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最期盼的莫过于过年了。而现在,感觉到过年越来越趋于形式化,不似以前的那般热闹。
小时候,还没有搬进楼房,住在平房里,几乎所有认识的人都在一条巷子里住,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大红的灯笼挂在门楣上,一到年三十的那个晚上,灯就亮了起来,每户门前都被照得亮亮堂堂的,一条巷子被照亮了,几十条巷子被照亮了,几百条巷子被照亮了这时,城市就变成了一个不夜之城,在红彤彤的灯光照应之下,和姐姐们一起玩耍、游戏 而现在,几乎都搬进了楼房,似乎没有人在门楣上挂上大红的灯笼了,也没有了那种红光的映照,同时那个不夜城也随之消失了,也不知如今是否还有那火红的灯笼。
小时候,大年初一早上,总是期盼着能穿上新衣裳,早早的起来,去给老人拜年,那时候,我祈求的并不是一张张的百元大钞,而是一粒粒的干果和一颗颗甜甜的糖果,只是这些,就觉得很欢喜了。 而现在,平常的衣裳也不差,衣服也不少,就对新年的衣裳不在那么期待了,也不磕头拜年了,就能拿到装着百元大钞的红包了,不再充满期待,更多只是无聊而已。 小时候,没有五颜六色的烟花,只有一个个简单的雷子,但是,那一个个的响声,寄托着我们对未来最为美好的期待。
而现在,礼花的样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漂亮,但是,总是找不回小时候的那种感觉,那种寄托,那种对未来的期盼。 现在,交通便利了,人们的感情却疏远了;通讯便利了,问候却少了;时代更新了,年味却淡了,楼下那一朵朵绽放的烟花,这靓丽的颜色怎么能感染到人们的心呢。
天呀,我该怎么办?两本丢失一年多的书竟然在我最好的朋友家中发现了。
那一年寒假,我闲在家里没事做,便向表姐借了两本书,本想在家好好钻研一下,谁知那两本书不翼而飞。虽然表姐没有追究,可是她那张“漏勺嘴”把我的丑闻到处宣扬,使同学们给我戴了顶“丢三落四”的帽子。为此,我好长时间都打不起精神来。老天呀!我又没做过亏心事,这倒霉事为啥偏到我头上来?
让我难以忘怀一个周末,在我的.好朋友家中的书架最底层,我发现了两本似曾相识的书。不,不会的,一定是我看错了。她怎么会拿我的书呢?我俩可是最好的“姐妹”呀!没错,的确是我借的书。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不小心把书撕破了一页。为了补好,我在割胶带的时候不慎割破了手,血滴在书上……天呀!我不敢再看下去,只觉得那滴暗红的血迹像吸血鬼似的无情地吞噬着我俩纯洁的友谊。我稀里糊涂地从她家跑出去,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可怕的事实,却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怎么办?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要书,可如果那样,我俩一定会翻脸,友谊也不复存在了,如果被其他同学知道了,一定会给她的心灵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二是不要书,这样虽然好,可以免去好多麻烦,大家都“好”,友谊也还能继续下去,但这样却难平我的心头之气,友谊虽存,可只不过是表面而已。更可怕的是她如果继续下去……唉!要书不行,不要书也不行,这可真叫我左右为难呀!
请同学们帮我想想办法,好吗?
