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奶奶家里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朵朵,很好听的名字吧。它长着一身白绒绒的毛,十分漂亮,朵朵威风凛凛的样貌帅极了,高高的个儿,细长的腿,圆圆的脑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长长的嘴巴,红红的舌头一伸一缩的,身后拖着卷着的大尾巴,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然后可爱极了。
在奶奶眼里朵朵是一只忠诚的小卫士,也是爷爷奶奶的好朋友,平时朵朵会蹲在大门口帮爷爷奶奶看大门口,有陌生人来了,它就会瞪大眼睛,竖起小尾巴,大声地汪汪叫,那样貌可凶啦,简直像凶神恶煞。要了我们从外面回来,它老远听见我们的声音就会高兴的跑到我们跟前,摇晃着尾巴围着我们转来转去的,它的声音就会很温柔友善,仿佛在说:“欢迎!欢迎”!它可喜欢我了,然后我要是一回到奶奶家,它就会主动向我跑来,用它的舌头舔舔我的手,舔舔我的脚,那个亲热劲就别提了,我上哪它就跟我到哪,几乎成了我的影子了。
我十分喜欢朵朵!
我和亲爱的狗狗在夕阳的余晖中共同迈出脚步。
——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爸爸妈妈,我和家里的狗狗最相亲爱。我想不到竟然三年之久了,连见到它的那天,我都没有忘记。
仔仔,一身浅棕色的卷毛,体型微胖,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珠。
“死狗,快滚进去!”真是作业太多,今天十分不爽,可骂完它,心里的怒火发了出来,自己也不生气了,是的,狗也没什么错,但挨了一顿骂。反正它什么也不懂,骂了它自己不生气了。等我心态渐渐平静下来,斜着身子看它,依旧“稳如泰山”的卧在那儿。正竖耳倾听刚才发生的一切,见它这副傻样,我自己却忍不住笑了,“死狗,过来!”它乖乖地踩着小碎步跑了过来,太搞笑了,养狗之乐即发泄之乐。
狗狗的卧室,就在我家的卫生间。一有机会,它就会从门缝里溜出来,悄悄地卧在门口的布垫上。只要有人回来,它就低下头,叼起垫子,大步流星的冲了出去,把垫子甩起来,像风扇一样卷起大风,真是太好玩了。
后来,我把同学不喝的牛奶带回来喂它,它一见我拿着牛奶进来,便趴在我的腿上这儿闻闻、哪儿闻闻,还没倒完它就迫不及待的,把头凑过来使劲喝,发出弹舌头的声音。
喝完,带它出去遛,撒尿时要倒立,到现在练到不用人扶可以倒立着走好远,可全尿自己身上了!我气的踢它,可还没打到,它就一口气跑出好远,真是太可爱了!养狗之乐即相处自乐。
无论何时,外面一有动静它就会发出警报,以至于我们都烦它叫。每天回来,它总会用叫声欢迎你,一天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我和狗狗没有“你,它”之分,我们是永远相伴的好朋友,同样的蓝天白云,同样“扑通,扑通”的心。我们的心近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姥姥家有一只小狗,姥姥说:“这只小狗名字叫做小灰。”它的毛是黄色的,在阳光下看,像金光闪闪的河,小灰的眼睛大大的,十分好看,鼻子向上翘起,耳朵自然下垂,就跟猎狗差不多,尾巴又长又细,如果它摇动尾巴,旁边的沙土也会翻滚起来。
这只狗个性贪吃,有一次,午饭烧好了,我正要吃饭,忽听外面传来一阵撕咬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小灰和人家家里的一条狗,为了争一块骨头而互相打起架来,我见此情形,便想去阻止它们,可之后一想,两只狗打架但是件稀罕事,我蹲在一旁看好戏,我家的小灰智斗奋勇,人家的小狗就像跳远冠军一样,跳过来又跳过去,几分钟过去了,我家的小灰最后把那块骨头抢走了,得意地吞进了肚子里,大摇大摆地走回了家。这只狗不但贪吃还很爱玩。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不明白哪里钻出来一只黄蜂,我一看,吓得像被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这时小灰看了一眼黄蜂,根本就没把它放在眼里,照样玩自我的,过了一会儿,然后小灰黄蜂还在那里,小灰愤怒了,它双眼直直地盯着黄蜂,突然,猛扑过去用爪子抓住黄蜂的头猛“咬”,过了一会儿,黄蜂被它制服了,它看着垂死挣扎的黄蜂,好像在想:这块“骨头”怎样这么软呀!
这就是我姥姥家的小狗灰灰,你觉得它可爱吗。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从前,狗和兔子是好朋友。可为什么后来狗见到兔子就追呢?说起来这中间还有个小故事呢。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麦子结的穗是从头结到根部,且又大又长,人们打的粮食怎么吃也吃不完。于是人们就开始浪费起粮食来:人们用面团蒸成椅子、桌子的模样,甚至连床和枕头都是用面团蒸出来。天上的千里眼看到后就把人间这种极其浪费粮食的事儿报告给了玉皇大帝,玉帝大发雷霆,就命令风神下凡惩罚人类。
风神来到人间,看到到处都是用面团做成的家什,也是感到非常震惊,他二话不说拿起风袋放出风来朝着麦田吹去。麦穗被大风刮得飞漫天,眼看着麦穗越来越少,只剩下顶端那根大穗子了,人类的忠实朋友--狗连忙跑出来哀求道:“大仙,您行行好,就发发慈悲给主人和我留一口儿吧,那怕只有我的尾巴这么长也行呀。”风神看着狗可怜巴巴的样子,有点心软了,正要收起风袋,可谁知突然窜出一只兔子,跳着指着自己的尾巴说:“大仙!大仙!像我的尾巴一样大就行了。”呼--风神又抖了一下风袋然后就上天请命去了,顶端那个大麦穗瞬间也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像兔子的`尾巴一样又短又小。狗目睹了自己的好朋友竟做出了这样的蠢事,再也顾不上和兔子之间的朋友之情,没命地追起兔子来。
这大概就是狗追兔子的缘故吧,大家觉得有趣吗?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在我看来养狗就是一种乐趣,狗的大小没关系,只要他们长得非常酷,非常帅,非常强壮,我就很高兴!最近,我家就来了一只小巧玲珑、非常酷、非常帅,非常强壮的一只狗!
那是我过11岁生日的那年,我买了一只长着黄色的棕毛,有着圆圆的鼻子,大大的眼睛,他虽然很强壮,但他不是珍稀品种,珍贵的狗大人们说不好养,如果他死了,我会很难受的。我们这的天气忽冷忽热,对狗来说,这种环境它们不适应,因此我们为它建了一个小屋!
但是这只小狗并不是让我全部担忧,他还有让我开心的一面,有时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下去逗它玩,看到他开心的样子,我自然就开心了!也有写作业的时候,有的问题会把我搞得思绪错乱,于是我变下去跟他在一起玩耍,如此循环,我的思维得到了整理,当我再回去做题时,我的智力提高了许多似的,难题立马就被我做出来了,有事下了狂风暴雨就要立马把狗的铁链子解开,十分紧张、款南,等太阳出来时又要把狗从楼梯里拉出来,又要好长时间。
但是,噩梦来了,一天,我和小狗在院子开心玩耍,小狗一不小心,跑到了院子大门的地方,忽然来了一辆汽车,飞速的冲了上来,我赶紧躲到一边,当我回过头时,我看见小狗的身体已经被压扁了,可是这是它依然站了起来,对我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再见了,主人!然后它就死去了,我们留着眼泪,把它埋进了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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