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南真是个小地方,每一天和姊妹们嬉闹以后回到房间里,望着窗外的楠树和正开的美丽的海棠花,心底总是生出许多伤感。村里的姊妹们嫁了以后,便日日的劳作,从此韶华渐去,玉容黯淡,如果镜子中的我有一天,也是变成了那般模样,该是多么可怕?母亲又在庭院呵斥着不知道的什么,那嘶哑的声音,居然是老人们传说的那个曾经的黄鹂鸟么?母亲的例子更让我对未来充满了畏惧。想到将来的丑陋,肮脏,种种不堪,怎么能让我安然?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风了,青青草儿的味道和楠木的香随着风儿飘来,唉,如果没有可怕的未来,那么,应该是多么的快乐。隔壁的永安哥哥在门外问母亲有没有吃过午饭,那声音说的响亮,我知道其实是说给我听。可是,和他一起纵有万般的快乐,又怎么敌得过我对嫁做人妇的恐惧呢?他家和我家是一样的小户,难道我以后就陪了他一起喂那些猪儿和小油鸡么?我烦恼的把窗户关了,自己躺在床上闷闷的不乐,不知道怎么的就睡着了。
是什么声音啊?把我吵醒。我起身,打开窗户,却正好看见庭院门口停着一驾漂亮的马车,我诧异的起身,探出窗子想要看个仔细,却看见那马车里下来个锦衣华服的少年,翩翩的风采,白里透红的肌肤,甚至比我们村许多姊妹还美。这少年穿的绣有黑色与青色花纹的礼服,和昂贵的裘皮大衣,头上戴着高高的威仪的冠,看车下那些围着他转的仆佣,想来是大地方来的公子。那些人中间的一个走向我家,我不由的竖了耳朵,仔细的听了,却原来只是找我母亲问路。
我有些失望,又为自己的失望羞耻。手抖的就把那支着窗户的木棍掉落。意外的声音,惊的那些人都朝这边看来,我看见那公子,也转过脸,目光正对了我的眼睛,我的脸刹那间红了。急忙的退回了房间,心如鹿撞。少少的安静,我恍然记得自己是刚刚睡醒的模样,蓬头垢面的一定也很丑,急忙的寻了镜子来,却看见镜子里,粉面俏然,发髻凌乱,完全就是个小家碧玉模样,上不了台面。心里恼着自己,不该就那样唐突的推窗出去,更不应该在中午时分睡着,如果刚才,是如戏文中唱的正梳妆得体的在庭院看书,那才应该是多么的合适!
心思辗转,却听见院外玉佩轻撞的声音,马车的声音重又辘辘的响起,远去。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千古传诵的佳句,让我第一次认识《诗经》。阅读之后,不禁被它那清新、高雅、和谐、神秘的气质所吸引,爱不释手。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是恋爱中人的典型心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位厌战思妻士兵的内心独白。“岂不怀归,是用作歌,将母来谂。”是征人对父母深深的思念;“谁谓河广,一苇杭之。”是身在卫国的宋国人的思乡之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含蓄地表达出诗人对某种可望而不可求的理想的追求。
“淡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生动地展示了一名坚贞不屈的女子誓死捍卫自己爱情的决心;“虽速我狱,亦不女从。”是一位女性对逼他从婚的贵人的斩钉截铁的答复。
“勿剪勿拜,召伯所说。”是人民爱屋及乌,对有德政的召伯的遗迹的珍重;“民之罔极,职凉善背。”是诗人对昏庸腐败的统治的博大、崇高、深沉的忧患。“硕鼠硕鼠,无食我黍。”是人民不堪剥削压榨,忍无可忍,幻想投奔“乐土”的诗。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昔日雄霸天下的帝国已化为云烟;当年国色天香的罗裙已散入黄土……今天,真正触动我的情感与灵魂的不是几件博物馆里的文物,而是那些经久不灭的人的故事。一首首清新而高雅的诗,讲述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我仿佛被带到了遥远的国度,历史又重新展现在我的眼前:恍恍惚惚,若隐若现,神秘而悠远……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远古的声音,隐隐约约,断断续续,仿佛要告诉我什么……也许是历史,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未来,也许是别的什么。爱,自由,正义,是《诗经》永恒的主题,这也是生命永恒的主题。闭上眼睛,用心静静地聆听,你可以听得到——那来自远古的心灵的呼唤。
同是天涯沦落人,只是我们的结局是那么的完美。
当一阵风有着跨越千年维度的力量,吹拂到我身边,当有一句话无比的质朴,却有是在歌颂爱情的伟大,当有一部书带给我感动,哲思和感慨,那么这部书一定是《诗经》无疑了。
詩经作为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多少专家学者苦读诗经,将其中的每字每句都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碾烂了的去细细品味,字斟句酌之下流露出的是他们对于先秦文学的执着追求和对于当时百姓生活的不懈研究,而仅作为一个普通的文科学生,我醉心于诗经的原因很简单又很纯粹,那就是因为美。
没有人可以否认诗经很美,可如果说将诗经必须成一位描眉画眼的大家闺秀反倒是不合适了,诗经的美并非是精雕细琢刻意设计而成的美,它是一种粗糙的不羁和炽热的真挚相互交织融合,字句的排列组合与重复好似是不经意,可是就是这样的字句却美的让人心驰神往,就好像一位眉眼极其耐看的姑娘,说对诗经百读不厌真的也不过分了。
以前虽然十分倾心于诗经,可是阅读却是寥寥草草的阅读,更多的是不知从哪里看到一两句说到心坎儿里的诗句,便去找了原诗来读,咂咂嘴品味来品味去就是觉得自己最初看到的两句最有味道,别的诗句只是普通叙事,于是就这样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在作文中时常拿出那两句炫耀,实在是牛嚼牡丹,失了原本该有的味道了。
比如说邶风中击鼓一篇,我只是被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惊艳,只以为这是天底下最真实,最郑重的承诺,只羡慕诗句当中的男子与女子可以‘死生契阔’,甚至还肤浅的认为,如果有人对我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必然会成为他的加分项。可是我忽略了整个背景下男子对战争痛苦的责任,女子对爱人热切的思念,忽略了两人被迫生离,一个不慎就会死别的`无奈与绝望。再往深了一琢磨,那与之死生契阔的何止一个姑娘,分明是一个国一个家,乱世纷飞战火,我心中一腔孤勇,却没有向前冲的方向,我心中一腔想要护家国于怀中的柔情,却生生被战火烧的焚身碎骨,既然我今生不能与家国同相守,那么我便与你立下誓言,我必与你相守,若你有十年的时间,我便与你相守十年,若你只剩下最后一天,一天过后我也绝不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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