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放学了,同学们像出了笼的小鸟般冲出校园,向自己家跑去。我也一蹦一跳地走着。
这时,一个小弟弟映进了我的眼帘。他上身穿黄色短袖,下身穿白色短裤,正高高兴兴往前走呢。
“哎哟ﺇ”只见小弟弟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飞快地来到他身边,一看,乐了:只见小弟弟瘫坐在地上,短裤一些地方已由白变黑,旁边一块西瓜皮正在那“闭目养神”,小弟弟红扑扑的脸蛋上也没了光彩。看见小弟弟这样,我“扑哧”笑出了声来,说道;“哈哈,真可笑,大白天的,眼瞎了?连块西瓜皮也看不见!”听到我的挖苦,小弟弟啜泣起来,我却不肯放过:“哭、哭!男孩子还哭,变态ﺇ”他哭得更伤心了,我笑得都说不出话了。
这时,一位叔叔走过来,扶起了正在哭的小弟弟,对他说:“快别哭了,再哭别人该笑话了。”小弟弟可能感到了不好意思,立马不哭了。那位叔叔瞥了我一眼,我马上回避了他的目光,因为它太坦然,太直接了。
那位叔叔掏出纸巾来,为小弟弟擦脸、擦手,并替他整理衣服,最后和小弟弟挥手告别。
他们走后,我的心里空荡荡的,只恨自己没有帮助小弟弟。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飞快地捡起了那块西瓜皮,扔进了果皮箱。望着小弟弟远去的背影,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是什么滋味。
放学了,我和同学们像出笼的小鸟,欢快的飞出了学校的大门。这时的阳光已不再像正午那样咄咄逼人,迎着习习的凉风,同学们有的三三两两说笑着,有的则低头不语,想必是在学校挨批了吧。
我手里玩着悠悠球,嘴里哼着“酸酸甜甜就是我”,一副很惬意的样子,来到路边小店,买了一支“蒙牛绿色心情”美滋滋的吃了起来,样子比当上总统还过瘾,下意识将雪糕纸随手一扔。忽然,我看见几名同学正帮助一位女清洁工打扫地上的垃圾,他们是那样专心致志,豆大的汗珠不停的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我像是被闪电击中了一般,怔怔的呆在那里,看到他们沉浸在劳动的欢乐当中,我羞愧难当,立即拣起纸袋,加入到劳动的'行列当中。我尽情的着劳动的快乐,让汗水滋润着我的全身,骄傲的享受着周围投来的赞许目光。
我又走到了那条熟悉的回家路上,脑海里还回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我深深的体会到,构建我们和谐美丽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为全社会发出光和热。
阳光充分的清晨,我来到了这个神秘而美丽的小城市。街道旁古老的洋房,郁郁葱葱的龙眼树,生了锈的老铁门,凹凸不平的小路,屋顶上趴着的懒猫,都透着悠闲的气息。听说这里,不只有小清新,还有……炎热午后的午餐,告诉了我答案。
在这些弯弯曲曲的小巷中,有一家特别的素饺子馆。里面摆满了各种漂亮的,从各国带回来的小盘子、小碗。原来是老板珠珠收集的。当我们正在享受美味可口的素饺子时,一位老婆婆推门而入,据说她就是传说中的"老板娘"。一开始我还奇怪,经过大家的解释我渐渐明白了,他们口中的`"老板娘"是什么意思,原来是老板的娘呀。"老板娘"还有一个非常喜庆的名字叫喜洋洋呐。这家素饺子馆里的人十分好客,也十分热情,饺子店也十分随便,钱放在一个竹编的小篮子里,让顾客在那里交钱。这里的气氛十分和谐,十分温馨,十分温暖,就像是回家了一般,原来在这座小城市里还有家的味道。
吃饱喝足,又该上路了。凉爽的下午,再合适不过去沙滩漫步了。吹吹海风,捡一只特别的贝壳,让冰凉的海水轻拂过脚面。第一次看到大海,第一次走过沙滩,第一次......谢谢这个奇妙的城市,还隐藏着这么多的第一次。
在沙滩上,绘上我的最爱。告诉大海,我来过这里。
当粉红的晚霞来临时,街边清新的小店,敞开门,欢迎我们的到来。淘一淘小物,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一条项链,背后还有更深沉的故事。一只可爱的小兔香皂,散发着迷人的馨香。一些漂亮的小杯子,小盘子,融化了多少汗水......永远走不完的小路,永远逛不完的小店,还悄悄藏着,一些秘密……
咖啡馆台阶上趴着的小猫咪,有一对独特的大眼睛。肉嘟嘟的小爪子,搭在台阶上。似乎永远都有睡不完觉,在梦中,登上了属于猫的小岛。
给自己一点时间,听一朵花开的声音,听一片叶落的声音。清早起来,观一观日月同辉。站在海边朝着太阳的方向,吹吹海风,感受悠闲的慢生活。在老铁门儿下,拍一张时光的照片。看着飞机划过天空,像一把剪刀剪开了蔚蓝的图纸,厦门,这个令我恋恋不舍的城市,再见!期待下回再次相见!
丁零零,放学了,天下起了毛毛细雨。小东和小红一起撑着雨伞,高高兴兴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忽然,他们看见一位盲人爷爷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前走着。小东着急地说:“小红,天下着雨,路面湿湿的,老爷爷又看不见路,多危险呀!我们去帮帮他吧。”“好”他们飞快地跑上前去。
小东站在右边,轻轻地扶着老爷爷的手,小红站在左边把雨伞举得高高的,生怕老爷爷会淋着雨。他俩异口同声地说:“老爷爷,我们送您回家吧。”老爷爷笑眯眯地说:“不用了,谢谢你们!你们快点回家吧,要不,爸爸妈妈会着急的。”“没事!”小东和小红一起小心翼翼地把老爷爷送到了家里。
小东和小红的衣服虽然被雨淋湿了,但他们却觉得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小雨更可爱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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