关于“年味儿”变淡的讨论由来已久。早些年,就有人感叹“一台春晚代替了除夕”,也有人说“过年就是集体作秀”,这些表达虽然有些偏激,多少也道出了一个不得不去面对的现状:我们的年味儿确实变淡了。
那么,什么是年味儿呢?“年,是小时候打的陀螺,是捂住耳朵的冲天炮,是甜到心里的蜜饯糖果,是攥在手中的喜庆红利……”诸如此类的文字让我们怦然心动。尽管一万个人心中就有一万种年味儿,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曾经的“年”承载着我们太多对于生活的美好愿望和期待。在物质贫乏的年代,过年的种种传统习俗,不仅在文化层面上愉悦着我们,而且在物质层面上直接滋润着我们。随着时代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过年”习俗的心理抚慰功能削弱了,我们对于“过年”的精神需要出现了断层。新衣服早已经可以月月买,每周本来就可以下几次馆子改善伙食,以前所谓“年货”早就吃腻了……剔除了这些儿时记忆中的重要内容,“年”还有什么值得期待?于是,很多人和“年”之间产生了“相见不如怀念”的无奈和酸楚。
年味儿为何会变淡?那是因为很多人对于“过年”一直存在着误解。用冯骥才的话来说,浓浓的年味儿,其实是被我们自己的无知所消解的。它缘于我们对自己的文化及其价值的无知,对人的精神生活需求的无知。我们缺少的并不是对“年”的感情,而是“年”的新方式与新载体。传统的年文化,也需要适度的创新。
虽然这也许是一个民族共同的大事情,但作为个体,我们还是可以让自己的年过得有滋有味。一些过年的.传统形式可能会淡化,但假如取其“亲情”“团聚”等精神文化内核,在春节里为亲情加加温,为家庭生活调调色,或者哪怕仅仅是梳理梳理自己的内心,这年味儿,不也同样芬芳吗?
又到一年年末时,商场里每天人山人海的,每个人走出商场大门时,手里总是大包小包的,给家里的人准备过年的新衣服。只是,现在的人,一年四季,买几次新衣服,过年的新衣服,似乎也在进门的第二天就上身了。新衣服,不再是心中期待的,过年的时候,最好的礼物。
只是,除了买新衣服,年底的时候准备一桌一桌的好吃的。剩下的记忆中的年味却越来越淡了。
小时候,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太好,妈妈总是在夏天或者秋天赶集的时候,就把过年的衣服给我们买好了,说是反季节的衣服卖的便宜。于是乎,从新衣服进门的那天起,心里就一天天的盼着过年,等过了秋天,等过了漫长的冬天,总算迎来了新年。在年三十的晚上,妈妈把新衣服放在我们床头,枕头下压着给我们的压岁钱。那一夜,总有着甜甜的美梦。
第二天天还没亮,就穿着期待了很久的新衣服,跟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去挨家挨户的拜年,跟大人们关系好的,会给我们一块五毛的压岁钱,关系一般的,会给我们大把大把的瓜子跟糖。从村子的这头跑到村子的那头,等回家时,装着满满的收获的果实,得意的跟爸妈炫耀,挣了多少压岁钱,多少瓜子跟糖。
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村里面去拜年的小孩越来越少了,给压岁钱反而倒成了大人们的事。大人们到平时关系不错的朋友家,给朋友的小孩压岁钱,过一次年连半斤糖都散布出去。
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叫喊着过年越来越没意思了。都不见小孩子拜年,放鞭炮了。大年初一那天,要不是在家里看一天电视,要不是盖着被子在家里睡一天。
突然间很怀念小时候过年时的热闹。有时想想,究竟是时代的变迁让记忆中的年味丢失了?还是什么原因。
都说,失去的东西最珍贵。突然间觉得,记忆中的年味是如此的珍贵而美好。
《城南旧事》里有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英子家的保姆叫宋妈,这个女人的命运十分悲惨,她嫁给了一个好吃懒做的赌徒,生下一双儿女后,就去了英子家当保姆。丈夫偷偷把女儿卖了,儿子没照顾好掉河里淹死了,她还一直给孩子做衣服往家里寄,过了好几年才知道儿女都没了。英子的父母都是善人,暗地里写信给宋妈丈夫,让她回家夫妻团聚继续生孩子,“你不能打这儿起就不生养了!”英子的妈妈说,宋妈也接受了她的安排。
这个故事让我无话可说,然而它毕竟发生在旧社会,它的背景是1920年的北京。宋妈嫁鸡随鸡,离婚是不能想象的事情,悲剧婚姻结出来的恶果都由孩子们来吃,宋妈的母爱价值几何?
