这美丽的生活,我爱每一种色彩。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小草发芽,树叶飘落,春去秋来。岁月的更替如风一般转瞬即逝,拍打着河水,荡起了涟漪,也荡起我心中的那份思念,那份牵挂……
当我还小的时候,每天都是你接送我上学,我也只让你接送。因为每当我放学后,你就会带我去对面小店买泡泡糖,有时如果我考了高分,你会买很多很多泡泡糖,多得我都数不清,只记得,很多很多……
把泡泡糖放在手心中,只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撕开包装,放入嘴里,顿时一股香甜传来,软软的,甜甜的,一切烦心事都没有了,只觉得泡泡糖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
那时的泡泡糖也不贵,一角钱两个,还有贴图纸,带画的,可以粘到皮肤上面的,于是我总是把自己身上粘的到处都是。
我也不会白吃,总是在放学后的自行车后座上,在空旷的土地上高声呼喊“姐姐好漂亮,是全世界最美的姐姐,最美最美……”你有时还嫌我吵,说再叫就把我扔河里,幼时的我哪里知道这是假话,赶紧闭上嘴。
那时的泡泡糖,我好怀念……
渐渐地,我开始上学了,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在你的领导下,自豪地走进了小学的大门。放学后,看着别人吃着冰激凌,自己心里也有点痒痒,等姐姐来时,我指了指卖冰激凌的小店。姐姐立马会意,说“吃太多甜食对牙齿不好,要不姐姐每个星期五给你买,好不好?”“好吧。”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有的吃还是不错的啦。
终于,望着那诱人的冰激凌,便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比泡泡糖更软,更甜,入口即化,仿佛冰激凌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真甜。
那时的冰激凌,我好怀念……
但你在我的时光里留下的脚印并不多。在我上二年级时,你说你要走,和心爱人一起,我便傻傻地说:“我不可爱吗?你不爱我吗?”“傻弟弟,放心,姐姐会回来找你的,一定会!”姐姐流泪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流泪。终于,姐姐走了,不顾家人的反对远走他乡,嫁到了对于我来说很远很远的地方……
这时,我惊奇地发现,在家里,多了一个小冰柜,里面是满满的泡泡糖,满满的冰激凌,满满的亲情……但我却再也吃不出以前的味道,那种香甜……
“嘀嗒、嘀嗒”,转过时间的年轮,一圈一圈。姐姐,我好想你,好牵挂你……不知你的世界里还有没有我……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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