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家楼下的一只小猫——咪咪。
咪咪长得非常瘦,它一身黑白相间,软软的,毛茸茸的,好像穿着一件华丽的外套,非常神气。他的头不大也不小,圆圆的。它的眼睛不大,但它的眼睛是蓝色的`。 它的鼻子和尖尖的耳朵长得都很小,但是它的嘴很大,只要他一张开嘴,就会露出洁白的小齿。它的四肢和尾巴长得不长也不短。它还有几根又长又细的白胡须。
我每天放学回家时,都会看见它在楼梯上睡觉,或者在吃东西,或者喝自来水。周日,我出去玩的时候,都会看见它在玩耍,每当我走过去摸摸它的脑袋,它就会仰起头,叫一声:喵-—,好像在跟我打招呼。
我喜欢我家楼下的小猫。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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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
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
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
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
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
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
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
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
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
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
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
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
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
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松鼠是一种小巧、漂亮的树居动物,以榛子、栗子、松果为食。松鼠面容清秀,整个身子小巧玲珑;在太阳的照耀下,鼻尖还要发光;松鼠的眼睛炯炯有神,常常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栗子,也不知它在想什么;它还有一条蓬松而宽大的黄尾巴,松鼠在夜晚御寒全靠这条大尾巴,跳跃时,这条大尾巴就像伞一样撑开,把跃变为滑翔,一下子能滑出几米远,松鼠就用这种方法在树之间穿梭;松鼠找到果子时,嘴角会微微上翘,好像在得意地笑。
松鼠在吃栗子时,会先把果子摇一摇,听一听,听听这颗栗子是不是好果子。如果不是好果子,它就埋在地里不管或扔掉,再去找好栗子。如果找到了好栗子,松鼠也不是立刻就去咬,而是砸一砸,果壳松一些之后才会去咬开,那时的果壳就能被很轻松地咬开,松鼠就可以吃栗籽了。如果栗子吃不完,松鼠也不会发愁,因为为了适应环境,松鼠已经在口腔处进化出了一个夹脑袋——运输袋,松鼠把栗仁装进运输袋里带回家储藏起来,以便在没有食物时取出来吃。
在冬天冰天雪地的时候,松鼠换上了厚厚实实的冬衣,在雪地中扒找食物,所以每当冬天来临的时候,去有松鼠的地方看看,就可以看到勤劳的'它们在努力的觅食。
松鼠通常在树杈间搭好自己的窝,据法国学者布封着的《自然史》记载,松鼠做窝时,先用几块木片凌乱搭着,再用干苔藓铺上去,之后把台藓压平、压牢,使窝足够平整。我也曾见过松鼠窝,远远看上去是一个圆状,松鼠从窝上面一个小洞出入。大松鼠很少带小松鼠出来觅食。那一次,我见松鼠出窝时,总要抽一抽腿,用前爪抓一抓才出来,看书之后才知道,松鼠窝的洞口有些小,松鼠只能勉强出入,这也是为了防止天敌进入,松鼠很聪明,在做窝时总在窝上做个盖子,防止天敌发现。
今年的冬天又快来了,小松鼠们,你们过冬的食物准备好了吗?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打架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我的家乡在有“鱼米之乡”美称的洞庭湖畔,那里是自然保护区,我国首届“观鸟节”就曾在那里举行。
我的家乡真不愧是鸟的天堂!你看,成群结队的鸟儿时而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时而在水面低低地盘旋,时而排成个“一”,比赛谁飞得快,时而又组成一个大大的“O”,在一起跳起了欢乐的圆舞曲。看到这些美丽的情景,我的心情是多么快乐!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只鸟,和天上的鸟儿一起飞呀飞!
听妈妈说,十年前我们这里的鸟儿几乎灭绝。一些不法之徒大肆捕捉鸟儿,甚至连鸟蛋也不放过。可怜的小鸟有家不能回,有亲却不能聚,只好伤心地飞走了。我想我的家乡要是没有了鸟儿,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景!可喜的是,自从这里被划为自然保护区后,人们的爱鸟意识增强了,而且还设立了自然区保护法,使家乡的环境得到了改善。鸟儿们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家,呼朋引伴好不热闹!这里又成了鸟的天堂!
啊,听到这些我是多么高兴!我多想大声告诉所有的人,让我们一起来保护鸟类,让我们和鸟儿成为真正的好朋友,一起在地球村快乐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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