智能手机的时代,《找到你》里的孙芳依然在走宋妈的老路,她结婚当天就被老公家暴,她打不过男人,只能选择认命,然后***,继续被家暴。孙芳一边晒太阳,一边摸着自己的大肚子,说:“妈妈要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给你。”这说的是冷笑话吗?没有钱,没有尊严,还有一个垃圾男人,她拿什么给孩子?后来孩子得了胆总管闭锁,垃圾男人一走了之,孙芳靠卖身陪酒为她筹钱,还是没有留住孩子的生命。她却把气撒到了李捷的孩子身上,蓄意伤害无辜,她至死都想不明白——自己的愚蠢才是***死孩子的凶手。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资格当父亲,是很多愚蠢的女人给了他们当爸的机会,孙芳完全可以选择不生孩子,不放任母爱泛滥,不把孩子带入苦海,是一个女人最大的仁爱。
影片的第二个女人——朱敏,名校毕业,全职太太,***时就发现丈夫出轨,还是继续做她的全职太太,对生活毫无危机意识,直到丈夫要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她束手无策,哀求对方的律师无果后,点燃煤气自***。朱敏比孙芳多读了几年书,外表光鲜了很多,可是骨子里还不如孙芳刚强,她是明知男人靠不住,还要靠到死为止,却没有想到用自己的工作能力赢得孩子的'抚养权和尊重,男人的良心有几斤几两,她的母爱就有几斤几两?
只有姚晨饰演的李捷是合格的母亲,她选择的男人不出轨不家暴,职业是医生,缺点是妈宝,他没有主见,回避问题,让老婆和老妈正面交锋,身为大律师的李捷看不起这样的男人,她骂他:“你什么时候能像个男人?”他回她:“你什么时候能像个女人?”可惜的是,李捷能像个男人一样成为职场精英,她老公却不能像个女人一样把家照顾好,所以李捷主动提出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不是犯了一个小概率错误——请了个仇人当保姆——她是三个女人中间活得最潇洒的,孩子对她而言是剧而非苦情剧,她的母爱最有价值。
一个女人,应该先把自己照顾妥当,才有资格照顾好一个孩子。既然想要生孩子,就应该把男人的家庭责任感当作择偶的首要条件来考虑。母爱是1,母亲的个人能力是0,男人的责任心是0,最伟大的母亲,不是舍得为孩子死的母亲,而是能给孩子100分的母亲,让一个孩子的降临成为纯粹的喜悦,而不是喜忧参半,是一个母亲对孩子最深沉的爱!
男人或者女人,无论谁不靠谱,买单的都是孩子!唯一的出路就是不生孩子!
一天我又像往常一样,走到那个烟酒店里等着我的妈妈。我忽然在远处看到一条中型犬,心想:他们家只养了一只小型犬,怎么一晚上就长的.这么大了。走近一看原来是其他狗,当时我还以为是别人家的狗暂时养着它,询问过后原来是流浪狗自己跑到烟酒店里的,我想:“为什么别人家都会有一只狗自己跑到他家?我也想要一只狗能自己跑到我家。正想着妈妈就来接我了把我的思绪给打断了。
到了第二天,我放学了又看到了那只狗,近距离的看了那只狗,店里阿姨正在给他喂食我突然发现这只狗特别能吃,我想:“是不是这个狗主人觉得这只狗吃的太多,所以不要它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搞笑,所以没有说出来。我发现咖啡长的特别贵族狗,它长了一身黑色的毛发,黑色的毛发里还夹杂着一些白色的毛发,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圆溜溜的特别好看。过了好长的时间我又发现,这只狗爱乱跑,有一次它跑丢了一天一夜,回来了还算聪明。然后在我的再三请求下,我把咖啡带回家了一晚上,妈妈觉得咖啡有点脏,就给咖啡洗了个澡没先倒咖啡还挺乖,洗好了烘干了以后,我们睡觉了。一晚上我睡得很好,但妈妈告诉我晚上咖啡想离我们近一点,就把它睡觉的毯子往我们这里放了放,我听了觉得咖啡特别可爱。
我去上学的时候也把咖啡送了回去,没想到过了几周咖啡居然丢了,这次没找到我和妈妈都很伤心妈妈原来已经对咖啡有了感情,我只希望咖啡能健康的活着,我更希望咖啡能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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